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性別觀察:女人為何不用當兵之後,作者 Kanghao 針對鄉民經常提出的四大問題進行討論:女人不當兵,是否有違性別平等原則?為何女人不爭取自動服役?如果服役是「義務」,為何女人被排除在這義務之外?聽聽他的說法,想想你的意見,歡迎留言討論!

國防部日前宣佈,2017年將繼續徵集民國82年次(1993年)以前的役男服役一年,民國83年次(1994年)以後的役男,則維持不變,必須「強迫」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這意味著2016年全募兵制的政策又跳票了。原因是有部分的國軍單位,如:海軍艦艇、陸戰隊募不到所需的兵力需求所致。

此消息一出,再度引發不少論戰,其中一個戰場是「女人為什麼不用當兵」。

在「女權高漲」,凡事講求性別平等的年代,男人「被迫」抓去當兵,卻沒有任何女人同等地自我要求負起「義務」,一來一往造成男人的「相對剝奪感」,使得「女性服役」在台灣成為長期爭論不休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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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議題演變為不同性別之間的「戰爭」,背後隱含著各種複雜的性別主體經驗,以及女性主義的主張。我將採用一問一答的方式,回應網路上針對「女人為什麼不用當兵」的疑問,促進討論。

Q1:女性主義不是要求性別平等嗎?請問女性主義對於大法官釋字第490號,解釋女性不用服役的說法,是否有違性別平等的原則?

A1:女人不用當兵,只有男人需要當兵,是明顯的性別歧視。

其一,將女人視為是弱者。


女人經過訓練後上戰場,也能很強悍(圖片來源:電影《瘋狂麥斯:憤怒道》)

許多人認為女人不適合當兵,是因為「男強女弱」的生理差異。女人體力較差、力氣較小,不適合做苦差事、拿槍打仗。如果真的打仗了,女人最好還是負責後勤、補給、醫療的工作。

女人不需上戰場,更是因為女人有子宮,必須負責生育、「增產報國」。女人要是上戰場,死傷過於慘重,人口再生產的工作將會絕後,釀成國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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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不是齊頭式的平等,我們當然要正視不同人之間的生理差異,給予不同的保障。只是很多時候談差異,人們都傾向先區分男女,再以平均值來談男人與女人之間的差異,得到男人強、女人弱的結論,也完全忽略男人與男人、女人與女人內部的差異。

日常生活中,許多身材較為嬌小、纖細的男人,也不見得力氣可以大過女人。因此,討論生理差異,只提平均值可能無法反應真實情況。

討論生理差異,是不同「人」之間的生理差異,而不是「性別」之間的生理差異。判定需不需要入伍服役的標準,應該是依據不同人的生理差異。誰做偏向文職工作、誰從事較多的戰鬥訓練,也應該依據不同人的專長去分配,並不是女人就適合做文職工作、男人就適合從事戰鬥訓練。

所以,基於性別平等,女人並非弱者,女人是有能力可以當兵的。

其二,假設服役是義務,只有男人需要盡義務,就是一種歧視。

可惜,在以前「那個年代」,因為社會普遍認為女人是弱者,所以只好強迫男人去當兵。強迫男人當兵,從來不是由女人主導,而是擁抱「男強女弱」意識形態的社會所主導。社會上若是質疑「女人為什麼不用當兵」,可能要先反問前幾代人,何以認為女人不夠強,以至於不需要共同「保家衛國」?

「只有」男人「被強迫」服役,硬生生地剝奪一個人一生中的一段時間,並使其不自由的相對剝奪,就是一種壓迫與歧視。

Q2:既然女性不用服役違反性別平等,我們是不是應該爭取女人服役,達成性別平等呢?

A2:所有人都值得被平等對待,但是「如何平等」的方式卻有很多種。細究「專屬於男人」的壓迫與歧視,我們應該要如何化解,應該可區分出三種類型。

(一)服役是國家對人民的壓迫,服役不是義務

國家訂出規則,要求全部男人都要去服役,壓迫的來源是國家。

如果有些男人認為服役是壓迫、是痛苦的,比較好的解決方式應該是質疑「為什麼要強迫男人當兵」,而不是要求「女人為什麼不一起當兵」。如果有些男人認為國家強迫男人服役,強制剝奪男人一、兩年的時間,使得自己陷入不自由的狀態,我們怎麼會容許國家使用強制力強迫其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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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也承認有許多女人仍然認為「男生去當兵,才會變成熟」、「男生應該都去當兵磨練一下,才會成為男人」,一同成為壓迫男人的幫兇。面對那些不加思索、大聲疾呼要求男人去服役的女人,我們就可以反問她們:「成為男人是什麼意思?」、「你覺得當兵就會成為真男人嗎?」、「你支持我們的國家,對你的男友、兒子進行壓迫嗎?」

持這種立場的人,反對國家對人民的剝奪,不分性別、種族、年齡、階級,都沒有人應該被強迫去服役。


韓劇《太陽的後裔》會是很多人對真男人的想像嗎?
(圖片來源:《太陽的後裔》劇照

(二)服役是榮耀,是男人不得推辭的義務

只有男人要去當兵,對某些人(不分性別)來說,可能不是一種壓迫與歧視,而是一種「成為真男人」的陽剛氣概、保家衛國的「榮耀」。

持著此類看法的人,在他們的價值觀中,他們可能不一定有男強女弱的意識形態,可是他們卻有很強的社會分工觀念。性別對他們而言,是一種社會分工。性別歧視、性別壓迫基本上不存在。

基於性別差異,每個人被給予不同的任務與期待,是為了讓社會運作順暢。因此,男人應該去當兵,女人應該生孩子。萬一每個人都沒有做到他們應該要做的事情,就會造成國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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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延續了傳統性別二元對立、性別分工的價值觀。信仰傳統價值的人,可能是我們社會的主流。以此種看法為主流的社會,談論「為什麼男人要當兵,而女人不用」,可能很多人會覺得莫名其妙。

但是,我們不能繼續隱忍傳統的性別觀念,一代傳一代。面對這一類的人,我們要做的事情不是與他們討論「女人服役」,而是提供更多元的性別觀,加強他們的性別敏感度。

(三)服役不只是男人的事,更是「全體」國民應盡的義務

顯然,持這類看法的人,是要求「女人服役」的最大擁護者。

他們認為憲法規定的「義務」應該一體適用於全體國民,不應該有人可以卸責。如果女性主義者要求性別平等,國家逐漸給予女人越來越多權利,女人應該相對應地「盡義務」。所以,女人應該也要服役,即使國家已經把「募兵制」當成未來的目標,女人也要與民國83年次(1994年)以後的役男一樣,必須「強迫」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以及加入後備軍的行列。

理論上,這一派的觀點完全說得通。女人不是弱者,經過量身打造的軍事訓練,女人也能成為帶槍、背裝備、扛砲彈打仗的「兵」,打破性別差異的藩籬,使得女人不再受到性別歧視,背負「女權自助餐」的罵名。

此外,國家提供替代役,讓不同生理條件的役男,可以選服替代役,替社會盡一份心力。替代役作為「義務役」的另一條路徑,女人更沒有理由拒絕「服義務役」。

所以,「女人服役」議題的爭論點,就是沿著第一類與第三類的立場差異而開展。兩者的差異在於:服役是不是義務?

Q3:納稅、義務教育、服役,是中華民國三大義務,只要是國民就應該要盡義務,為什麼只有女性不用盡服役的義務?這難道不是女權自助餐嗎?

A3:雖然大部份的人都不想繳稅跟義務教育,也認為稅制與義務教育有很大的改革空間,但是仍然勉強接受。

大家會勉強接受的原因,不外乎納稅是國家財源、義務教育是國家競爭力的基礎。服役呢?服役之於國家、社會有何必要之處,是可以討論的議題(拿納稅與服役相比,也要先討論兩者之於國家的關係)。

持第三類立場的人(義務論者)堅守全民皆需服役的立場,但是持第一類立場的人(反壓迫論者)在乎的是國家徵集人民服役的必要性,確立現代國家對於軍隊的定位,以及反戰的國防政策。

所以,服役是不是義務,必須要討論。

討論,意味著不可踩穩「服役絕對是義務」,就將所有不想去服役的人,都說成是只想享受,不想盡義務的「自助餐者」。何況,不想服役的人,不僅限一個性別,何以女人就得承擔「女權自助餐」的罵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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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現行制度分成國防部系統的「兵役」,以及內政部系統的「替代役」。

【討論一】替代役該不該是義務役的替代方案,作為補足公共服務不足之必要?女人的立場為何?


(圖片來源:《太陽的後裔》劇照

有人說:「女人服替代役,男人服兵役,不是很公平嗎?」

不,不公平。前面已經提過了,判定該服什麼役,該做什麼樣的工作,應該依據不同人的生理差異,並不是女人就適合做文職工作、男人就適合從事戰鬥訓練。

有了這個前提,我們便可繼續討論:服替代役是否必要。

替代役制度的產生,是因為國軍單位已不需要過多的義務役男,才把剩下的役男轉往從事社會服務,是另外一種站在國家發展上的思考與選擇。國家期待替代役男們受訓後可以依著自己的專業,去補足以往國家應該要提供、卻長期做不好的公共服務。

我並不反對一個國家的國民,有義務與責任,花一年的時間,犧牲奉獻,從事志工、社會服務。前提是,徵集國民服替代役,必須讓他們做有意義的事情。我們的國家,大費周章地從各個領域,徵召優秀、具有專業能力的男性,經過一連串的訓練,最後卻變成公家機關的廉價勞工,這符合替代役「增加國家競爭力」的宗旨嗎?

氾濫且無意義的替代役,讓我們去思考的問題是,如果我們非得要剝奪年輕的勞動力,要先確認國家真的有此需求,並且他們真的能在公務體系中發揮功用。否則,貿然徵集太多年輕人服替代役役,也只是另一種形式的浪費。

站在這樣的立場,如果國家真的有強烈的需要,我想不會有人反對女性一同加入服替代役的行列。

【討論二】台灣特殊的國際處境,需要強而有力的國防軍力,所以不可以放棄義務役?

台灣的主流民意痛恨戰爭,但是台灣旁邊有一個積極擴張自己領土的中國,許多台灣人為此感到惴惴不安。因此不論持著什麼樣國族立場的人,都認為軍隊不可裁撤,國防武器、科技要不斷更新,要持續編列大量預算向國外軍購,才得以捍衛國土安全。

不過,值得討論的是:國家戰力與強迫徵兵制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主張全民服兵役者認為,台灣海峽是戰爭熱點,台灣不是中立國,也並非軍事強權,假想敵又是軍事能力世界第三的中國,台灣仍然不可以放棄龐大的義務役軍。

上述這種說法是屬於「大陸軍」思維,台灣是海島國家,或許不太適用。此外,台灣沒有侵略他國的意圖,的確也不需要數量龐大的常備陸軍。顯然國防部也往這個方向推動,所以陸軍的單位一直在裁併,甚至目標是推動全募兵制。

「國軍體制的改革」是全面的,包括整軍方向、戰略目標、部隊編制跟軍士官養成等。「維持徵兵制」必須是個嚴謹考慮過後的結論。

所以,如果台灣社會對中國的焦慮,導致我們無法放棄國防,我們仍然可以考慮將國防水準維持在讓中國武力犯台的成本過高,而放棄武力犯台,甚至我們以撐到讓美日韓等國協防台灣為目標。

但是,以上這些提升或維持國軍戰力的目標,都與徵兵制並無直接相關,其他的募兵制度,也可以達到前述的目標。

如此一來,強迫性的徵兵制,還是處於不可撼動之地位嗎?在要求女人加入國軍之前,是不是應該先考慮「維持徵兵制」的必要呢?

Q4:現行的憲法就是明白規定三大義務,就現行規定討論女人要不要當兵,很難嗎?

A4:就現況而言,《兵役法》就是規定「只有」男性需要當兵,還需要討論什麼呢?

我了解網友是因為對現況不滿,所以希望可以修改制度。大家都希望制度可以越改越好,所以這正是我們需要從頭反省憲法的義務規定、確立國家對於國軍的定位、重繪國民對國家戰略的想像,而不是丟下一句「女人不爭取當兵,就是女權自助餐」,便阻斷了所有討論。

另外,關於國軍中的性別議題,更實際且貼近「現況」的議題可能有兩個:一為「女人去當兵」就可以解決既有國軍體制內的問題嗎?二為國軍的環境,對女人、性少數夠友善嗎?軍中針對不同性別、性別氣質、性傾向的人帶來不同程度的精神與肢體暴力,已經解決了嗎?


女軍官於93軍人節時,出面控訴軍中的性侵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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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一句,我們真在乎的是「女人為什麼不用去當兵,真不公平」,還是「國軍不夠好」?如果是前者,應該要質疑「為什麼男人跟女人都要去當兵」?如果是後者,讓人不禁想問,難道國軍的問題與改革,只要把女人都抓去當兵就可以解決嗎?顯然無濟於事。

此篇文章的立場很明確,如果國家確實需要替代役,或是證明保留義務役就能提高國軍戰力,所以必須徵召年輕人服役,女人就會義不容辭一同加入。如果國家根本不需要替代役,只是把替代役當成公務人員的廉價勞動力,也不需要龐大的義務役,此刻便沒有討論「女人服役」的必要,甚至,我們還要檢討憲法中規定「服役」做為國民應盡的義務,反對國家對人民的剝削與壓迫。

最後,歡迎任何持著第三種立場的人,堅定地指出為什麼國家仍然高度需要義務役,而且女人加入會更好。我樂於看見不同立場的「打臉文」,促進對話、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