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遭到性騷擾有解!如何判斷自己是不是遇上性暴力、公司權責又在哪裡?為你解答當下處理原則、企業內部投訴管道,做你挺身申訴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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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職場發問者:

因劇中台詞「我們不要這樣就算了好不好」,#Metoo事件持續發燒。

想問各位是否曾在職場上遇過騷擾事件?可能是不愉快的言語刺激,又或者是動手動腳的不舒服⋯⋯。

邀請大家分享經驗,也藉此機會給後輩建議:若遇到時該如何自我防備?剛進公司就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向公司、主管申訴?

給發問的你:

先來理解職場性騷擾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定義,更直白來說是:

  1. 當你在工作時,如果有人對你提出任何關於性的要求、帶有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言論或行為,讓你感到不舒服、被威脅或冒犯,影響到你的自尊、自由或工作表現。
  2. 如果雇主明示或暗示地利用性要求、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話語或行為,作為你被僱用、繼續僱用、改變工作條件、分配工作、支付薪資、評估表現、晉升、降職、獎勵或懲罰等的條件。

上述就構成性騷擾。

女人迷職場01
圖片|Photo by Redd F on Unsplash

從當事人互動的角度來說:

當然除了上述的定義之外,某些情況可能會讓人感受到模糊。每個人的身體感知界線不同,對方不一定知道自己第一次的行為,有讓你感受到不舒服,作為當事人一定要明確的表達自己的不舒服,並請對方停止同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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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企業環境的角度來說: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第 1、2 項規定,企業雇主必須預防和阻止性騷擾行為的發生。如果雇主雇用了 30 人以上的員工,他們必須制定措施來預防和處理性騷擾,包括建立機制處理投訴和確定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公告這些措施。

當員工通報、雇主得知發生性騷擾的情況時,雇主必須立即採取有效的紀律和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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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根據規定,企業可能面臨罰款,罰款數額為新台幣 10 萬元至 50 萬元不等,並且雇主的名字或公司名稱以及負責人的姓名,將被公布。

所以在企業中遇到,第一件事就是尋求公司的通報管道投訴,讓企業啟動處理程序。

如果企業沒有相當措施,可以尋求勞動部的勞工諮詢專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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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有遭遇到性騷擾等性別暴力,或是你身旁的人有遭遇過,女人迷的專題有給與倖存者 / 陪伴者指引,你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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