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打老公與「小三」的網路影片在微博瘋傳,許多人痛快叫好。但即便倆人出軌,老婆的暴力行為就應該被讚揚嗎?女權之聲作者陳亞亞認為,婚姻不能凌駕於人權之上,打「小三 」是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來聽聽她怎麼說。

一個「原配抓姦在床,暴打老公和小三」的影片近日在網上被瘋傳,連同被人肉的「小三」一起成為了微博熱門話題。打「小三」算得上是國產倫理劇的必備橋段,各類打「小三」影片近年也頻現網絡,挑動著網友的神經。而在評論中,則不乏許多叫好之聲。暴力行為發生在「小三」的身上為何被讚揚?男人的出軌又怎樣成了兩個女人的戰爭?本文作者陳亞亞認為,男性更易出軌是因為社會對女性的約束更多,但婚姻不能凌駕於人權之上,打「小三」是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


(photo credit:PEXELS

這兩天在網上瘋傳一個影片,內容是原配帶幾個男人,去賓館捉姦,痛打出軌老公和第三者,還扒第三者的衣服,拍影片上傳。也就是說,不但施以身體傷害,還要進行人格侮辱。這樣的暴力行為,許多人看後不但不憤怒,反而在叫好,認為被打是活該,這簡直讓人匪夷所思。當我發表了對這事的譴責後,有人過來跟我辯論,認為女權者應該反對出軌。(出軌,行不行?

女權當然關注和維護女性權益,但首先必須認識到一點,即被打、被侮辱的第三者也同樣是女性,而且往往是更弱勢的女性。有人說「小三」年輕,有年齡優勢,但這更可能是她的弱點,因為少不經事,生活經驗不足,經濟、社會地位不高,她們更容易被剝削、被利用。由於缺乏婚姻保障,她們付出的情感、性乃至更多(有的第三者會生育),大多得不到補償,而法律的不健全、社會輿論的歧視,常導致她還有人身、名譽上的風險。

對於那些讚美暴力的人,我以為沒有溝通基礎,也不想浪費精力來駁斥。只想強調最基本的一點,就是暴力沒有任何理由,我們應該對暴力零容忍。

婚姻並非神聖不可侵犯,它絕不能凌駕於人權之上。

我國早就廢除了通姦罪,且一直在實行無過錯離婚,這說明婚姻是一種有限責任關係,你覺得對方不好,大可訴請離婚,視情形要求經濟補償,但沒有任何權利對另一方尤其是第三者施加暴力。

有人認為原配的行為情有可原,因為目前法律對離婚女性的補償不夠,離婚後女性生活水平降低,尤其帶著孩子的女性,更易陷入困境,這導致她們難以接受丈夫出軌的現實,從而採取過激手段。但我以為即使有這個緣故,也不是施行暴力的理由。我們應該做的是爭取修改婚姻法,對離婚女性的利益給予更合理的保障,而不是認為個人採用暴力、私刑是可以原諒的行為。

有人說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本來就該承擔一定的風險,但這僅僅意味著她不能如夫妻一樣共享財產,而非她的人身權可以被侵害。正如婚姻也只能保障經濟利益,而不能侵害人身權利一樣,否則家暴、婚內強姦都屬於可理解的範疇了。配偶出軌是選擇婚姻者應該承受的風險,在進入婚姻時就要考慮在內,預先有所準備。這樣即使婚姻變動,你也能處於不敗之地,不至於孤注一擲去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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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能忽略對婚外女性的保護,即婚姻關係不能損害到第三方的利益。法律規定,非婚生子與婚生子有同等權益,但實際情況是許多男性不願支付撫養費,配偶也往往從中作梗,干擾非婚生子的利益。其次,婚外關係中如果造成人身損害(比如墮胎),也應得到補償,不能因為一方已婚而免責。最後,婚外共同生活中的支出如房租、日用開銷等,應被認定是合理的,不能訴請追回。

簡而言之,原配打「小三」乃至打配偶,並不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是在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婚姻中出現問題,感情有裂痕,性不和諧,一方有外遇⋯⋯,都不應該遷怒於人,對第三者去施暴。即使是對婚內一方,也不能濫用暴力,而是溝通、協商,用理性的方式來解決。我們反對家庭暴力,不是只反對老公打老婆,也同樣反對老婆打老公,反對將配偶出軌作為家暴的正當理由。(親密關係的暴力,好姐妹如何保護你?


(photo credit:《福斯特醫生》劇照)

最近大熱的英劇《福斯特醫生》也講了一個關於出軌的故事,但處理方式比打「小三」的國產倫理劇高出幾個段位。

出軌可能給配偶帶來傷害,這是婚姻制度本身的缺陷所致,因為個人所需求的情感和性,可能在婚姻中不能得到滿足。多數出軌者並不是刻意要傷害自己的配偶,而是希望某種匱乏得到填補。從這個角度而言,出軌本身不是一種暴力,類似於妻子拒絕與老公做愛,並不一定就是冷暴力,這可能是她真實意願的表達。我們應該尊重已婚者的人身權利,認同他(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可以支配自己的情感和性。

「男性更容易出軌,這是因為社會對女性的約束更多,出軌付出的代價更大。」這顯然是不合理的,我們的努力方向應該是減少對女性的壓迫,使得她們在婚內有自主權,且不至於因離婚而陷入困厄,而不是要將男性同樣“繩之以法”,讓他們遭受同等壓迫,從而達到一種低水平的“平等”。其實,女性在應對配偶出軌中的不理性,部分也是這種壓迫所帶來的,由於在婚姻中所付出和獲得的不成正比,容易造成心態失衡。

暴力的根源基於不平等,婚內家暴的根源是婚姻關係中兩性關係的不平等,婚外關係中的暴力也是基於兩性關係的不平等,以及婚內女性與婚外女性地位的不平等。

女權者沒有義務去維護婚姻制度,而是要體察婚姻制度造成的不平等,關注在其中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女性,幫助她們維護自己的利益。

所以,對於打小三這種典型的侵犯女性權益的行為,作為女權者當然應該反對。

作者:陳亞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