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在愛情中是多麼難得的一個詞。要花多久的時間才能遇見一場剛好趕上的愛情?要如何拿捏才能在關係中既保持熱度,又不流於緊迫;既給彼此空間,又不淪為疏遠。要知道自己遇到的是不是剛好的那個人何其困難!要知道自己對關係的維繫是不是不過也不少,這也相當困難。我們只能在這一個模擬兩可的形容詞中,努力揣摩嘗試我們的愛情。

剛好,多模擬兩可的形容詞。

記得之前看雜誌看到一篇報導,報導引述了紐約州立大學帝國學院心理學教授塔茲爾(Miriam Tatzel)的心理報告,告訴我們,的確,錢賺愈多、幸福感愈大,但當年薪達到 7.5 萬美元(約 225 萬元台幣)是快樂的最大值,超過此金額後,收入不再跟幸福感成正比。而通往幸福的另一途徑是儉約,物質欲望少的人比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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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好像也是如此。

在一段關係裡面,總會有人把比較晚出現的那位稱作第三者,然後還有了「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這樣的電視劇台詞,但真的不該怪罪那些被污名化的第三者,甚至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第三者。因為,從頭到尾,唯一該一肩扛起所有一切的,明明,就該是,始作俑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我知道一個巴掌拍不響,但是,當已經將一個人捧在掌心時,為何還要勻出空檔去拍巴掌?基於三個大腦系統:性慾、浪漫愛情、長期依存感?

或許吧,畢竟這可以解讀為何很多一夜情不只有一夜。尤其當高潮時、興奮時體內產生的多巴胺,會讓我們全身充滿著愛情的激素,也正是因為這些激素,會讓我們同時對親密關係內的人產生依附感,但又會對另一個人感受到強烈的愛戀,同時又可能想跟別人做愛。甚至很多時候,當你跟親密關係的人躺在同一張床,心思卻全部被另一個人瘋狂的霸佔。

而且,最痛苦的部分是,此刻的心情無法跟任何人講。很多事情,一定要經歷過才會知道,愛情除外,因為就算早已在情場身經百戰,很多時候,還是永遠不知道該怎麼辦。

無論我們是否處在單身的日子裡,我們都渴望被愛,也不是沒人愛,只是那些人我們都不愛。我們絕對也是想要愛人的,想到跟他或她相處時的開心,讓我們深信跟她或他在一起絕對比單身更好,但卻在毅然決然跟單身的自己說再見之後才發現,原來這所有的美好,只出現在在一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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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多少次,已經跟另一個人在親密關係內的我們,遇到一個覺得好像彼此似曾相識,聊了幾句更發現很多觀點不謀而合,很多話甚至不用說,對方就知道的那樣一拍即合的另一半,但卻因為無法取捨而怯步。

《賣花女》的作家蕭伯納說:「愛的成分不過就是,在兩個女人中過度高估了其中一位」,高估也總得估,於是硬想了一個辦法去比較,決定要選擇比較愛你的那個。去想著兩個人的好,想著兩個人的不好。去想某一個人是否是因為那些自身過往的經驗,或自己的喜好而將一些動作視為情愛的表徵,而另一個人卻是因為愛你這件事情,才會有那些象徵情愛的動作。

最後往往還是自己將自己困住,因為讓你無法取捨的原因,不是因為你比較不出誰比較好,或什麼誰比較愛你抑或是你比較愛誰,至始自終,無法取捨的原因,其實都來自於對眷戀的依賴,對互相的習慣。

當自己一次又一次在日記裡愚蠢的罵自己別再為了他感到迷惑,但同時又一次一次的安慰自己沒什麼,然後人前歡笑人後淚流。就算說得再多,最後,也只會變成一堆狗屎屁,如果要去問為什麼,可能也只會換來一句 I do not know 。又能怪誰呢?去問始作俑者吧。

誰不想要幸福,誰不想要有人對自己好,只是很多人(個人覺得應該僅限於女人)都跟三毛說的一樣:「如果你給我的好,和你給別人的是一樣的,那我就不要了」。為何我說僅限於女人,因為女人其實就像隻貓,她們喜怒無常,她們愛撒嬌,她們喜歡你摸她頭,她們喜歡你輕輕的逗她玩搔她癢,當她們喜歡你的時候,她們會義無反顧的交出自己的全部。

她們會突然來情緒,但目的只是想要你哄而不是鬧,最重要的一點,她們記憶力不好,但永遠會記得你對她們的不好,我所謂的對她們不好,是指那些她們真的很介意的事,而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成為累犯。當她決定不喜歡你的時候,或許你根本還沒發現,當你回過神的時候,才驚覺她已走了好遠,好遠,好遠。

就像張愛玲的短篇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中的經典(我實在不想用「名句」這兩個字來形容如此艱難的時刻)「也許每個男人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沾黏衣服上的一粒米,紅的卻是胸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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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部份的男人(請原諒我私自假設的量詞),如果可以的話,都會想著左擁右抱的美好,然後忽略左右為難的苦惱。總覺得不一定會有苦惱出現,也可能就算已預知會有苦惱,但那些美好太過美好,使人甘冒喪失行為能力的風險也要沈醉,覺得愛情好難,我之前說過:愛情難,難在選擇。但最近我發現,應該更洗鍊一點,不是難在選擇,而是難在『取捨』。你問我「選擇」跟「取捨」有什麼差別?

我會說,取捨是選擇的比較級,在選擇的時候你不一定已經擁有,但一定是已經擁有,才會需要取捨,歷經過取捨,才有可能窺見他們的最高級:「捨得」。

當然,如果從進化理論來說,人類產生愛的這種情感,只為了提升繁衍後代的成功率。好吧,我也希望可以這麼簡單。但就因為人間有情,才會多出了這麼多眷愛。說也奇妙,愛情的開始源自於對一個人動心,但很多愛情的結束,也因為如此。有幾對能做到互相動心後,只會再為對方心動?

早在 2000 多年前的老子就告訴我們「道可道,非常道」、「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人存於自然,而自然中所有的一切法則,都不是永恆不變。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無痕月常圓,所有生為人的一切,都不會因為我們捨不得而就不會走的,尤其是愛情,愛情是最難捨的。沒錯,總說有捨才有得,所有事物都伴隨著一體的兩面,只是伴隨著愛的另一面剛好叫做「痛」而已。也就是說,當決定捨掉愛的那一刻時,痛自然順應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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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有沒有深愛過一個人?妳有沒有拒絕過一個深愛妳的人?妳有沒有被妳深愛的人拒絕過?但我們仍舊渴望而且需要愛情,因為愛情之所以美好,正源自於我們不知道最後是否美好。不管最後結果會怎樣,趁著還會想念的時候用力想,還想見面的時候多見幾次面,珍惜每一次的擁有,直到有天,確定其中一方堅決不想見面了,就想著他的臉入睡吧,反正他早已在妳心裡面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