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中出軌,也是因著人對情感的無法控制而出現的,那這樣違背一般道德觀念下的愛,還稱得上是愛嗎?

「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你說,我哪裡比不上那女的?不論身材、臉蛋、學經歷、好,就算她找個年輕的我也認了,但他竟然給我找個徐娘半老的,說真的,我完全想不到任何一點,他需要去找那個狐狸精的原因。話再說回來了,六年的時間,六年耶,為了他,我放棄多少我原本可以去追尋的夢想,只因為他一句:我想妳留在我身邊,我就這樣傻傻的,跟個白痴一樣守著他、陪著他,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他憑什麼?他有什麼資格就跟那個賤人走?你知道他還跟我說什麼嗎?『在感情裡,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靠,背台詞是幾零年代的爛梗啊?我怎麼能忍受這種泯滅人性的動物這麼久,而且一想到他跟她的對話內容,幹!噁心!越想越氣不過耶,那對狗男女..........」我不發一語的聽著 Rachel 狠狠飆了快一個小時,我沒說半句話,應該說我根本插不進半句話,「走吧,時候不早了,而且妳也喝得夠多了,我送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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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回家後,我一直在想她們的這段關係,兩人從高中就在一起,經歷了分隔兩地的大學生涯,就在大家都看好他們會一起步向婚姻的時候,竟然發生這種事,但其實我覺得,這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並非因為我是局外人而事不關己,更不是她們的感情早就出現裂痕,她們的感情一直以來都很好(至少在大家看起來是這樣),是因為如果單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在一百多年前,達爾文就告訴我們,不管男性還是女性(可能用雄性跟雌性比較恰當),專一這個詞,從來就沒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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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 Helen Fisher 也提過,一夫一妻制在大自然中其實是不常見的,然而,以萬物之靈自稱的我們這些所謂的男人們及女人們,自許富含了理性和道德感,所以,如果我們只依循生物性的多偶傾向,一味的追求性滿足,終究還是會感到心靈空虛,因此我們會渴望有一個家庭,甚至從史前時代,我們就開始為了減少競爭及增加穩定而練習「維護關係」的這項技能,此時,專一這個詞,才有可能會在行為上有實踐的機會。

    但就心理層面來說,可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情感不受制於我們的自律神經系統,也就是說,就算用意志力去壓抑,用道德理性去約束,也無法克制自己喜歡上一個人的念頭。好比說妳最近認識的新朋友裡面,有個人,他的外貌、氣質、才華等等,可能不見得是最出眾的,但一切都很吸引妳,妳在情感上很自然的就為他著迷了,甚至會出現一種聲音:「天啊!我覺得我愛上他」,如果當下妳身邊已經有了另一半,妳可能就會陷入道德倫理與自我內心的拉鋸戰,這個拉鋸,會決定妳最後跟新朋友是繼續當朋友,還是跟原來的另一半分開。

沒人喜歡背上劈腿的罪名,但如果劈腿這件事,從亞當偷嘗禁果那一刻開始,就是人類的一種原罪,那到底是該等待救贖,還是該視之等閒?或者就如基督教教義所說,願我們以貞潔克迷色呢?其實在感情中,沒人能告訴你,對不對、是不是、好不好、該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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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介入別人感情的人都該去死;她說他會選擇我,因為我們才是真愛;他說對不起,請妳原諒。兩個陌生人,可以經由某一方的主動積極認識成為朋友,進而有發展交往的後續,在一起後,必須要靠兩個人一起努力經營,但是,兩個人會在什麼時候分開,全憑緣份,緣份是兩個人不知道修了幾輩子帶來的,努力經營只會讓彼此的關係更有更遠,對緣份起不了任何作用。

橫刀奪愛是愛嗎?見仁見智的一個問題,在我看來,橫刀奪愛就像是在塞納河畔買把鎖,然後把鎖丟進塞納河裡,就相信兩人從此不會分開一樣,只是一種浪漫。但浪漫是一種強烈的情感表現,手執浪漫的人,應該把浪漫視為春的細雨、夏的微風、秋的初霜、冬的暖陽,無論四季如何更迭,總想著滋潤、灌溉心田那「唯一一朵」愛情的蓓蕾,只有細心照顧,小心呵護,才能使之芬芳、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