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分享她小發現自己說故事的能力,到開啟寫作的心路歷程,一起來看看她的分享吧!

文|陳雪

最初,我只是喜歡說故事,因為故事是貧窮的人可以為自己憑空創造的禮物。記得小時候身邊好多說故事的人,我們都會去隔壁的阿公家幫忙穿羽毛球拍,阿公會說歷史故事,《三國演義》、《西遊記》,教忠教孝,讓故事融合教化意義。

我還喜歡去隔壁的收驚阿婆家幫忙,因為阿婆也會說故事,王母娘娘與七仙女、遊地府,有驚喜有害怕,讓小孩不敢為惡使壞。我的母親是天生的說書人,她書讀得不多,不知道哪來的那些羅曼史故事。

母親還在家時,會教我寫功課,功課寫完就可以聽故事,母親會在小黑板上畫插圖,有星星眼睛那種少女漫畫,配上她自編的愛情故事。母親說得陶醉,我也聽得入迷。

家裡破產後,我在學校成為不受歡迎的人,我變得格外敏感,旁人的冷眼冷語、輕蔑的眼神,都會讓我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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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有一次下課,大家約好去同學家玩,同學的媽媽上樓來送水果,看到了我,就把我叫到一旁,用嚴厲的語氣說:「像妳們這種不正常家庭出來的孩子,不要到我家來玩,不要在學校帶壞我的孩子。」

我上樓拿書包,藉口說自己肚子痛,就離開了同學家。我永遠忘不了我下樓時,她母親對我傳來如冷箭的目光,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想著,我們沒有不正常,不是妳說的那樣子。

我後來也很少去街上的商店,因為每次去,總是會聽到別人在說我媽媽的壞話,大人的言語那麼殘酷而赤裸,一點也不顧忌我就在旁邊。因為這些原因,我特別好強,我知道如果我沒有把書讀好,就失去了保護家人的力量。

那時學校有說話課,有一次輪到我上臺說故事,說完後,大家都用力地鼓掌。班上的導師本來對我很嚴苛,卻突然指定下一堂說話課要我再講一個故事。後來因為大家太喜歡聽我講故事,整堂說話課變成都是我在說故事,大家在臺下聽,有一次甚至連隔壁班的老師都帶同學過來聽。

望著大家期待的眼神,感受到同學的表情隨著故事而起伏,我知道我會講故事,就像是一千零一夜,我靠著說故事的能力,改變了自己在學校的命運。那時,我家裡連一本課外書也沒有,靠的全是聽來的故事加以虛構改造。

知道自己可以創造故事,對當時一無所有的我來說是個重大的發現,因為我不用再羨慕別人有精美的圖畫書、漫畫,甚至高級的玩具,我可以寫故事、說故事,那比什麼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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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寫作之後,我只專注於寫作,那好像是專屬於我一個人,祕密的世界。我就是安靜地寫著,想著三十歲才要想辦法出書,時間還很長,我可以慢慢準備。

我沒有想過要投稿或出書,很奇怪地,好像我知道自己的作品太獨特,時代還無法理解我。我為了不要受到他人影響,所以沒有積極進行任何發表或出版的事,比起成名或出書,我更想要的是把那些只屬於我的小說寫出來。

大學畢業後,我經歷過很多絕望困窘的時刻。陷在一場苦戀中,不可能得到別人的祝福。寫作也還沒有成果,工作一換再換,被老闆欠薪,時常窮得就快付不出房租,就得身兼兩份工作。

同學畢業後都成為老師,或者有很好的工作,父母為了我的執拗心痛煩惱,愛我的人也為了我的固執而煩憂。我沒有任何可以向他人誇耀,或者被別人稱讚的東西。不管多坎坷,我就是想要寫作,因為那是我所想到唯一最不花錢,卻又能實現自我的事物。

我安靜地在租來的雅房裡寫作,稿紙很便宜,我會先寫在筆記本裡,然後一次一次謄寫在稿紙上。我除了愛看電影,什麼消遣也沒有,我跟一般女孩不一樣,我不會化妝,不打扮,我也不太會交朋友,一般人談論的話題我都不感興趣。

大家下了班約去聚餐,我也不想去,我根本不需要休閒娛樂,在勞力的工作之餘寫作讀書,就是我最快樂的事。很幸運地因為朋友幫我投稿參加新人獎,雖然沒有得獎,卻得到了出書的合約。那時我二十五歲。

提早了五年變成作家,但現實生活裡,作家這個頭銜對我當時的生活完全沒有幫助,反而讓我知道自己並沒有過著屬於自己的生活。偶遇的小說家前輩告訴我:「妳不要再送貨了,趕快專心寫作吧。」那時候,「專心寫作」幾個字,聽起來,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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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三年的爭取與努力,我終於離開了家,到了臺北,專業寫作。真正進入所謂的文壇,我才知道,比起其他同輩,我沒有背景,沒有得獎紀錄,出身不好,扛著家裡的債務,又不喜歡社交,在那時封閉的環境裡,我就是一個異類。

這樣的我,可以生存得下去嗎?我除了寫自己的小說,不會努力去維持人際關係,也不去跟別人比較,很長時間裡,我好像除了出書,什麼也沒獲得,我總是很窮,很孤獨。當時我失落嗎?我不太記得了,或許因為沒有企盼過,所以也無所謂失落。

我滿腦子想的,只有如何不上班也能活下去,我要把錢賺夠,養活自己,給家人匯款,然後好好寫作。

現實裡我一無所有,可是只要到了書桌前,打開電腦,雙手放在鍵盤上,我就可以創造一整個世界。

我努力了好久好久,不是為了小時候那種想要證明自己的好強,而是我真的很喜歡寫小說,我想要讓自己寫得更好。不寫作時,我只是個有社交障礙,不會看人臉色的人。我至今仍維持年輕時節省的習慣,沒有什麼休閒娛樂,我只做自己想做的事,然後盡全力去做到好。

我就這樣寫到了現在。以前我不敢這麼說,怕自己只是癡人說夢,但我現在真的相信,即使一無所有也可以追求夢想,因為夢想就是上天給貧窮弱勢的人最好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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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相信真正的實力不會被永遠埋沒,只是你得把眼光放得很長遠,你必須有自己的價值觀,你不能被一時一刻的成敗干擾,你不能因為看到別人走捷徑,就想要跟隨,不能看到別人搭直升機升空,就忘記自己要一步一步把根基打好。

正因為你看得深遠,你追求的不是一時的成名,你想要實現自己,完成自己的心願,才可以一步一步踏實地實現。不要管別人說什麼,好的壞的,稱讚批評,都是一時的,那些都很主觀,都是「別人的看法」。

我們無須為了別人的看法而歡喜悲傷,甚至改變自己,除非那是你真正信服、信任、尊敬的人對你的建議。但,倘若是我真正信服尊敬的人的建議會傷害到我的小說,我還是會設法用我自己的方式去堅持。

你如果問我,實現夢想了嗎?

在《少女的祈禱》後段,我寫著:「我感覺我這一生想要過的就是這樣的生活,有一個小屋,和一個露臺,養一隻貓。我要從早到晚寫小說,要看著夕陽落下,要趕著最後一點天光把句子寫出來,六百格稿子就是我的全世界。」

至今,我覺得自己還是當年那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專心致志在自己的夢想中,我實現了我想要的生活,而且從來沒有感到後悔。

祝福每一個為夢想努力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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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寫作課:陳雪給創作者的 12 道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