「他沒有惡意」、「他不是故意的」為什麼我們被要求聽到這樣的話,就得原諒他們呢?——「沒有惡意」不是值得寬恕的理由!

文|森山至貴

場景㉒他們沒有惡意,就原諒他們吧!

勒索程度 ★☆☆


圖片|圓神出版 提供

傷人的不只是惡意

有時候,我們的確會不小心傷害別人。

建議「就原諒他們吧」的學生應該也知道,另一位曾因左撇子這件事而被人傷害過。

不過,「存心傷害別人的情況」與「不小心傷害別人的情況」,哪種比較惡劣呢?

有些情況的確會讓人覺得「存心傷害別人的情況比較惡劣」吧?以殺人罪與過失致死罪為例,前者的刑責比較重,而且有些過失也不一定算是犯罪。

此外,有些情況的重點不在於有沒有惡意。比如有些人會建議重病的病患不要去看醫師,每天喝來路不明的水,但不管他們是否由衷相信這些水的療效,結果都是一樣惡劣(因為都會對健康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

所以沒有惡意就不算惡劣了嗎?其實很多「神經很大條」的行為,就是因為沒有惡意才更讓人覺得惡劣。

這裡的重點是知識或理解,「要是知道左撇子的人有多幸苦,就不會這樣說了」。

當我們如此批評時,我們批評的不是那些人的「惡意」,而是批評他們的「愚眛」,批評他們對左撇子的了解不夠,或是批評他們明明了解不夠,卻大放厥詞的行為。

由上可知,我們會隨著情況改變對於惡意與行為是否惡劣的解釋,所以有時候無法接受「因為沒有惡意,所以就原諒他們吧」的說法。


圖片|Photo by Crazy Cake on Unsplash

「沒有惡意」不是值得寬恕的理由

「他們沒有惡意,就原諒他們吧!」這句話還藏著某個棘手的元素。

大家猜得沒錯,就是「原諒」這個行為。

每個人的底線都不同,有些不合理的行為能夠原諒,有些卻難以原諒。但大部分的人,應該都很難無條件原諒不合理的行為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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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難在遇到「不合理的對待」時立刻告訴自己:「就算因為這樣心裡受傷,也要原諒對方。」

通常,我們會希望對方知道自己的「錯誤」,或是因為這些「錯誤」而遭受相對的「懲罰」,這樣才有辦法原諒對方。

前者通常是心情上的問題,後者則通常是法律上的問題,前者與後者有出入的情況也不少。

基本上,前者這種心情上的問題在日常生活裡的比重較多,換言之,「如果對方知道自己有錯,就可以原諒他」的情況比較多。

曾遭遇不合理對待的人,應該很能體會「一直不原諒別人容易內傷」這件事,所以才會傾向「只要對方願意認錯,就原諒對方」。

所以「沒有惡意」是值得原諒的理由嗎?當然不是!因為犯錯的人沒有反省,所以「沒有惡意」不是原諒這些人的理由。


圖片|Photo by Conner Ching on Unsplash

我從來都不覺得「對方不給我們理由原諒他」是問題,因為這種說法聽起來,很像是「要不要原諒,完全取決於握有原諒權的人的心情」。

真正的問題在於「因為沒有惡意,所以原諒他們吧!」這句話,忽略了傷害別人的行為有多惡劣,還很有可能讓那些被害者覺得「是我自己要覺得受傷」的。

一如前述,有時就算沒有惡意,也有可能會傷害別人;有時候沒有惡意,反而更傷害別人,所以才必須讓對方知道,他做的事情有多麼傷害別人。若是不釐清這點,被傷害的人就只能忍氣吞聲了。

其實遭受不合理對待的人,不需要知道傷害他的人有沒有惡意。

「他們神經真的很大條耶」直接這樣贊同不就好了嗎?不然也可以告訴被害者「有機會的話,要讓這些傢伙知道他們有多討厭」。我們必須知道以傷害別人的人的想法為第一優先,是件多麼奇怪的事。

假設我們發現自己不小心傷害了別人該怎麼辦?就算你跟對方說「抱歉,我沒有惡意」,對方很可能覺得「這傢伙在找藉口」,所以選項只有一個,那就是直接了當地道歉。

別把「我沒有惡意」當作藉口,真心誠意地道歉,才是取得原諒的正確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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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困境的思維

「沒有惡意」不是對方原諒你的原因。如果你是旁觀者,記得先站在被害者那邊;如果你是加害者,請直接了當地道歉。

必須知道的相關用語

【故意/過失】

「故意」是具有「刻意、存心」這類意思的詞彙,而「過失」則代表「不是刻意的、不是存心的」這類意思。

在日常生活裡,我們只需要這樣理解就夠了,但在法庭上,是故意還是過失會影響判刑的輕重,所以判斷是故意還是過失,通常是案件的癥結點。

覺得發生什麼不好的結果(法律問題)也沒關係,所以犯案的情況在法律上稱為「未必故意」,而「明知會發生問題,卻覺得自己應該不會這麼倒楣」結果真的犯案時,稱為「有認識的過失」,故意與過失的界線就在這兩個概念之間。

一旦真的上了法庭,通常需要進一步釐清故意與過失的界線,而這條界線也比我們想像的更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