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殘酷美術史》裏頭的中世紀女巫裁判,透過刺針法、丟水裡等神意審判狩獵女巫!


▲「 水驗法」,十七世紀的德國版畫

十八世紀法國等發行的多本獵巫指導書中,有多幅相同或類似的作品。


▲ 老迪里克‧ 鮑茨(Dirk Bouts the Elder),《奧托大帝的正義:火之折磨》(Justice of the Emperor Otto: The Ordeal by Fire),1460年左右,布魯塞爾皇家美術館

某位王妃勾引一名有婦之夫遭拒,便將他冠上不實的罪名斬首了。被殺男子的妻子為洗刷丈夫的冤屈,提出「神意審判」的申請。畫面中,捧著丈夫頭的妻子,手中握著燒得火紅的鐵棒。她泰然自若的神情,讓坐在寶座上的國王,對男子的清白與王妃的陰謀也了然於心了。

獵巫,幾乎都是從熟人間的告發開始的。任何理由皆可。 「飼養的家畜突然暴斃」就算是很充分的理由了。實際上,調查結果顯示,像這種家畜或財產的損失就占了告發理由的八成以上。

也有專門從事告發的人,他們自稱可以分辨女巫,並以此為業。現在看來毫無根據的騙子們,卻可以靠著線索抓出「女巫」。其中,也有像十七世紀英國的瑪竇‧ 霍普金斯(Matthew Hopkins),這種在短短兩年之間,就能揪出將近三百個女巫的「有力」獵巫人。因此,每個人都害怕有一天會被當作女巫而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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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告發一旦被受理,便會舉辦女巫審判的預備審查。這就有點詭異了。因為女巫是與惡魔訂下契約後得到法力的,所以人類難以分辨出其真面目。這時就要使用「神意審判」了。「神意審判」,顧名思義不是由人來定是非,而是由神來親自顯明。

其中可作為代表的是「水」,水是洗禮時使用的神聖之物,像女巫這種邪惡的存在,是不見容於水的。

因此,他們會將被告的手腳綁起來,從橋上丟入河中。當然女人都會往下沉,但若是女巫的話,就會被水排斥而浮上來—這就是所謂的「水驗法」。當然,下沉的女子通常都性命難保。

不只是女巫審判,只要是難以判斷的案例都交由神來審判。其他還有對屍體「伸手」等;當有無法判斷是被嫌疑犯所殺,或是自然死亡的屍體出現時,就會將嫌疑犯的手伸到該屍體上。若是被那隻手所殺,屍體上就會浮現血的斑點。這種方法是否有效令人質疑,但實際上,還真的留有十六世紀的德國女子特蘿蒂亞(Dorothea)一伸出手,屍體就流出血來,而被判為有罪的紀錄。

另外,還有「女巫不會流淚」的迷信。因此,審查官會用針刺嫌疑犯的額頭或眼球。這種獵奇的方法,因檢舉一名女巫就能得到多少報酬的制度,經常摻雜著詐欺的手法。像是在針頭上動手腳,刺下去時,針頭就會縮進去等。一六五○年在紐卡索,便有這類詐欺被識破的「刺針師」遭逮捕。舉報一名女巫,就可從市政機關騙取二十先令的這名男子,也被處以絞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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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已經是在他奪取了超過兩百條無辜生命之後的事了。


▲「針刺法」,出自赫爾曼‧羅爾(Hermann Löher)著,《敬虔無瑕的告發》(The highly necessary, humble and sad lamentation of the pious innocent),167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