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為他流淚的日子,因為時間而漸漸復原,就跟兩歲的孩子一樣,前一秒哭,後一秒笑。原來,治癒失戀的能力,兩歲開始就有了。

文|小羊貝貝

「沒有爸爸媽媽的地方,很無聊。」載孩子去學校的路上,他在後座說著。

早晨,二歲半的童言童語,把我的思緒拉回二十八歲,我無意識的微握著方向盤,開往孩子的學校,一到校,那成堆的孩子在溜滑梯上爬上爬下,他便興采烈得頭也不回奔進校門後,我的思緒正式回到慘烈分手的那一年。

「我不想在這裡生活了,我想離開,再待在這裡,我會想去死。」我像鬼魂般悠悠說著,當時我瘦得像一隻鬼,面容凹限、眼圈發黑。

「這個城市都是他的影子,我不敢去別的地方,我連回家都會怕,你看,以前他載我下班,陪我上樓,現在我要自己上樓,一個人走樓梯,我就會哭。」

「晚上也不敢睡,我睡不著,我不知道該怎麼一個人睡覺了,我只能抱著他漏帶走的一件外套,聞他的味道,才能睡去。」我對著姊妹淘凱哭訴著,這些日子以來,行屍走肉般分手的典型狀態。

「你有這麼愛他哦?」凱不解的問我。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沒想過,有一天會和他分手。」

「可是你們也才交往不到一年耶。」

「可能他就是我的剋星吧?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嗚⋯⋯我就是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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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在沒有你的城市裡生活了。」這是我當年,每天上班在心裡吶喊的話,而我終究沒能離開,因為當時公司的人手吃緊,主管不放人,我就只能這麼拖著軀殼上班,硬撐著,撐過那痛苦至極的失戀歲月。

失戀,很恐怖呀。不能出去,也不能經過任何一個我們曾經走過的地方,待在家裡,就整個人慌張到,坐著哭、看電視若看到曾一起看過的戲劇,也會想到他而哭。也不敢睡覺,因為閉上眼,更孤獨,那閉目的黑暗,讓我更像無依無靠的一個人。

滿腦只想去找他,然而一次次轉進語音信箱的電話,或是一次次的乞求見面,就更折損自己的尊嚴,那個曾經驕傲自信,已不復存在。我像一隻可憐的鬼,他最不想見的鬼。當我知道自己在他心裡是這樣的存在時,更覺得不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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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還是最好的藥,它極苦,雖熬著日子,但總又認識了新的人,又參加了新的活動,每天留著失戀想他的時間,便少了,之後就會有另一個人滲進生活裡,然後,那段苦痛會如鬼魂般飄走。每個人的失戀,復原,差不多如此,朋友陪,時間熬,交新人,只要還活著,總會找到路走出苦痛。

只是當我們愈長愈大,眼界變小,心思變多了,戀愛時只看得到對方,分手了也只會想著對方,眼前的一切都視而不見了,要很用力才能真的看看外面。

今早,孩子的話,讓我意識到,哦,原來,我們在很小時,就已經知道,再美好的地方,若少了重要的人,它便無趣,不過,當我們又親眼身處美麗時,便會忘了,再興高采烈得頭也不回奔去。

這是我們二歲時,就已經會了的本領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