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是真正的獨立?在成長過程裡,學會獨立自主是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所謂自主不是為所欲為,而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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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號簡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的泛心理學。

最近,很多 KY 小伙伴都處在畢業季,準備著走出學校,開始一段新的人生——你們也許要去離家很遠的地方上學,也許要開始工作、租房、養活自己,不再向爸媽要生活費。對很多人來說,一段真正屬於自己的人生開始了。

我們經常把這個過程叫做獨立,在心理學裡,可以用一個含義更豐富的詞彙來描述——「自主」(autonomy)。

一些關於「自主」的基本事實

在韋氏詞典的定義中,自主指的是一種「存在與行動都獨立於他人的狀態」。心理學家 Laurence Steinberg 認為,獨立不僅僅在於「行為脫離父母的限制」,而是在認知、態度和行為上都實現自主(Steinberg,2011)。

「自主」的反面是「關聯」(connectedness),這二者都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但在人生的不同階段,我們會調整針對不同對象的自主程度和關聯程度,因此也就會遇到二者的衝突 (Kagitcibasi, 2005)。

在與所有對象的關係中,和父母的關聯和獨立,可能是在「自主」這個命題上最重要的一環。我們從童年開始,就有從父母身邊獨立的需求,從青春期到成年早期,這種需求變得最為強烈。但研究發現,儘管青春期會使人發展出強烈的自我意識,但即便是在青春期的末尾,人們還是會非常注重滿足父母的要求和期待;直到成年早期,通常是 20 歲之後,才是一個人真正完成獨立的時間段(Gould,RL 1978)。

然而,我們獨立自主的時間正在越變越晚。Steinberg 研究認為,現代人的青春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漫長,青春期的末尾可以推遲到 25 歲左右,比上世紀 50 年代延長了一倍;而成年早期(一般指 18~25 歲)的末尾則可以被推遲到 30 多歲。年輕人在學校讀書的時間延長了,結婚的時間越來越晚,職業的不穩定性不斷增加(Steinberg,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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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25 歲的美國年輕人仍然接受父母資助的比例,比他們的父母一輩高了 50%,而且不僅體現在收入較低的年輕人身上,有些收入較高的年輕人,由於消費習慣的變化,收入仍然趕不上消費的速度,也在依靠父母付信用卡帳單和保險。Steinberg 說,「現在的年輕人在 25 歲的獨立程度,和他們的父輩 21 歲時差不多。」(Steinberg,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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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是否「自主」有哪些評判標準?

Susan Frank 等人提出,從青春期晚期到成年早期,我們在獲得自主的過程中需要完成 3 個方面的變化(Frank, SJ, 1988)。要知道,雖然獨立的任務通常會在成年早期階段完成,但很多年紀遠遠超過成年早期的人,在以下 3 種任務中仍有一部分沒完成的情況也不少見 ——但這種沒有完成的獨立的任務,早晚都會給自己帶來這樣那樣的問題。

1. 完成分離(Separateness)

完成分離,指的是我們完成與原生家庭的分離,在我們自己的生活和父母的生活之間建立起清晰的邊界。

在這個過程中,評判標準主要是自我與他人的責任劃分(self-other responsibility)的水平,即我們是否能夠很好地與父母劃出邊界,將自己與父母的生活區分開。在未獨立以前,不論是法律上,還是生活中,我們的行為都是由父母來負責的。而獨立的過程中,你會為逐步成為自己的行為及其後果的責任人。

另一方面,也是在獨立的過程中,我們逐漸與父母發展出除了「親子」關係之外的、新的、屬於幾個成年人之間的關係,對他們投入新的情感。

沒有完成與原生家庭分離的任務的人,仍然會在很多生活的瑣碎細節上和父母糾纏在一起,並且很難完全脫身,投入新的關係和情感,比如建立新的家庭。在生活中,很多已經成年很久的孩子仍然和父母吃住在一起,在生活上依靠父母,並很難與他人建立戀愛關係,就是因為還沒有完成與父母的分離。

2. 掌握自主的能力(Competence)

獲得自主的能力,指的是能夠很好地處理外界環境,擁有在環境中獨立適應和生存的能力。它的評判標準包括兩個部分。

a.  自立(independence)水平

衡量自立水平標準包括是否擁有很強的自信,以及在沒有他人幫助的情況下能否處理挑戰和困難。一個不夠自立的人,往往不具備自己應對陌生和困難情境的能力,他們在工作或者生活中遇到困難的時候,無法做出獨立的判斷,也無法解決,只能轉而尋求家庭的幫助。

b. 決策(decision making)水平

即在面對重大選擇、人生走向時,在多大程度上能根據自己的價值觀和喜好,獨立地做出決定。在生活中這樣的情境很多,想和心儀的男/女朋友結婚,父母卻堅決反對;想要出國讀研,或者在大城市工作,父母卻希望你不要離家太遠。一個自主決策能力較弱的人,往往會在自己的判斷和家人的觀點發生衝突時感到焦慮和羞恥,並最終很有可能會將決定權交給父母。而自主決策能力強的人,則能夠堅持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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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掌控自己的情緒(Emotional autonomy)

「情緒自主性」是指自己的情緒能否由自己主導;能否掌控自己的內心衝突,在建立自我意識和自我認同的同時,處理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負面情緒,比如內疚,羞恥,依賴,憤怒等等。它的評判標準包括兩個部分。

一是自我控制(personal control)水平,即能夠自主地控制自己產生的情緒和行為,而不是受他人(特別是父母)的影響和控制。如果自我控制情緒的能力比較差,應對措施就可能是不去處理,而是被動地防禦這些情緒,甚至會被這些負面情緒淹沒,而導致一些不恰當的、敵對的行為。要注意,自我控制水平並不是指不會被別人影響到自己的情緒,而是指與實現自主前的狀態相比,被別人影響的程度會降低,自我調節的能力會增強。

二是自我堅定(self-assertion)水平,即能否自己建立起自我價值的評估標準,並且勇於冒著遭到反對的危險,表達那些和他人(特別是父母)不一樣的、衝突的需求和價值觀。自我堅定水平較低的人,因為不敢樹立和表達自己的價值觀,往往會在成年以後,還時時監測自己的行為,保證自己的行為能滿足父母的評判標準,以免會造成父母的反對、憤怒或懲罰。

我們的自主權的建立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總體來看,在針對成年早期人群(年齡跨度在22~32歲)的研究中,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獲得自主的能力會越來越強,而一些重大事件,特別是個人的婚姻狀況的變化,則會影響到我們在情緒上的自主權:比如,結婚會使得女性加強與母親的情感聯結,而新婚的男性和女性則都會和父親的鏈接變弱 (Frank, SJ ,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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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需要獨立自主?

1. 獨立自主能提高自尊和幸福感

如前文所說,達到自主的過程,也是一個建立起自尊和自我價值的過程。

Marc J. Noom 針對青春期的人群進行了心理適應性(psychological adjustment)與自主權的關係研究,發現無論是態度上、情緒上還是行為上的自主,都意味著更高的自尊、更好的社會適應性,和更少的抑鬱情緒(Noom, 1999)。

獲得自主權能夠幫助我們獲得幸福感(well~being)。研究者運用健康普查問卷(general health questionnaire)的結果,對涵蓋 63 個不同國家的 42 萬人,進行了個人自主權與幸福感的相關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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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研究了基本心理健康水平、焦慮程度和壓力水平這三個與心理健康相關的指標和自主權的關係,發現對自己的人生自主權越高的人,基本心理健康水平越高,焦慮和壓力水平越低。而且,通過不同國家的數據比對,研究者也發現,不同社會的個人自主權高低,和幸福感的高低正相關;而個人財富多少、社會發達程度與個體幸福感的關係則不大(Reis , 2000)。

2. 自主能激發成就表現

自我決定論認為,提高一個人的自主性,能夠最大程度上滿足個體心理的成就感,激發人的動機和成就。一系列心理學研究也證明了獨立自主與成就表現的相關性。

獨立自主與更高的學業成績有關。2011 年,馬來西亞學者針對 425 名大學生進行了研究,發現學生的自主性能夠預測其總的平均績點(GPA),自主性較高的學生,總平均績點較高,且英語和數學兩個單科的成績都更好,尤其是英語成績。而且,通過教育和訓練來提高學生的自主性後,可以使學生獲得更高的學習成績(Lajis, 2011)。

Marylène Gagné 等人的研究發現,獨立自主的狀態有助於使人在工作中尋求興趣和價值,從而提高工作滿意度,即便是日復一日地從事相同的工作;而在更複雜的工作任務中,自主的習慣則會幫助你提高工作效率(Gagné, 2011)。

如何做到真正的自主?

儘管有大量研究證明自主與更好的精神狀態、工作與學業表現的關係,但如何更好地實現自主,仍然是我們需要學習的課題。

1. 自主不是沒有限度的。

2011 年的一項研究發現,自主也存在一個「最佳水平」,比這個值更高或更低的自主性都未必是好的。研究者設計了一個「貓和老鼠」的電腦遊戲,讓被試尋找抓到 Jerry 的正確路徑,在這個過程中對比了「無自主性」、「適度自主性」和「完全自主性」三種狀態下被試的表現。結果發現,在遊戲中被試的狀態存在一個最佳水平的自主性(optimal autonomy),如果超越這個水平,達到所謂「完全的自主」時,遊戲表現反而會下降(Wielenga~Meijer, 2011)。

在生活中,我們也能感受到,如果一味地追求與父母的分離,追求完全的自我決定,可能反而會起到相反的效果。

2. 獨立的過程,與和父母的良好關係並不矛盾。

儘管在我們獨立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和父母的衝突、不快或者陣痛,但獨立並不意味著和父母決裂;相反,和父母的關係應該在這個過程中起到正向的作用。Steinberg 的研究顯示,有大量青少年在獨立的過程中,並不會經過與父母的分離,相反,這個過程是在父母的陪伴和幫助下進行的,父母會鼓勵他們發展出自我意識,建立起自己的價值觀,為自己做出重大的決定(Steinberg, 2011)。

因此,當你決定要過一個自己的人生時,千萬不要忽略了父母的作用(當然這是在父母願意給予支持的前提下)。Frank 等人發現,在獨立的過程中,有一部分人會進入「偽獨立」(pseudo~autonomous)的狀態,即他們為了爭取獨立,對父母報以完全的冷漠或輕蔑態度,總是認為父母在過分地控制自己,並有意地製造與父母的衝突或冷戰。而這就可能帶來「過度自主」,產生對個人精神心理狀態、關係模式、社會生活功能的負面作用。相對於母親,這種狀態在孩子與父親的關係中更經常出現(Frank, SJ,, 1988)。

3. 自主不是自由,不是為所欲為,它也意味著責任。

人不可能脫離與他人的關係而存在,一個獨立自主的人,能夠很好地把握「自主」與「關聯」的關係,依戀與獨立的平衡,並隨著個人的發展而調節二者的限度。自主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Frank 認為,要想達到自主,不可缺少的是一個對父母進行去理想化(de~idealization)的過程:從童年時對父母全知全能的幻想中脫離出來,認識到父母並非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而是同時具備優點和缺點;不再無選擇性地相信和接受父母的價值觀和標準,不再因為沒有滿足父母的情緒和要求而感到內疚、羞恥,而是評判並建立起自己的價值觀和行為標準。

能夠達到自主的人,最終會承認並驕傲於自己父母的長處,但也能認識到父母的短處,認識到他們作為人的複雜之處,最終成為自我價值的評定者(Frank, SJ,, 1988)。

如何獨立自主,是我們一生都要面對的課題。成年後,我們可能會建立新的家庭,要處理在新的家庭中的獨立與依戀;當我們年老、或者經歷喪失的時候,也會再次面臨獨立的挑戰。脫離原生家庭,開始自己的人生,只是我們在這個課題上的第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