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性別工作平等法,讓工作場域變得更友善,工作上也能減少歧視和騷擾。

渥曼妮是個剛從學校畢業的女孩,對於踏入職場,一方面滿心期待,一方面卻又忐忑不安。之前就聽過學姐們分享求職或是上班的經驗,雖說重男輕女早就已經是過去式,但不可否認的,似乎女生在工作上還是比較容易遇到一些不平等的對待。

渥曼妮曾經聽說過因為性別在招募、考績、升遷、薪資等不同方面受到差別待遇,像是單身條款、禁孕條款這類的性別歧視。或主管及同事在言語甚至行為上的性騷擾,讓受害者的身心受到雙重煎熬。另外,如果生理不適,或哪天懷孕要生產、照顧小孩的時候,真的能夠請假和申請留職停薪嗎?

為了消除因性別在職場上的不平等,以及排除女性就業的障礙,而有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 條就明白指出,它是為了「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所設。說白話一點,就是要讓工作場域變得更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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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可以分為總則之一般規定、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和救濟及申訴程序這五個部分。這個規範除了消極地對於性別歧視、性騷擾這些妨礙權利之侵害排除外,更可積極地透過法律規定之促進措施而為權利主張,並搭配一定救濟及申訴程序,來達到憲法保障性別工作權平等的精神。

在往後的一系列文章,我們會先帶大家從與女性息息相關的幾個問題,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促進工作平等措施部分及其他法規與相關規則的法條。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可以讓大家知道自己在職場上有哪些保障,學會爭取該有的權利。之後也會針對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及後者可能涉及到的相關刑法規定,以及勞工體檢的問題,來提供給大家相關的訊息。

女孩們,要懂得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因為我們值得公平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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