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迷線上公聽會】同性婚姻修法你怎麼看?

昨日,立法院進行同性婚姻修法第一場公聽會,正方以「民法修法」為訴求進行辯論,反方提出「另設專訪」保障少數同志。

關於同性婚姻,你贊成立專法或是民法修正?

你的立場你來說,一起為自己的觀點發聲,捍衛我們的此刻與下一代!

總共有 3839 人關心
莊美慧

支持多元成家

Yu Pei Dong

多元成家也應該支持

Brooke

不應該有歧視的心態,覺得大家都是平等的

Sophia  Liu

相同對待

小郡

不需要分別,也不要歧視

Elsa

尊重她(他)愛的人,性別,只是我們的老舊主觀

小J

tisina

專法只是一個變相歧視,告訴大家同志就是跟正常人不一樣,所以要特別獨立出來規範,這不是實質的平權,民法的婚姻應包含異性婚與同性婚,是適用全國人民的法律,沒有必要另外立專法,法條修改本來就是牽一髮動全身,用詞用語該修則修,應致力修出一部全民皆能平等適用的法律。再者,修改民法只是將原本有保障的範圍再往外擴展得更全面周全,對原本即受保障的人並無影響,有影響的只是讓更多人能合法獲得遲來的、原本就應該享有的權利。

Chiu Ya Ting

我不曉得立法上會遇到什麼困難,或許政府可以提出立專法或民法修法上有什麼不同,讓大家可以更明白的了解

我

他們不需要被拿出來特別對待

Bunny

同志婚姻也是婚姻

apple810628

支持同性婚姻,基本人權

林玉萍

人人平等不是嘛

瓏

他們也是人,所有人都有一樣的權利

Yun

為何要有不一樣的婚姻定義
結婚,因為想跟對方過一輩子,因為認定,跟性別有啥關係

Dear

不是為了明確區分啦
要不就直接修憲 不然就立專法吧
不是為了區分 只是畢竟不同 不等者不等之
(愛是平等的我知我知~)

poen

立專法並非歧視亦非做區隔,而是一種讓每個人都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ameliachao

婚姻都是一樣的,每對婚姻的主角會面對到的問題,不論性別都會遇到~不用區分什麼

Ming-Hai Kao

每個人都有選擇伴侶的自由,應互相尊重

Apple

當真的有一天我的伴侶發生什麼事我必須在急救書上簽名時,我就有資格幫他簽名,也許很多人覺得結婚只是一張白紙,但相愛也需要保障才能給予我們更好的未來

聶嘟嘟

立專法就是隔離法案啊

Lin

愛不分性別

詩涵

愛不分異同,權利也是。

real__pcy

不要用異樣眼光看待

林愛瑄

與我們沒有甚麼不同

潔咪

同志跟異性戀者沒有不同

王廷宇

不需要特別立法

yingniliu

都一樣

郭芸竹

加油 同志跟異性戀者沒有不同 不應區別立法

W

是需要被保障的自由…

小育

同志自古就存在
不需特別立法

張悅華

少數暴力

❥Pauline✿ °

愛 若能使人成為更好的人
何不予以祝福 ?

不該以性別做區別

Lin Sinying

愛是平等的

雪腐

愛沒有區分

Liau Iok-ham

平權!!

杄杄

都一樣是人,都一樣是相愛,到底要區分什麼

Soleil

愛沒有限制,愛可以讓一個人成長改變,也可以讓一個人拋棄一切,因為愛沒有極限,那更不應該被侷限。

Vanessa

愛不應該有差別

夢想

不要再區分了

Allen

每個人都應該擁有給自己的伴侶一個歸宿的權力
每個個體都是獨一無二的
不應該受到異樣的眼光
所以我支持 修法

李宥均

林紙妹

比起婚姻,更注重平權。還要注意到更多元性別族群在修法技巧之間的權益,唯一支持將男女更改雙方。

維瑄

因為婚姻就是婚姻,婚姻平權保障的不只是同志,而是無論在婚姻關係中或是在婚姻關係外的人都應該具有平等的權利與權益
感謝同志朋友有這麼久的堅持,你絕對不是寂寞一人,12月26日大家再一起努力

Mibo

絕對要修民法!!!

Yu Yu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 各有各的美
支持修民法 平等對待

R

專法是建立於民法之上的一種額外福利。
大家都一樣是人,沒有任何分別。

IVY

我們並沒有什麼不一樣

Lilia

平等看待

Lumis Chen

人生而不平等,所以才需要法律來做出一些補救。人生才短短數十年,活得愉快點不好嗎?真的為了下一代著想的話,不如從尊重他人開始做起,不管一個人選擇跟同性或者異性在一起,我們都應該視為平等。
如果有人擔心人類會就此滅亡的話,不如多擔心一下環保、經濟和平權問題。

Tina

同性戀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為什麼要另外立專法?
早就該修民法了!

潘寶

用平常心去對待、認識不同的一面,
也許不能接受,但也別反對

陳俞

平等看待

nges10321a

法律無法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法律不應該為偏見服務!

花孃

保護“真”愛,無分性別

Ellen

給予人類最正常的保障,不論同性異性皆是

icerabbits

不希望性別成為選擇,有些東西是自然的定律,不是用說的就能改變。
不希望同性成為常態,哪天同性與異性皆為正常時,少子化、沒孩子幫忙養老、代理孕母職業化等又如何解決
或許未來很遙遠,但是一但修法就很難回來了,不是不平等,而是不推廣。

雙木

立專法 還是把我的朋友們劃分開來了
我希望他們與我們一樣受到平等的法條以及平等的對待

yoting11

支持修民法,給予每個人平等對待,還給同志們本就應得的權利。

DaZhou

依據憲法,人身而平等且受保護,基於受保護的原則下,修改民法讓同志伴侶獲得保障是應該的,法律不會正義,會正義的是人。

水風

立專法或許對某部分的人們會覺得支持,但是其實會造成同志伴侶在往後很多事情不論醫療,財產,領養,撫養權上面的權益進入一個更複雜的模糊地帶!直接修改民法給予所有的人一樣的權利,很難嗎。異性戀結婚就有很多確定性了?邏輯在哪?

桃子

即便是少數者,也該保有平等權利

Yu

雖然法律難以改變人們的偏見,但是法律不可以為 偏見服務!!!
專法是為了偏見而設立,修民法,這才是平等的第一步!

黃云宣

區分不是贊同
是自以為站在正義的一方歧視別人

土撥鼠💕

要的只是平等,不是特出

peichin0909

我支持婚姻平權。支持修改民法。
支持與反對一直在對立,
不過萌萌的聲音永遠會在,同性戀抑是,
相互尊重互相傾聽(而不是想要改變對方)。

但是,不管怎麼樣,
同性戀的權力不能等,一定得過!!!

Silvia

修民法才能真正保障同志,感覺立專法就是排斥的開始。
既然愛是平等,為何要立專法,同志也該享有民法保障的權利。

桑夏

專法是隔離,而隔離是歧視之源
邁向平等的路上不應該有所謂帶有歧視的折中方案

Yuling

這個話題有太多不確性,是該一一說清楚

Tina Sharp

其實我不知道這兩者哪裡有差別!
不過不管什麼法!! 只要給予同志與異性平等的權利才對!!!!!!!!!!!!!!

珩瑄

好吧,換個說法,立專法就是「排斥」,把同性傾向排除至體系外,因為非我族類--還是構成歧視。
現在柯建銘是代表全國宗教跟全體民進黨開鍘就對了?

黃于軒

改民法才能符合同志的需要

kunghenin

同志就是一般人,不需要特別的法律保障或區隔,需要的只是平等對待,享有平等法律權利義務。

Chenyu

我支持婚姻平權。支持修改民法。

不同的性傾向,也有同一種愛。
拓寬家的想像,兼容你我的存在。
儘管現在與恐同、反同的人看似站在兩端的立場,
但相信在時間長河的遠方,我們會流入同一片海洋。(祥後方援引文章)

分享近日兩方爭辯當中讓我感到療癒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4061609468616&set=a.153662723615.114990.527253615&type=3&theater

sophia5716

求平等有那麼難嗎?不需要下一個黑人飲水機。

煙雨

這才是平等不是嗎?為什麼同樣身而為人,只為了與愛人結為連理必須這麼困難?

katcat

修民法
如果當初讓女性可以投票是特別修一個"女性投票法"
把女性跟男性分開
那我會認為是歧視

明明都一樣是人類
分什麼特別?

  • 79
    投票
  • 79
    討論
  • 4K
    關心

哪些人參與討論

Yu Pei Dong 煙雨 real__pcy Lin yuching890325 IVY tisina Bunny Brooke Lumis Chen Yu Yu 珩瑄
……以及其他 6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