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馨恩寫下自己當年的受暴經過,她說:「但願有天,我與所愛之人不必為我理所當然的生命而困擾,承受大環境的壓力。」

身為一名反暴力同運者,與跨性別女性性暴力/家暴倖存者的我,多次遭到信望盟支持者、臉書反同反跨粉絲頁「同運不敢面對的真相」管理員的嘲笑與貶低,曾以「被性侵不等於被迫害」對我進行攻擊,最近更是先將我「被性侵」的經歷惡意淡化成「被性騷擾」,再來指控我:「完全沒有反抗」、「居然不恨/不譴責/不想告強暴犯」、「把家人視作加害者」。為此,我鼓起勇氣想寫出這篇公開信,公開回應你的指控,盼望能以溝通的方式,希望你與看此文的社會大眾,能夠試著理解受暴跨性別者的傷痛與困境。

被強暴的經過,為何我沒有說不與反抗?

國中時,我的哥哥第一個站出來支持我的性別認同,甚至請他當時女友帶我去添購女生的衣服。外公對我女性化的氣質與性別認同,感到不以為然,所以我常常會避開我的外公。然而有次,外公知道我會穿女生的衣服後非常生氣,在吃飯時痛罵我傷害家族,揚言:「我們家沒有我這種人」、「你再這樣,把你還有媽媽、哥哥、弟弟都一起趕出去」(我家是單親家庭,我母親帶我家三個孩子回娘家住),外婆也痛斥我是心理變態、怪物,就連原本支持我的母親,也因不堪這種壓力,對我有精神與肢體上的暴力行為。

同場加映:跨性別女人的年節告白:我們跨得了性別,卻跨不進婆家的門


(圖片來源:Adrien Leguay,C,C @Flickr)

因此,我當時覺得自己再也承受不住,為了母親、兄長,還有家庭的和睦,我選擇離家出走。但身上沒有半毛錢,14歲的我也根本無處可去,只能在大街上漫無目的的遊走,直到天色暗了,我虛弱的身體早已精疲力盡、又飢又渴,才坐在河岸邊放聲大哭,滿腦子想著要跳入河裡,結束自己被否定的生命。

這時,我的生命彷彿出現了轉機,有名陌生大叔關心我,不知為何的我已忘記他的容貌,只依稀記得他身材高大,身高超過180。當他聽了我的狀況,他給了我食物,蘋果與木瓜,單獨陪著我直到夜深,我心理非常感激他。然後,他說想帶我去旅館,讓我能好好休息。但我們到了四下無人的地方,最後,他開始抱我、親吻我,甚至撫摸了我的身體、性侵了我(包含了強制手交等,但我不願清楚描繪)。

我之所以「沒有反抗」,是因為當時我腦子一片空白,只想著自己「被奪走」了,但我還能怎樣呢?我沒辦法回去,不熟路、四下無人也無法求救,求救難道會更好嗎?還是會失去他的幫助而更慘呢?即使我想反抗也反抗不了他,我們年齡與身形相差甚大,而且我還求助於他,反正我早已想死,得不到任何救贖,於是才沒有「說不」或「反抗」。

許多人似乎認為使用陰莖性交,必然是「賺到」;手則是「無傷大雅」,所以不可能「被強暴」,多數人認為只有「被插入(陰道、口腔、肛門)」才稱得上是「強暴」。就連社福界、性別界也常有這種「強暴迷思」(rape myth)。但我們不該用這種定義,否定受害者所受到的傷害。

同場思考:被強暴不是女人自找的!#YesAllWomen 說出女人心聲

求助的過程

後來隔天,我漫無目的地走到筋疲力盡、又飢又渴,橫跨了兩個鄉鎮,才選擇走進警局,決定報案,看看是否可以得到社會局或政府的幫助。只是就連警察也性騷擾我,問我「那男的帥不帥?」,以及一堆對我性別的敵意,讓我非常不舒服。


(圖片來源:Raul Lieberwirth, C,C@Flickr)

最後因為不在轄區而不受理,且依然把我送回我家,那個我急欲逃離的環境。在接我回家的路上,我母親哭著罵我:「因為你不是正常男生才會被性侵!」,甚至要求我不能把這些事情告訴外公外婆與舅舅,當時我很聽話的這麼做,自己一個人忍耐這種痛苦,只在浴室大力的刷洗自己「不潔」的身體。

幾天後,我到了學校,原想找同學傾訴,但我卻遭到了「譴責被害人」(victim blaming)與「蕩婦羞辱」(slut shaming),我因為沒有反抗、傻傻地跟著去旅館等原因,被我原本信任的好友(多為女性)指為「其實妳也想要吧!」、「這樣是妳的問題,是妳不會保護好自己!」,讓我相當難過。

推薦閱讀:裙子穿得再短,都沒有人「應該」被侵犯

於是最後找輔導老師訴苦,輔導老師便依法通報,縱使我不是那麼想告那個人,因為我並不希望懲罰加害者,況且某方面而言,我甚至認為他還是社會中少數對我比較好的人,而這顯示出的,並非我愚笨無知,而是長期的「家庭暴力」與「社會失能」,使我身心重創,顯現出的是這個社會對跨性別兒少有多糟!

但又因為我當時渴望能夠求助,以為這麼做就能夠得到一些協助,但實際情形相當令我失望,除了要我指認犯人,什麼都沒有,甚至警政、司法、醫療與社福通通都對我不友善,造成我好幾度的傷害。像是報案的時候,我由於當下沒有拒絕,就被粗暴地判定為「合意」,卻又因我剛好未滿16歲,方能以「刑法227」進行報案;或是被檢察官追問「你的性傾向到底是什麼?」,這跟我「被性侵」無關,難道會因為我喜歡男性,就可以被男性性侵嗎?

同場加映:2000個被強暴後的勇敢故事

然而過程中,我不斷盼望透過報案,能夠得到一些資源與協助,像是庇護與安置等等,讓我能暫時離開我受暴的家庭。我知道我能得到我要的資源支希望渺茫,但還是嘗試著去做了,結局也如預期般的,讓我絕望與懊悔。

為何我不責怪,但怨懟自己的家人?

我依舊愛我的家人,也知道他們與我同為社會歧視壓力的受害者,從小我相對於手足,特別認真讀書、聽話,盡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爭吵(如我哥曾為爭取晚歸與手機,我家裡大吵),特別會撒嬌討外公歡心,盼望有天他們能接受「真正的我」,但直到我成年離家前,都始終沒有實現。

推薦給你:寫給所有活著的丹麥女孩:成為自己,無需抱歉

我並不像你所說的把家人當成加害者,我只是相當地失落罷了!因為我曾對家人有這樣被接納、照護的期待,卻因社會的 「順性別霸權」(cissexism),打從一出生就被賦予我所不想要的身分,當我想要用自己認同的身分活下去的時候,必須提起相當大的勇氣、付出相當大的代價,諸如遭受來自外界的異樣眼光及否定,與所愛之人摩擦與衝突。所以我無法跟一般人一樣,與所愛之人好好活著。更因為這殘酷的現實環境,迫使我在追求生存的過程中,不得不跟身邊的人互相傷害。

如今,為了遠離巨大的現實壓力也給家人和自己空間,所以離家獨立生存。我無法自殘式地成為周遭眼光期望中的自己,但可以試圖成為不拖累家人的女孩、為自己負責的女強人,或像如今,為相關議題倡議,期望某天到來,有安穩的生活,我與所愛之人不必為我理所當然的生命而困擾、承受大環境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