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若有方向,總往分離的方向。分手之後,當所有人要你快點好起來,我們邀你慢慢前行。

分手之三:To part

我近來已經不想念了。想是常想的,但是知道已經過去了,所以想也沒有關係了。在英文世界裡流浪兩三年,看電影慢慢不用字幕,因此那些聲音的細節就更加清楚。電影裡的年輕父親抱著女兒說,Hi baby doll;我就想起你怎麼從臥房裡冒出來,到廚房飯桌邊來找我,被磚頭教科書與 case book 淹沒的我,然後說,Hi baby, baby doll。

生命中充滿這種不名所以,沒有脈絡,也無法忘懷的時刻。

你的好、壞,快樂、悲傷,都已經與我無關。想來在這樣的太平盛世,你與我都不會過得太差的;我們也不笨,我們也還算努力。往前走吧,不要回頭,生命大約不會再交錯,若再交錯,已經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生命了。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

長遠來說我應該還是會很感激曾經遇見過你。

我會盡力忘卻所有美好的時刻,因為非常美好,而知道這樣的美好不會停留,因此非常痛苦。但是在痛苦過後,如果這些美好的時刻仍然沒有被忘記,恐怕就真正是要銘刻在生命裡──因為,最終,痛苦會被忘記,美好會留下。

有些人在我的生命中是連痛苦都沒有留下的,模糊的一個影子,想起來連姓名都不是很確定。因此,痛苦,也仍然是有好與壞的分別吧。能分辨出二者的,應該就只有時間了。

我其實不確定比較害怕哪一個:是最終發現你在我生命裡並不重要(而曾經付出的時間、心神和眼淚終成枉然),還是,最終發現你其實對我非常重要(而對於這已成事實的失去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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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我推出 comfort zone。讓我能去得更遠。我終能自由移動、自我的過。分手後最後一次見面,見你一邊掉眼淚一邊說關心,說希望知道妳好不好。我一邊也哭也說我得搬家了,我沒辦法留在這裡,我必須換工作換城市換生活圈。你說這不是太極端了嗎?

我心想:你以為分手是什麼? 分手是從此以後,你與我的核心的連結,將斷裂,而該斷裂將直到永遠。直到永遠。

永遠是一種極端嗎?永遠是一個選擇的事實,不是一種極端。事實上,它只是一種未來的可能性,而你我的選擇,將永遠變成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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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再見了──不如不見。我把我一部分的靈魂留給你了,把你們一起留在過去裡。然後,我們都往前走。不要回頭。陽光很好,影子在背後,人往前走,影子就在背後。

「人群若有方向,總往分離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