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奧斯汀如果沒有家人的幫助,在那個時代以女性的身份,是絕少可能著出巨作的,能看到她的作品的我們,何其幸運。

珍.奧斯汀 (Jane Austen,1775–1817)


圖片|Photo by Elaine Howlin on Unsplash

奧斯汀從未獨自生活過,她的日常生活也絕少孤單獨處的時刻。她最後的家──位於英國橋頓(Chawton) 小村莊的一間小屋也不例外。

她和母親、姐姐、一位好友和三名僕人住在那裡,常常有川流不息的訪客,而且這些客人通常都是不請自來。不過在 1809 年定居橋頓到她去世為止,奧斯汀卻寫了大半的作品:

她修訂了早先的小說《理性與感性》(Sense and Sensibility)以及 《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並且又寫了三本新作:《曼斯菲德莊園》(Mansfield Park)、《艾瑪》(Emma),和《勸導》(Persuasion)。

她很謹慎,不讓僕人或訪客或任何外人懷疑她在做什麼。她用可以隨手藏起來或用吸墨紙蓋住的小紙片寫作。

在前門和其他房間之中有一道兩面都可推拉的轉門,只要一推就會發出嘰嘎聲,但她不願去修這個小毛病,就是因為只要有人來,她就能夠警覺。

奧斯汀很早起床,在家中其他婦女還沒起床之前,她已經起身彈奏鋼琴。

她在九點主持家人的早餐,這是她一天中最主要的家事,接著她就在起居室寫稿,通常她母親和姊姊就坐在一旁,靜靜的縫紉。要是有客來訪,她就會把稿子藏起來,和其他人一起縫紉。

一天最主要的餐點是晚餐,在三、四點開動,之後大家聊天、玩牌,喝茶。晚上則是讀小說的時間,這時奧斯汀會把她正在寫的作品讀給家人聽。

雖然奧斯汀並沒有當代作家所期望的獨立和隱私,但她在橋頓的安排堪稱幸運。家人尊重她的工作,而她的姊姊卡珊卓(Cassandra)也一肩挑起了家務──對這位小說家可說是莫大的解脫。

她曾寫道:「要是滿腦子都是羊肘子和大黃(rhubarb,可食用植物,可作藥用) 的劑量,我是不可能寫作的。」


珍.奧斯汀在家中的寫字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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