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者雅君好文,談林奕含事件後,關於性侵六個被忽略的真相,性侵其實大規模存在,並和暴力、控制、羞辱有關。

文|雅君

最近我一直在關注兩則和性侵有關的新聞。

一是,台灣作家林奕含,因少年時被老師性侵,長期被創傷後應激綜合症折磨,4 月 27 日,年僅 26 歲的她上吊自殺。

5 月 5 日,林奕含父母發聲明說:同一位老師還對另外 3 名學生施暴過。 二是,北影的阿廖沙站出來說,自己曾被班主任的父親性侵,她努力維權的結果是被學校老師打壓,最後連畢業證都沒有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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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在自殺前不久,出版了以親身經歷為藍本寫成的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下文簡稱《樂園》)。

書中的主人公思琪在 13 歲時被老師李國華強暴了。 「他硬插進來,而我為此道歉」,從此「她對生命的上進心,對活著的熱情⋯⋯被人從下面伸進她的身體,整個地捏爆了。」而思琪只是李國華強暴過的 N 個女孩之一。

在我看完那本書的第二天,有個讀者妹妹跟我說,她有過和《樂園》裡思琪近似的遭遇,最讓她心寒的是,當時補習班裡其他老師會去幫那個騷擾她的老師,給那個老師創造對她下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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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之後,我一直不停地在看性侵 / 強姦/心理創傷方面的書和論文。

我一直看,一是因為我想知道,為什麼這樣的事會發生,如何阻止這樣的事發生。二是因為,我很好奇,為什麼我的感受、經驗和大眾輿論那麼的不一樣。

輿論質疑,老師怎麼可能對學生做出這樣的事情?

我自己的觀察是,這並不罕見。我聽多個朋友說過,她們被老師騷擾、甚至性侵的經歷。我在工作中,也遇到過來自高校教授的性騷擾。我無數次想過,那個騷擾我的教授,他手下的女學生會面臨怎樣的噩夢。我和他打過一次交道之後,就再也不會見他。但他的女學生,可能要在他手下待 3 年,怎麼熬,怎麼熬。

輿論質疑,為什麼一個女孩會愛上強姦她的老師?她不是應該去報警嗎?

有類似經歷的朋友告訴我,她被老師強姦之後,和老師維持了一段時間地下戀人一樣的關係。她曾經一度真的覺得對老師的感情裡有愛的成分。 輿論質疑,為什麼林奕含要自殺,她怎麼這麼不堅強?

我遇到過的那些有過類似經歷的人,都想過自殺。所以,這真的是林奕含不堅強嗎?

我非常強烈的覺得,我生活的世界和輿論告訴我的世界,一點都不一樣。 問題出在哪裡呢?我只能不停看書。我想找到解答。最終我發現了 6 個讓人不安的真相。

它們如此觸目驚心,以至於很多人不願意相信和接受,但知道這些,對於幫助受害者不再受到二次傷害,對於保護我們和我們所愛之人的安全,對於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所以接下來,我要和你分享這些事實。有點長。

但真的值得你耐心看完,因為壞人正是藉著你我對真相的無知而肆無忌憚作惡的。


圖片|《熔爐》劇照

真相一:強姦犯最普遍的特徵是,他們看上去無比正常,一點都不像強姦犯

讀者 W 跟我說,一直走到強暴這一步,她才艱難地相信,老師真的對她有非分之想。

此前她一直覺得是自己誤會了老師,因為老師那麼有才風趣,自己還見過溫柔的師母和他活潑的兒子,這樣的老師怎麼可能對自己下手呢?

她不敢告訴別人,她覺得不會有人相信。因為在事情發生之後,連她自己都不能相信這件事是真的發生了。

這和林奕含筆下思琪的遭遇,如出一轍。在思琪眼裡,李國華是博學廣識的國文老師、有一個和她差不多年紀的女兒,不僅是慈愛寬容的父輩,更是「一個可以整篇背長恨歌的人。」

她相信這樣的老師能透過她外表,看得到她的靈魂。她怎麼能相信這樣一個人會撕掉的衣服,強暴她,她連「強姦」這個詞都說不出口。事情過去很久之後,她對老師最嚴厲的質問也只是:「我當時那麼小,你怎麼忍心那樣對我?」

很多人都以為強姦犯是能看出來的,但真相是,你無法識別出誰是強姦犯。因為他們多數看起來很友好很正常,絲毫沒有攻擊性。

無論是在受害者證言,還是在心理學家的觀察中,施暴者們最普遍特徵是「看上去非常正常。」

覺得不可思議?如果你回顧歷史,你去看那些屠殺猶太人的納粹黨人,他們有什麼共同特點,你能找到的最普遍特點,也是正常。

哲學家漢娜 · 阿倫特在現場旁聽了對納粹黨徒艾希曼的審判後,她發現,艾希曼「既不陰險也不凶橫」,實際上,超過半打的心理學家們對艾希曼做過心理測試,測不出來任何問題。

阿倫特意識到,很多納粹黨人和艾希曼一樣,既不是變態,也不是虐待狂。 不論是在犯下了可怕的罪行的當時,還是現在,他們一直都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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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特後來說,這些犯下巨大罪行的普通人的正常比所有的暴行加到一起還要可怕。(Herman, 2015)

說回強姦犯,那些被定罪的強姦犯在犯罪時,有 6 成都是已婚、或有固定性伴侶,其中不少人還有孩子。

人們往往一廂情願以為強姦犯是窮凶極惡在黑夜出沒的無業遊民。

真相是,強姦犯來自社會各個階層,各個種族,各種職業,比如醫生、警察、牧師、社會工作者、企業家。超過 70% 的受害者是認識施暴者的。施暴者是受害者的親人、主管、伴侶、教練、朋友、鄰居、約會對象⋯⋯近 60% 的強姦發生在受害人或施暴者的家裡。

那些符合人們對強姦犯刻板印象的強姦犯只是更有可能被起訴。而那些有地位、有身份、有名聲的強姦犯,則很容易逃脫懲罰。因為人們不相信看上去正人君子的他會犯下那樣殘暴的罪行。

施暴者對這一切很清楚,他知道如何運用權力、資源來扭曲事實,如何給受害者潑髒水,如何讓人們站到他這一邊。

事實也正是如此,只有 1/10 的受害者會報案,而那些被自己認識的人侵犯的受害者最不可能去報案。

真相二:性侵在我們的社會大規模地存在

林奕含說,「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有人說,這句不過是作家的誇張修辭。而我想說,真相就是這樣。

你千萬不要覺得,性侵犯很罕見,只影響少數人。事實是,性侵犯很常見。

平均每 5 名女性,就有 1 位在一生中遭遇過強姦。至於不同程度的性騷擾和性侵犯則更為普遍,每 4 個女孩中就有 1 個,每 8 個男孩中就有 1 個,在成年之前受到不同程度包括強姦在內的性侵犯。很可能,你親近的人裡就有人被性侵事件深刻影響過。

很多人以為,只有穿著暴露、言行放蕩的女人才會被強姦,研究數據清楚地表明,一個女人穿什麼衣服、行為為何不會影響強姦犯的選擇。強姦犯會選擇那些在他眼裡不大會反抗、更順從的人,被強奸的人裡,有孩子有老人,有女人也有男人。

是的,強姦可以發生在任何時候、在任何人身上。而被強姦後,只有很少的人會選擇報案,絕大多數都選擇沉默。

與此相對應的事實是,大多數強姦犯都是慣犯,他們會一次又一次地實施強姦,直到被抓。但因為很少有人報案,強姦犯通常不會遇到法律麻煩。 這還是有法律禁止強姦女性之後的狀況。要知道,在人類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針對女性的身體和精神暴力,比如毆打、騷擾、性侵,並不被法律承認是罪行。(Herman, 2015)

一直到 20 世紀 70 年代女權運動興起後,女人才逐漸不再被視為男人的財產、附屬物,才被當成和男人一樣的「人」來平等看待。

在此之前,已經有無數女人在折磨中枯萎死去,她們永遠等不到正義。因為什麼是正義是被當時更有權力的男人規定的。

所以,「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一點都不誇張。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男人發現他們的生殖器可以作為武器去傷害、控製女性並付諸實施時,這場屠殺就開始了。(Herman, 2015)

千百年來,沒有落幕過。


圖片|《熔爐》劇照

真相三:如果你想強姦,整個社會都會協助你

《樂園》裡,李國華屢屢在學生身上得手後,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罪惡感是古老而血統純正的牧羊犬。」

我們的社會,瀰漫著性恥感文化和譴責受害者的文化。這樣的文化是在幫助施暴者犯罪。

用作家蔡宜文的話說,「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是「社會性」的,都不是由施暴者獨立完成的,而是由整個社會完成的。」

大人們教育孩子聽話乖巧、服從權威,卻不教他們性知識,不教他們如何在被權威者侵犯時說不。被這樣教育出來的孩子,遇到身份權威的施暴者,就是羊入虎口。

「去性化規訓子女的家庭與『奪處為快』的誘姦看似分庭抗禮,實則一體兩面。」張亦絢一針見血概括說。

施暴者們也會很聰明地尋找那些允許、甚至幫助他作惡的環境。他們很清楚,強姦從來沒有被禁止過,強姦只是被規範了。

他們很明白,只要挑更弱勢的、更不會反抗的、更懵懂幼小的、更溫柔乖巧的、更全心全意信賴、崇拜他的受害者,就可以一直強姦下去。

真出了事?他們只要站出來,聲情並茂表演一番,不少旁觀者自然會站到更有名望、資源的他們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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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李國華在做了老師之後,才開始強姦。因為他知道,在社會上,他只是個普通的國文老師,但在在學校這個環境裡,在升學的壓力下,身為老師的他是強者,學生是弱者。

他成了羊群中的老虎,他可以隨意挑選女學生去強暴, 「要眼睛大的就有像隨時在瞋瞪的女孩,要胸部小的就有擁有小男孩胸部的女孩,要叫起來慢的甚至就有口吃的女孩。」他得意於,被強暴的女孩不敢反抗,只會在沉默哭泣。他知道,比起小女孩,社會更幫的人是他。

思琪的遭遇也驗證了他的判斷,思琪被強姦後,因為無法說出強姦一詞,只能告訴閨蜜,我和老師在一起了。而閨蜜知道後的反應是,「你好噁心,你離我遠一點。」

思琪想要試探媽媽對她遭遇的態度,對媽媽說:「聽說學校有個同學跟老師在一起。」媽媽的回答是「這麼小年紀就這麼騷」。思琪從此放棄了對外求救。她自己都覺得自己臟。李國華拿準思琪不會舉報自己,是因為他知道,「思琪的自尊心會縫住她的嘴。」而這自尊心其實是社會灌輸給她的性恥感。

很多時候,受害者被強姦了,還會被旁觀者質疑說,你其實是自願的吧。 不過,其實不用太驚訝於旁觀者的冷漠。

因為即使是受害者的家人,全力支持受害者的也只有不到 3 成—— 有數據顯示,在經歷了強暴的女性中,只有 15% 的人告訴了家人。在告訴了家人的女性中,只有 27% 得到了完全的支持,30% 未得到支持,43% 的人得到的是模棱兩可的回應。

有個讀者說,她在高中被老師強姦後,把此事告訴了父親,「我父親不相信我說的,他罵我,你是不是做了什麼不三不四的事。」到後來,她自己都懷疑,我是真的被老師強奸了嗎,還是我勾引了老師。她吃安眠藥自殺過 2 次,都被救回來了。「但我覺得自己比死人死得還要徹底。」

真相四 :被長期虐待的受害者會「愛上」施暴者,不僅不罕見,還很常見

林奕含說她所寫的《樂園》是一個「女孩子愛上了誘姦犯」的故事。有人指責她,質疑她,你不是被強奸了嗎,為什麼會愛上強姦犯?繼而嘲笑、懷疑她的人品和道德。

有過類似經歷的女孩 W 和我分析了,她當時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是愛老師的,「那時的我不敢也不願把老師看成性騷擾者。從小到大,我被灌輸的都是要聽老師話,我近乎本能地給老師的舉止找理由。既然老師不會有錯,那就是我有錯,但我也不想當罪人啊。那我接著找到的理由就是,我們其實是相愛的。愛是不講世俗禮教的,愛是可以解釋一切,洗刷一切的。」

林奕含筆下被老師強暴的那些女孩子,也是這樣想的,所以她們無一例外,會在痛苦哭泣後,說出「如果老師真的愛我,就算了。」

她們會這樣想,一方面是因為覺得被強暴是髒的,但如果兩人是相愛的,那性就不髒了。另一方面則是,她們無法理解和接受老師會強暴學生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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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世未深的她們被人性的暗面嚇到了,老師對她們所做的不倫之事,粉碎了她們對世界、對自我的認知。

「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思琪只能這樣告訴自己。這種「愛」是為了讓自己不至於在巨大創傷面前,徹底崩潰。

於此同時,施暴者也會用「愛」作為誘餌去馴服受害者。

因為施暴者要的是徹底對受害者的佔有和控制,這也是色情暴力的核心本質。(Herman, 2015)

他要的不是一個被迫的受害者,而是一個自願的、配合的性奴。他要的不僅是強暴,還要讓被他強暴的人能心悅誠服地拜倒在他腿下。他想要的是受害者完全的服從和忠誠。

這是為什麼李國華「第一次聽說有女生自殺時,那歌舞昇平的感覺。」他覺得女孩子為他自殺,是對一個男人最高的恭維。

用喬治 · 奧威爾在小說《1984》中的話說:「我們不滿足於消極的服從,甚至最奴顏嬸膝的服從都不要。你最後投降,要出於你自己的自由意志。我們並不因為異端分子抗拒我們才毀滅他;只要他抗拒一天,我們就不毀滅他。我們要改造他,爭取他的內心,使他脫胎換骨。我們要把他的一切邪念和幻覺都統統燒掉;我們要把他爭取到我們這一邊來,不僅僅是在外表上,而且是在內心,真心誠意站到我們這邊來。」——(Herman, 2015)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施暴者會先用暴行讓受害者陷入恐懼和無助,失去自我,以及與他人的連接。再戴上愛的面具,用小恩小惠、用花言巧語,讓受害者感覺到還有人在關心她、愛她。

施暴者會告訴受害者,他的暴行是因為對她強烈的愛。他會低三下四道歉,會許下各種承諾,甚至會說自己如何對這段不倫的關係有負罪感、如何有壓力,要求受害者的同情、關愛和補償。

書裡,李國華會硬塞給思琪錢和鞋子,請求思琪收下,說這是愛的禮物。

這也是現實中的施暴者玩的很嫻熟的一套把戲——通過給予受害者在關係中有自主權的錯覺,讓受害者進一步覺得,2 人之間的關係,是受害者自己選擇的,受害者應該對自己的不幸負責。這套把戲,方便施暴者瓦解受害者的心理防線。

原本就因暴行而內心受傷的受害者在向外界求援的過程中,如果再遭遇被她信任的人鄙夷、排斥,更孤立無援的她會更希望獲得情感依靠。

而在其他人排斥受害者之時,施暴者會繼續用偽裝的「愛」(其實是控制欲)去圍獵她,此時的受害者因為在意和需要愛,很容易會落入施暴者精心編織的「愛」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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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華發現姦污一個崇拜你的小女生是讓她離不開他最快的途徑。而且她愈黏甩了她愈痛。」《樂園》中這段這聽起來荒謬可怕,現實卻的確如此。心理學研究證明了,長期處於施暴者控制下、被反覆虐待、處於弱勢地位的受害者,對強勢施暴者產生心理依賴甚至是愛,不僅不罕見,相反,還很常見。

《初戀樂園》中,女孩餅乾在被李國華強姦之後,她告訴了男友,男友沒有安慰她,還斥責她「髒」。餅乾沒有人喜歡了,如果老師願意喜歡餅乾,餅乾就有人喜歡了。」書中,餅乾去找李國華時,說的這段話看得我心痛不已。

那些羞辱受害者的人是施暴者的幫兇。他們把受害者推向了更深的地獄。

真相五:強姦和激情無關,只和暴力、控制、羞辱有關

很多人會覺得強姦是一種激情犯罪,是一時控制不住。但真相是,強姦是一種暴力犯罪,並不是出於激情。絕大多數的強姦是精心策劃的。強姦犯通常會在同一地區以同樣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實施強姦。

思琪後來問李國華當初為什麼要強暴自己時,李國華說,是自己「表達愛的方式太粗魯。」這是謊言。真相是,他在最初看到思琪時,就已經在謀劃如何對她下手。之後用言語、用摸手、用強迫口交等步步升級的方式試探思琪會不會反抗,直到最後得手。

強姦犯去強姦他人絕對不是因為愛。他是為了恐嚇、支配、羞辱受害者,為了摧毀受害者的身體、心理和信仰。

李國華在初次強姦思琪時,說過「我是獅子,要在自己的領土留下痕跡。」這是他的真實想法,他強姦是為了滿足自己權力慾和控制欲。

千萬不要相信強姦犯口中的「你太美了,我無法自控。」男人在被性喚起後,是完全能夠自控的。強姦犯所說的無法自控,只是他不想控制自己,只是他想找藉口故意傷害你。

受害者事後往往會斥責自己,為什麼要把自己置於危險境地,為什麼沒能反抗成功,罵自己愚蠢和幼稚。

但實際上,受害者的任何行為都不能免除施暴者的責任。

在熟人強姦中,罪犯往往會利用受害者對他的信任而施暴。事後,再以此把強奸的發生歸責給受害者。一個女孩在約會中被男友強姦後,男友對她說:「你願意見我,是因為你內心希望和我發生關係,我只是配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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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暴者會巧妙利用受害者的自責和罪惡感以把強姦合理化,好逍遙法外,同時還會故意加重受害者的自責心理,讓受害者陷入自我悔恨的深淵。

真相六:不要責怪受害者不堅強,因為再堅強的人都可以被創傷摧毀

林奕含自殺後,有人說她太脆弱了。說這話的人對暴行,對創傷,對創傷所能對人心理生理帶來的影響了解的太少。

強姦這類創傷事件是很特殊的,它的特殊不是在於這些事件罕見,前面我們已經說了,它不罕見,它特殊是特殊在,它徹底打破了我們對自我對世界的原有認知。

強姦會對受害者的心理健康造成毀滅性的影響。當一個人體驗過,生命被威脅,身體被凌辱,無法保護自己這些人能體驗到的最極端的無助和恐懼之後,你如何讓她相信,她是安全的,他人是可以相信的。

有近 1/3(31%)的強姦受害者患上和強姦有關的創傷後應激障礙。平均每 5 個強姦受害者中就有一個人(19.2%)在強姦後自殺未遂。

強姦倖存者普遍覺得,自己被徹底改變了,不再是原來的自己,甚至不覺得自己還能被稱之為一個人。

而最近的科學研究也發現,經歷過長期創傷的人,不僅激素水平有變化,杏仁核和海馬也有異常,換句話說,創傷不僅讓受害者精神痛苦,也使得他身體出現病變。

林奕含在被強姦之後,接受了 9 年的心理治療,目前報導中,多說她患有抑鬱症,其實我覺得她所患的應該是 RR-PTSD(R ape-related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因強姦引起的創傷後應激綜合症。抑鬱只是 PTSD 的一個症狀。

被 PTSD 困擾的人,自我保護系統似乎進入了永久的警戒狀態,彷彿危險隨時可能降臨,始終身處強烈的恐懼和憤怒之中,情緒和生理調節能力陷入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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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 PTSD 的人會有失眠、焦慮,煩躁、噁心,反覆做惡夢,有解離、麻木、心因性失憶,以及自殘、自殺等多種身心障礙的症狀。

林奕含被性侵後,曾經自殺過「吞了一百顆普拿疼,插鼻胃管,灌活性碳洗胃。活性碳像瀝青一樣。不能自己地排便,整個病床上都是吐物、屎屎⋯⋯問護理師我會死嗎?護理師反問怕死為什麼自殺呢?我說我不知道。」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自殺——失憶是創傷後常見的心理症狀。因為太痛苦了,人體的自我保護機制,會讓人心因性失憶。

她的自毀行為,其實也是一種下意識的自我保護—— 精神折磨讓她太痛苦了,而自殘甚至自殺導致的肉體痛苦可以讓他們暫時不去感受精神上的痛苦。有倖存者解釋說,自殘,讓她感覺到強烈的平靜和解脫。

「她也不知道怎麼去愛了。她只知道愛是做完之後幫你把血擦乾淨。愛只是人插進你的嘴巴而你向他說對不起。」對親密關係失去信任,這也是長期受性虐待的女性常有的創傷反應。

當有男生追求思琪時,她的反應是拒絕,「因為我不配。」

她不認為自己值得被愛。她認為別人愛的只是偽裝的她,而她的內在已經腐敗了—— 自我厭惡是 PTSD 另一個典型症狀。

即使因為強姦引起的創傷綜合症,身心處在極度痛苦之中,林奕含還是把自己的經歷寫成了書,在自殺前 2 個月出版。

她在書中寫,「我可以假裝世界上沒有人以強姦小女孩為樂,假裝世界上只有馬卡龍、手沖咖啡和進口文具嗎?⋯⋯ 我沒辦法假裝⋯⋯我做不到。 」

「我每天寫 8 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的發生過的事。而我能做的只有寫。女孩子被傷害了。女孩子在讀者讀到這段對話的當下也正在被傷害。而惡人還高高掛在招牌上。」

在我眼裡,能撕開傷口,忍受巨大痛苦,寫下這本書的她,勇氣和良知,是超乎常人想像的。

因為自殺,她的聲音終於被放大了,被很多人聽見了。只有死去才能被聽見,這是非常悲哀的事。在她生前,依然有人質疑她炒作,說她有抑鬱症、有精神障礙,言下之意是,這樣一個瘋病人的話不可信。

最近北影女生阿廖沙自曝曾遭班主任之父性侵事件,同樣的污水潑向了阿廖沙,人們說「她有抑鬱症。」

不僅施暴者熱衷於歸責於受害者,很多旁觀者也會用放大鏡,尋找受害者人格或道德上的缺陷。他們讓受害者回答「為什麼」和「為什麼是你?」其實這2個問題,所有經歷過暴行的人,早早就問過自己無數遍了。但沒有人能回答出這個問題。

受害者和我們一樣願意相信世界公正,人心光明,未來美好,直到,創傷讓他看到命運的任意、隨機和殘忍。

很多受害者會選擇自殺,是因為她們的理性不願意相信,世界是可以如此殘暴恐怖的。人是可以如此邪惡,如此以傷害同類為樂的。

當旁觀者去追問受害者為什麼是你時,潛台詞其實是,換了我,我就不會像你那麼蠢/笨/傻,我會保護好自己。這是一種非常狂妄且邪惡的自大。 真相是,每個人都能被摧毀,只要創傷持續時間足夠長,強度足夠大。

那些懷抱巨大勇氣,忍受巨大痛苦,站出來說出真相的受害者,很可能因為創傷,身體和心理都嚴重生病了。

因為生病,他可能無法準確記憶、無法流暢表達,無法控制自己情緒,無法正常與人交流,無法再去愛,再去相信,無法像你我一樣,擁有普通然而幸福的一生。

他也知道,如果她站出來,會被施暴者猛烈攻擊。因為施暴者最害怕的就是受害者開口說出真相。施暴者希望每一個受害者都能永遠沉默下去,這樣就可以不斷獵捕下一個受害者。

而身心受過巨大創傷的他依然想為社會的公正秩序作出自己的一份努力,想要幫未來潛在的受害者把施暴者繩之於法。

這時,那些用他因為創傷而留下的身心傷痕去攻擊他,「你是神經病/抑鬱症/人格障礙/受虐狂,所以你的話我們不信」的人,不是壞就是蠢。 我們不要因為無知,而做了施暴者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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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認真仔細聆聽創傷倖存者的聲音,我們要給他們更多的擁抱、勇氣和支持。


圖片|《熔爐》劇照

如果你覺得暴行罕見而遙遠,我願你在塵世一直幸運下去。但請不要因為你的幸運,就否認那些在深淵裡行走的人的呼救和悶哭。

我們要承認這個世界上就是有非人的痛苦、有難以想像的邪惡存在,只有我們承認,我們才能著手去解決。

最後的話

寫到這裡,就想結束了。

但想到,其實性侵受害者以及潛在受害者之廣泛,我覺得應該談一談,如何減少被性侵的可能性。

前面已經說過了,施暴者在挑選受害者會傾向於挑選那些在他們眼裡,好欺負的,不會反抗的。大多數性侵發生在熟人之間,是有預謀的,很多施暴者會從言語騷擾升級到行為暴力,逐步測試受害者的忍耐底線。

所以,在你感覺到自己可能被騷擾了,在不舒服的第一時間裡,你要明確制止、警告對方,對性騷擾零容忍。如果你因為擔心衝突、害怕社交尷尬,而一再忍受,可能換回來的是騷擾者的變本加厲。

如果覺得對方舉止不當,不管對方的職業身份、和你的關係如何,都不要因此而否定自己的判斷。很多強姦受害者都會在事後後悔自己忽視了最初感知到的危險,從而失去了逃跑的機會。

平時可以多做一些體力鍛煉,這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讓你在遇到罪犯時能和他搏鬥,實際上,因為男女的體力差異,加上罪犯往往還帶有武器,想靠體力製服對方,不大現實。但體力鍛煉能提高你的力量感、危機應變能力,這會減少施暴者找你下手的可能性,以及如果真的意外發生,你也能更快速有效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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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一下,受害者如何從創傷中康復吧。最重要的兩點:

一是,賦權。創傷的發生,會讓受害者感受到喪失了對自我的控制權。所以在恢復階段,受害者需要找回對生活的控制感。這意味著,其他人無論如何關心受害者,都不可以代替受害者做決定。比如要不要報警,以何種方式治療,所有這些事,其他人都只能給出信息和建議,把決策權交給受害者。所有以「為受害者好」的名義,命令受害者行為都是在加重受害者的創傷。

二是,重建和自己、和他人的聯繫。

創傷摧毀了受害者對自己對他人的信任、傷害了他處理關係的能力,而要修復這些被破壞的能力的唯一方法是盡最大可能使用這些能力。受害者需要和其他人建立聯繫,可能是從讓她覺得最安全的親友開始,到同伴小組里和她有過類似遭遇的人,到不大熟悉的人,到陌生人,這是一個逐步的過程,可能會很艱難而漫長。

雖然受害者不對被傷害一事負責,但他們要對自身的恢復負責。看上去很不公平對不對,但只有接受了這一點,受害者才能走上恢復之路。

最後,我想說下為什麼我會在這裡寫下這篇文。

我還記得,我第一次意識到我不是唯一一個被性騷擾過的女孩,大概是小學三四年級,放學後人都走了,我和2個好朋友還在一起畫黑板報。我們3個小女孩聊著聊著,忘了是誰提議說,「來,我們都來分享自己最深的一個秘密。」

我說了我的——在很小的時候,我被鄰居哥哥以玩遊戲的名義觸摸過私處。我說完後特別惴惴不安,因為在我潛意識裡,這是一件很丟人的事。

我沒有想到的是,我的 2 個好朋友幾乎是異口同聲地說,「我也遇到過類似的。」「騷擾她們的人分別是她們的舅舅、表兄。」

那一天,我才知道,原來我不是一個人。原來我以為特別可怕的只在我身上發生的事情,在別的女孩身上也會發生。

後來長大了,我接到過朋友 A 哭訴的電話,讀研的她被校領導性侵,A 問我該不該曝光對方,最終她選擇沉默,因為擔心輿論、司法的二次傷害,以及對方運用權勢報復。我特別理解她,因為在國內,二次傷害幾乎一定會存在。 我收到過一些觸目驚心的來信,有個讀大一的女孩約會時被男友強姦,告訴家人,卻被罵「你不檢點」。有個還在讀高中的女孩告訴我,她的父親從小就騷擾她,她的母親知情但並不保護她,她唯一的心願是盡快讀完書,找到工作,離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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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性騷擾,我聽朋友們說過更多,女生們普遍都遇到過,有些男生也遇到過,而我自己也經歷過。有那麼一兩次,想來如果不是幸運,我可能已經成了某某強奸案受害者。

奕含寫的《樂園》裡有一段,我讀一次,哭一次:「怡婷,你才 18 歲,你有選擇,你可以假裝世界上沒有人以強暴小女孩為樂,假裝從沒有小女孩被強暴,假裝思琪從不存在,你可以過一個資產階級和平安逸的日子,假裝世界上沒有精神上的癌。

但是你也可以選擇經歷所有思琪曾經感受過的痛苦,並牢牢記住⋯⋯她所有的思想,思緒,感情,感覺,記憶與幻想,她的愛,討厭,恐懼,失重,荒蕪,柔情和慾望,你要緊緊擁抱著思琪的痛苦,你可以變成思琪,然後,替她活下去,連思琪的分一起好好地活下去。」

是的,我無法假裝這世界上沒有小女孩被傷害。我無法假裝不知道,那些施暴者們依然衣冠楚楚地活著。

我能做什麼?作為倖存者,我能做的就是寫。我完成我的這一棒,接下來,就到你了。請你把棒子接力傳下去,讓更多人知道真相。

參考資料

1.Herman, J. (2015). Trauma And Recovery.

2.http://rwu.edu/campus-life/health-counseling/counseling-center/sexual-assault/rape-myths-and-fac

3.https://edubirdie.org/articles/rape-myths/

4.Black, M.C., Basile, K.C., Breiding, M.J. Smith, S.G., Walters, M.L., Merrick, M.T., Chen, J., & Stevens, M.R. (2011) The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 (NISVS): 2010 Summary Report. Atlanta, GA: National Center for Injury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