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正進入一段關係前,我們總會在外面駐足繞個幾圈。有人喜歡曖昧帶來的意外怦然,有人對昏暗不明的關係感到著急挫敗,還沒在一起,彷彿戀愛的酸甜苦辣滋味都扎扎實實嚐了一回。楊丞琳的《曖昧》唱盡了所有為曖昧所苦的「偽戀人」們,今天就讓我們透過社會學角度細細爬梳,所謂的曖昧關係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何時該前進 何時該放棄 連擁抱都沒有勇氣 —— 楊丞琳《曖昧》

 

曖昧,讓我們無法肯認現在的關係而備感委屈,彼此付出情感的證據「缺乏承諾關係失去承載情感證據的載體」而因曖昧性證據變得容易過期與流失,自己因為曖昧背後需要承受的巨大風險。

「自己變得無法自拔、感情沒有開花結果、投資更多情感可能換來一場空」迷失了投資情感與否的決定權、確定權,連擁抱後的代價也即將變得危險至極。

我們為什麼會被曖昧給折磨?曖昧在愛情裏對我們有何意義?

在正式談論曖昧在愛裡面的樣態跟效益之前,先來窺探曖昧具有什麼樣的特質呢?

曖昧狀態:矛盾、不確定性及反省式思考

圖片來源:刺青 電影劇照

主流愛情觀念中,曖昧狀態是奠基於一股邁向「承諾關係」與否的前置狀態,混雜著矛盾及不確定性、流動的特質,隨著曖昧發展成為不同軸心交織的「關係構面」的緊密紐帶。

由「成為伴侶『擁有明確且相對穩定的承諾關係』、保持關係性『單戀、友誼關係或廣義的情誼』、關係斷裂『結束一切關連』」形成的紐帶。

然而,這些「狀態」時常具有模糊不清、矛盾的、部分重疊的性質,特別在愛情的曖昧裡,矛盾性會變得更加明顯。

矛盾有兩個基本的用法:一為兩者陳述完全不一致,以致於兩者不可能同時為真;另一種用法是指兩股看似對立的力量同時出現於某種狀況中 [註1]。如同《曖昧》歌詞提及:「畢竟有些事不可以 超過了友情 還不到愛情」,常見的「曖昧」處境時常現身在後者描述的矛盾裏。

曖昧讓我們開始動搖,並把人群帶向混雜、多重情緒觸發共生的領地。

我們把焦點集中在「關係(relationship)」中的曖昧性來看,即為模糊了關係疆界的媒介,首要其衝的是:我們對於關係的期待變得多元且不具確定性,但這個不確定及模糊卻對自己特別有意義。

在愛情、婚姻上面,現代性高度發展時帶來許多不可預期,隨著社會結構與環境的變化,可供我們選擇的可能性越來越多了。

愛情關係裡頭的曖昧,乃是一種風險的產物,涉入太深「作用力」,情感因為曖昧的特性而大量溢出,自己所需要承擔的「副作用『作用力』」,可能也就越來越多,現代人也因此需要不時從中重新反省那些(如:曖昧的後座力、婚姻樣態、愛情關係)狀態對自己的意義,進而從中再認識自我、定位自我 [註2]。

到底該不該哭泣 想太多是我還是你 我很不服氣 也開始懷疑 眼前的人是不是同一個真實的你

在這現代社會中,我們對愛知道的越多,反而對愛情的認知更加謹慎與懷疑,我們因為砸的愛「作用力」越多,產生更多自我反思動能「打回來的反身作用力越多」。

愛情的曖昧裡開始有了更多反思動力、有了反身認識自己的空間,於是我們處在曖昧所產生的懷疑、該不該,毋庸置疑,我們都在反思「曖昧當下」對我們的意義,眼前的人已不再如此重要,而是自己要的愛是否真實。

曖昧讓我們得以穿梭與共存於不同關係構面裡遊走,在愛與被愛之間同時產生「欣喜」及「憂愁」等等的矛盾性情緒。

也就是說,我們能感知到彼此之間流竄於各種可能性的關係樣態,而對於未處於一個穩定關係備感矛盾,但是這些看似「好的(處在暫時很親密的關係、能享受滿足親密感)」、「壞的(關係失敗的風險、沒有定論帶來的焦慮、孤獨感)」狀態也是不斷持續發生,十分的不安定。

曖昧將至:高濃度的情緒流動逐漸襲來

曖昧所帶來的情緒不全然是負面感受。

愛情裏曖昧本身的矛盾性,供給人們一個可召喚著各種非常態情緒的領地,例如:我們會因為處於持續不穩定的關係擔心對方是否有著其他曖昧對象而焦慮不安、對於曖昧對象突如而來的親密感而欣喜若狂、付出了愛卻遲遲沒有得到回應而感到憂鬱。

雜揉的情緒感也成為建構曖昧空間的養分,曖昧性的領空本質早已充斥著高濃度的霧霾,一種由不同情緒粒子形構的產物。

人們對於「關係」的定義,以及關係的邊界反而變得模糊與具有穿透性,而我們的情緒則是反應不同關係該有的定義,在關係遊走及矛盾過程,給予正負並茂的動能。

主流社會對既有關係給予理所當然的定義(例如:親密關係前期的佔有式慾望、被愛的滿足感),受到曖昧的矛盾性時而體現某關係所富含的滿足感、時而取消該關係進而形成一種空洞的惆悵感,以致情感主體能穿梭遊走在不同關係之間,揮發出應對結構該有的情緒反射。

曖昧如何建構美麗?

圖片來源: 醉後決定愛上你 劇照

曖昧的過程往往「美麗」,我們可以省思自己在曖昧過程中被受疼愛是美麗的、回憶起當初生活重心因為對方變得失去重心也是美麗的、等待失去意義的瞬間也是美麗的,各種正向的、負向的情緒此起彼落的揚起。

誠如楊丞琳《曖昧》歌詞所提及:「放遺憾的美麗,停在這裡」,背後的那個失去對方、沒有結果的感情關係之間產生出來的高濃烈的失落、憂傷等負面情感,曾經熱烈愛過對方的真摯,這就是瞬間關閉在交織於各種情緒的當下才專有的「美不勝收」。

愛在曖昧中之所以美麗,或許就是掌握了高濃度情緒所帶給我們在曖昧當下如此豐富且「記憶深刻」的獨家意義。

背後也是代表著,美麗的詮釋權及認識權其實可以回歸到個人:我們手上。此過程(美麗化的曖昧性過程)如何不斷地自我反省,透過省思重新審視與統整自己的親密關係、其背後的社會秩序意涵進而與其對話,建構出愛情對於自我的意義,無論好壞,絕對緬懷。

同時,曖昧關係的狀態讓我們可以處在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位置,減輕了既有追逐愛情承諾關係需要的必要耗費成本(例如:約會用餐的金錢及時間開銷、需要全神貫注於曖昧對象的精神消耗),進而可以偷渡不同關係所帶來的情感利潤(享受可能暫時性的愛與被愛),這也是成就曖昧關係為何「美麗」的重要骨幹。

曖昧並非是過渡期,它的本質就是一場狀態

曖昧在愛情裡,本身就是感情狀態,不是一種過渡期,而是一種關係狀態的表徵。

我們在曖昧狀態的「難以確定性的確定性」本身就是個確定的位置。

我們不斷談愛,確難以穿透愛情的迷霧,但我們卻可以不斷從中透過反思習得對自己實用的愛情知識,隨著知識越加豐富,曖昧性的領土越加廣闊(因為我們可以知道過往堅持某些感情狀況是對的,其實可能是錯的)。

這塊帶有混淆及矛盾之名卻不斷擴張的曖昧領土,本質上就是一個可供站立的位置,它就是一種狀態,不是一種排除於愛情之外的「添加物」,若拿它在愛情裡面來仔細端詳,它就是一場不斷自我反思的感情狀態。

並且,「曖昧」的本質始終沒有是非對錯,它非常中性,僅是透過現有社會秩序對於不同狀況下的曖昧的瞭解,讓我們體會到怎樣是對的、怎麼樣是錯的,但是我們需要留意在這背後權力的介入與拉扯 ─ 誰決定/確定這個狀態要用什麼姿態去認識它?

有趣的是,在具不穩定特性的「曖昧」當中,自己才有清楚(活著的)感覺,我們能透過自己來認知感覺而決定、確定感覺。

曖昧性給予自我能夠反思與重新建構這個「位置」對自我的意義,那份控制「確定權」的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上,因此才特別有「我活在愛情裡」的感覺,而這個感覺,也就是曖昧之所以美麗的主要核心吧?

曖昧讓人變得貪心 直到等待失去意義

曖昧貪心,因為我們更能從曖昧開始感知模糊的曖昧性對我們的意義,那個多重的意義是如此真實、如此豐富。從幾何時,隨著曖昧的擴張,等待開花結果的意義性逐漸消退,那個人是誰已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帶給己身的「曖昧的反思」與「美麗的意義」。

或許,你/妳一直渴望追求的不全然是愛情,而是曖昧性,一種自己可以開始清楚感知及定義感覺的感覺。

 

註[1] David Harvey著、許瑞宋譯 ﹝2016﹞,《資本社會的 17 個矛盾》,聯經出版社,二版,頁 11-13。

註[2] 劉維公﹝2001﹞,<《愛情與現代性:評 Ulrich Beck 與 Elisabeth Beck-Gernsheim《愛情之完全正常混亂》>,東吳社會學報,10:29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