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的影響,加深了我們對「愛情」的複雜,甚至轉變成有毒的依戀。

明明知道對方不適合自己,但就是分不了手。親朋好友極力勸離,還是狠不下心來。

好不容易分手了,但又日日念念叨叨。理智中的對方,是多麽絕情或是不負責任,但感性那一面,對接觸他的渴望卻使自己彷彿人格分裂,既渴望又可恨,進退維谷。

你現在或是過去曾經擁有這樣的「毒性關係」而陷入泥淖、難以自拔嗎?

一天要點進對方的臉書主頁、Instagram 中反覆查看,甚至連底下的留言也要一一「審核」,留言人的個人檔案當然也是不可遺漏的審查重點之一,深怕自己錯過了對方的一舉一動而失去一切。

倘若對方提出任何請求,只要不到賣腎贖命,就會假裝漫不在乎的使命必達,用喬裝無所謂的態度掩蓋自己的卑微與渴望。然而對方也映射自己內心深處的那份卑微而對待自己如同敝屣,甚至羞辱與暴力都不是少見。


圖片|PIXTA

是愛還是依戀?

然而,囚困在這段毒性關係中的你,是愛對方,還是迷戀對方?愛與依戀,是非常容易混淆的兩個概念。然而我們可以先藉由美籍德裔人本主義精神分析學家弗洛姆對愛的概念來了解。

幼稚的愛是:「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愛是:「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而依戀恰巧就是弗洛姆所說的幼稚的愛,背後是一股很強大的需求,你需要對方、依賴對方、掌控對方,彷彿沒有了對方就會天崩地裂,需要對方全然與我們 24 小時相處,才稍稍可以撫平「被拋棄」的恐懼;

而成熟的愛,卻與依戀相反,是彼此可以獨立自主,卻又可以相互敞開、真實交流,不因失去對方而感到自己的世界即將崩毀。

由此可見,毒性關係中,是充滿依戀,而不是成熟的愛。而這樣的毒性關係,總在暗地裡侵蝕我們的身心健康。

錯誤地擺脫依戀,使我們更加依戀

從依戀的發展史來看,便可以看到擺脫依戀的有效方法的端倪。

許多幼兒的心理發展學彼此有大大小小的不同,但幾乎都可以看到「依戀」的相同來源,是從我們幼兒時期對父母的關係中最關鍵的因素——保證安全而來。

幼兒渴望父母給予無條件的關注、照顧,認為父母是全知全能的,然而父母往往也因為自己過去童年的創傷,而部分內心不成熟或不健康,因此往往很難付出適切、充足的關注與照顧,多少帶給到幼兒一種「被拋棄」的感受,而這樣的感受深深地在幼兒的心上鑿了一道道深刻的傷口。

這些傷痕又會持續在我們成長階段裡,持續希望遭遇的人可以彌平我們從父母那消除不了的「被拋棄感」,到了成年,親密關係的對象,更是轉移填補人們舊有傷痕的完美對象,因此人們無意識地依戀那些對象,渴望這些人可以再三保證不會拋棄我們,給我們無條件的關注與照顧。

孩子總期望父母是全知全能的,是無所不能的,而這樣的期待落差,是造成兒時傷痕的主因,孩子認不清父母是有其侷限以及自己的傷痕,就會難以從陳年的傷痛中站起來,擁抱一樣痛苦的父母,而脫離舊有傷痛成長。

當帶著傷痕的人們成年後,期望自己的親密關係對象可以受自己的控制、給自己依賴,來療癒自己的傷痕累累的心,而這樣的期待落差,是造成依戀的主因。

人們認不清對方是有其侷限以及自己的傷痕,更認不清自己依戀對方的來由與模式,就會難以從毒性的關係中脫離而轉向找尋真實有效的療癒之道。

因此,關鍵是我們要去認清對方真實的樣子,拿下自己充滿錯誤期待的有色眼鏡,靠近對方,認清依戀對方的巨大誤會,了解到原本是充滿多大的誤解,因此我們才會從自己構築的幻夢中驚醒,進而替自己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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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盲目離開,戒斷反應越是強大

然而,在靠近認清楚前,往往我們就被身邊的親朋好友制止了,同時我們自我審查地不允許自己向前靠近(怕陷入或是怕真的認識,但同時也不願遠離),只能偷偷在社群網站上關注對方,查看對方在社群平台營造的理想自我,反而更加陷入深深的虛妄期待。

身旁的人越是阻止,甚至祭出激烈的拆散手段,而我們越是逼自己遠離、不去正視,我們越是只能帶著「錯誤的美好想像」感到痛苦。

有些時候,是我們隱隱地不願意去「看清楚」,或許這樣我們才能一直不用面對真相(彼此的真實樣子與想法),這便是自欺欺人。但,縱使是如此,也需要等到自己有所覺悟的那一天,而非用外力逼迫自己離開這樣的有毒關係。

當我們有了自由的時間與空間,而後自己做出了選擇,那樣的決定才是自己可以負起百分之百責任的決定,而不會因為其他外力的威脅利誘,而使我們有了埋怨與不為結果負責的機會。

所以,在弄清楚自己為什麼會痴迷前,越是強迫的分離,越會使我們的「被遺棄感」倍增,依戀的戒斷反應越會使我們無法自拔,進而引出許多社會的人倫悲劇(殉情、怨恨他人拆散關係、恐怖情人等等)。

然而,願意給予每個人自我探索空間的尊重的人,實在是社會中的小眾,人人搶著下指導棋的狀況反而是常態,這也是為什麼往往毒性關係的走向都不在「下棋者」的意料內,而使這盤棋的所有關係人,全盤皆輸。

唯有靠近清楚認識自己以及對方,才是健康有效的解毒劑

大部分狀況,我們會依戀對方,是因為對方好像擁有我們缺乏但是渴望的特質,或是我們實際上有但是我們不知道的特質,還有可能是想要藉由拯救對方來滿足自我價值感(聖母情結)。

然而,有人會問,那些毒性關係的對象,有些條件那麼差,怎麼會使人無法自拔呢?

這正是為什麼心理學值得每個人進一步認識的價值了,由此可以了解人的行為背後的動機,往往與社會上常見的想像,天差地遠,同時也顯示人們對自身的認識是多麽的不足。

每個人擇偶時,會選擇具有特定特質的人,以符合內在的形象,而這些內在形象深深地被年幼時的傷痕所影響,我們會找尋一個理想的人物建立伴侶關係,藉此解決生命中過去的缺憾與傷痕帶來的被遺棄感。

所以不論一個人外在條件多麽優質,他所尋找的伴侶,若在沒有意識到內在創傷以及固有模式之下,將會選擇一個「可以與生命創傷共振的人」,而不是外人認為匹配價值的對象。

「我渴望你身上那種不負責任、瀟灑的樣子,與你待在一起彷彿我可以永遠不需要再為自己負責,不需要犧牲自己而求全。」
「你有好多與我父親/母親類似的缺點,若我能拯救你,彷彿我就可以拯救我父母,而我父母就能給我我渴求的認可。」

這些是常見,但容易讓人驚訝的事實。人們激烈迷戀他人的原因大多深藏在自身的潛意識中,然而總被人浪漫化,稱說兩人被命運的紅線貫穿而成為共生結合體,是不可分離的。

而這些浪漫化的想像,也需要當事人走近,撥開幻想的迷霧,深深地觀察自己的盲點從何而來,而可能,對毒性關係的醒悟突然降臨,對毒性關係的執著就此剝落。外人的指指點點是難以讓當事人看破迷津的。

親自探索迷戀毒性關係的原因、親自關注迷戀毒性關係的脈絡、親自面對,是我們徹底解開毒性關係的關鍵,無人可以替當事人效勞——即使可能要耗費數年,數年學會負責人生的必經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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