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離的關係,像是顆未爆彈,不見著他,我們就不心安。究竟,一段關係追求的是持續還是快樂?

他就這樣離開了               

猶如靈魂離開被撕裂的受傷肉身        

猶如心靈拋棄被用過的肉體          

            —T‧S‧艾略特

 

我想起電影《危機倒數》中的主角詹姆斯陪不到一歲的兒子玩的場景,他的兒子拿著玩具開心地玩耍,只要玩具一遠離,就一副快要哭的表情。詹姆斯對兒子說:「兒子,你有天會知道,隨著時間過去,現在對你很重要的東西會變得不算什麼。」

沒有錯,如果你現在飽受失戀之苦, 那麼三個月後再看看吧!看看到時候是不是還會難受。人憑藉著人去遺忘, 也靠時間去遺忘。只要經過三個月, 失戀就會像雲煙般消失。我們之所以能夠生存下去,是因為我們的腦被創造為只會記得對我們有利的事情,不想記得的事情自然不會被記憶。失戀的傷痛若老是折磨我們, 大腦就會下命令:「忘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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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不久後遇見曾經深愛的女人, 發現自己對她已經完全無感時,我不知道有多驚訝......我們腦袋的詭譎、記憶的適應、被我們稱之為愛情的虛無情感, 是多麼讓人詫異。

圭彬很享受和嘉熙樸實的約會,他們一起度過了一年。然而,真正如火一般熾熱的愛情,開始在最後一個月。他們在十一個月內搖擺不定,直到第十二個月,才發現自己對另一方隱藏著巨大的情感。最後一個月,他們每天見面,並沈醉在無法自拔的愛戀中。

問題是嘉熙要到紐約去遊學, 她花了不少時間和金錢, 做好了完善的留學準備。嘉熙認為如果那時候不去,應該再也沒有機會了,於是他們約好「常常通電話、寫電子郵件,每半年在首爾或紐約見面!」然後嘉熙便搭上了前往美國的飛機。紐約的生活很新鮮,也充滿活力。嘉熙為了適應新的環境,所以沒辦法常常和圭彬聯絡。一開始的三四個月, 圭彬也不知道該拿思念嘉熙的念頭如何是好,只要一有空,他就會寫電子郵件和便條給她,然後到她的部落格留言,還會用便宜的網路電話通國際電話。如何維持遠距離?八個談過遠距離戀愛之後才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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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一年......一年半......時光流逝。到了大概分開一年的時候,圭彬雖然有機會可以到紐約去,但因為公司突然有急事,所以錯失了機會。圭彬仍舊思念嘉熙,嘉熙也一樣念著圭彬。然而,圭彬不得不承認:愛情已經不復從前。不知不覺間,他們兩人幾乎不太聯絡了,偶爾兩個月才到對方的部落格留一篇文章。

圭彬沒有新的女朋友,嘉熙也沒有新男友。但他們兩人都明白了:感情是會變質的、熱烈的愛是會冷卻的,這並不是任何人的錯。

 Out of sight, out of mind. 若視線遠離,心也會跟著疏遠—這句話是事實。任何人在面對「分隔兩地」時都無法堅強。三十年無法見面還是一如往昔永懷在心的愛......當然很美麗(如果有的話)。但,三十年的歲月並非能輕易度過的時光。

有些人可以為守護愛情而等待三十年,有些人卻三個月都不到就變心。相愛的時間長短,是辨別戀愛強烈程度的一種方式,然而,就像不是所有人都能忍耐三十年,也不是所有人都三個月就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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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彬和嘉熙因為一年半沒有見面,所以他們的愛情冷卻了。這就是我們,就是一般平凡男女的方程式。怎麼會因為不能見面就疏遠? 愛情怎麼能這個樣子? 愛情是恆久不變的、是唯一的?

我也想這樣相信,但時間會背叛我們,沉默會辜負我們,分離會使我們被冷落。人不是意象,所以我們想要肌膚相親的愛情;人不是幻影,所以我們追求耳鬢廝磨的愛情;人不是機器,所以我們渴求身體衝撞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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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倚靠電波、影像和訊號溝通的愛是有極限的,戀愛時如果要到遠方,不該請對方等待,因為有時短暫的分離也可能成為永遠的離別。所以,我們該怎麼做呢?

我們看看小恩和民哲的故事吧!

小恩和民哲是交往了三年的情侶。二○一○年夏天,小恩辭掉雜誌社的工作,預定到倫敦留學兩年。小恩和民哲見面,她這麼說:

「你好好在首爾度過,我也會在倫敦好好生活。我雖然很喜歡你,但不會要求你只能想著我過日子。如果你有了女朋友,這也是無可奈何的。同樣地,也沒有人知道我在倫敦會變得怎麼樣。如果兩年後我們還是喜歡彼此,就等我回來時再交往吧!」

  

一個人說的話就代表了那個人,小恩既然這麼說,代表了這就是小恩,她接受世界的可能性,包括變化、盛衰、起伏。世界對小恩來說是這個模樣,所以人也是這樣;因為人是這樣,所以愛情也是這樣;小恩看待世界的方式中也自有一套離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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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一成不變的,愛情也是一樣。所以,就算心會痛,也不會太痛;就算難熬,也不能太難熬;雖然惆帳,也不能想得太惆帳。」

小恩對待離別的方式是不是很了不起?難道離別一定要嚎啕大哭、放聲大叫和許下山盟海誓嗎?如果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就要先在韓國把兩家父母請在一起,先訂婚完再走嗎?這不是負責任的成年男女應有的態度嗎?

選擇是自由的,期許大家能按照各自的喜好解決。

小恩對於離別相當淡然,那麼民哲的反應呢?他靜靜聽小恩說,而且也同意。有其女必有其男。這天,他們兩人輕鬆地喝了一杯香檳,親吻後就分開了。

幾天前,在倫敦的小恩打電話給我。我問她過得好嗎? 她充滿活力地回答:「很好。」我問她不會想民哲嗎?她說:「我很想他。」當我說兩年一下就過去了,小恩笑著回答:「沒錯,我還覺得好像昨天才來到倫敦,轉眼卻已經三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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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恩會在倫敦好好生活,民哲也會在首爾好好生活。說不定他們兩年後可以再續前緣,那麼,這段期間他們有沒有和別人交往並不是問題;兩年後,說不定他們已經忘記此,並且認真地和別人相愛,如果是這樣,那這兩人曾經交往過的事情也不成問題。

不論往後會如何,我都希望小恩和民哲能找到愛情,並守護愛情。


本文摘自大田出版《戀愛的心情我最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