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生大多愛過不只一個人,但只有一個人,會陪我們走到最後。但感情不能像買衣服一樣,不停的試穿,是嗎?

我在巴黎的時候(每次講這句都要壓抑撥瀏海的衝動),到聖羅蘭買東西,有一件我很喜歡的衣服,有兩種不同材質和顏色(駝色的麂皮,和黑色的牛皮。不要問我大夏天的為什麼要買皮外套),最後我選了駝色麂皮的,但對黑色牛皮念念不忘。回來以後直踢自己,長這麼大了,人生最基本的教訓還沒學會嗎?在國外買東西時,如果遇到猶豫不決的情況,當然是兩件都要啊!

小時候看台版偶像劇《流星花園》,整個的情節我已經不記得了(也不是很在乎),倒是裡面有句台詞我記到現在。女主角說,人生就像在國外買東西,一旦錯過就不能後悔,所以要把握每一次機會之類。這話大抵是對的啦,但在感情上,我們能以在國外買東西的心情來面對嗎?

衣服可以兩件都要,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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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認識的人,腳踏兩條船,左右為難,兩邊都瞞。一邊是多年長跑,一邊是打得火熱的新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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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隱瞞新歡自己即將要步入禮堂的事實,被無意中發現,他又對新歡勾勾纏,甚至在結婚的當下都還在傳通訊軟體,說:「我愛的是你,我們不會去登記。」我想他大概有受到「在國外買東西」這一說的啟發,當猶豫不決時,兩件都要是最正確的做法。

但,衣服,你可以今天穿這件、明天穿那件,可以兩件都掛在衣櫃裡,一副和平又美好的豐饒景象。可是一個人想要同時擁有多人的愛情,注定是行不通的。即使是多妻合法的古代,大家都會彼此勾心鬥角互贈麝香(那是《後宮甄嬛傳》吧,而那是沒有選擇的選擇,古代對愛情,對夫妻的觀念,走到今天演進了很多)。如果是現代女性發現自己的男人劈了這麼多腿,可能會聯合起來出錢找人臭揍這敗類一頓(錯誤示範小朋友不要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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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辦法今天愛這個明天愛那個,而且還相安無事。

梁實秋的書裡提過一個俗諺:「若要一日不得安寧,請客;若要一年不得安寧,蓋房子;若要一輩子不得安寧,娶姨太太(就是小老婆啦)。」大家看大企業家三妻四妾同住一樓,似乎和睦得不得了,但其實沒人知道其中的甘苦。(而且我想那麼多錢,大概可以像油一樣消解很多摩擦力吧?)

感情裡三個人太擠了(而古代帝王的妃嬪或現代企業家的三妻四妾,那些女人未必有愛情,也許是把這個關係當成一個工作在做)。我第一不能忍受一個人只有一半的時間愛我,第二也沒有能力同時愛兩個人、照顧兩個人的需要(我連照顧我自己的需要都很欠缺時間了)。腳踏兩條船,其實只是沒找到真正想搭的那一條而已。(但若買衣服在兩件間實在猶豫不決的話,還是都買吧。如果你的信用卡額度允許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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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會說,感情的世界裡得失很難計較,誰辜負誰不一定。這是漂亮話,而跟所有的漂亮話一樣,廢話的成分居多。因為這就是明白簡單的事實,一個人欺騙了兩個人的感情,得失難計較,也許有一部分真實;這個人是否得到的像他想的一樣多,這是未必。但另外兩個人,則確定都被傷害了,是損失了。早發現早斬斷未必不是一種幸運,不知情投入這感情的人,其實更為可憐。

世上沒有完美的衣服

這世上真有完美的感情嗎?有完美的對象嗎?我不知道,就像我其實也不知道這世上有沒有真正完美的衣服一樣。不過,擇你所愛,不要將就,不要硬買,畢竟是很有道理的。我搬家時清掉衣櫃裡的大批衣服,沒有一件是我曾經心心念念買到以後覺得人生從此完整的(這樣講到底我人生是有多殘缺啊,每年因為這件衣服這雙鞋而完整的次數,至少也超過幾十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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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掉的,都是那些「好吧因為這件才多少錢」就買下的。因為加這個就免運費,那就一起結吧!多買這件我還賺了運費,等於這件是白送的。再差兩千就到達滿萬送千的門檻,可是這間店根本沒有兩千塊的東西;再不然就是這次大打折什麼也沒買到,心有不甘硬買的。現在人人都有一件這個所以我也要的。再不然就是朋友從國外打給我說「這限量,不買就沒有了」的。這些東西,我統統不是分送給人,就是放進了舊衣回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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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世上有幾十億人,你能接觸到的人就是那些,能夠看上眼的又更少,你看上他、他也看上你的,機率更低。所以有人終生尋尋覓覓在找完美的對象,人生對他來說是個海灘,他永遠在丟在撿。有時候兩手抱著好幾個石頭,走出一身汗,最後也許落得空手而歸,也許最後拿了一個,但心心念念的,是之前不該拋掉現在再也找不到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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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有人腳踏兩條甚至多條船了。因為,歸根究柢不過就是貪心跟迷惑而已,而這種貪心的來源又是自卑:「原來有人喜歡我!」如果能有安穩的自信,一定有人會愛上你,你值得全心全意的愛情,你愛的人,也應該得到全心全意的愛情。不會拉在籃裡就是菜,一個籃子提得滿滿滿。

對於缺乏自信的人來說,有人喜歡,代表能用的東西不要浪費,說不定僅此一檔,下次沒機會。

迷惑則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麼,左右為難的原因有時候不是兩個都太好,而是根本沒搞清楚自己。所以對他們來說,談感情永遠像在買打折,因為剛好有我的尺寸,所以就暫且買了吧。跟另外一個人拉到同一件花車商品的袖子就覺得不能放棄,支配他們的不是追求幸福,而是不甘心。

有人喜歡踏兩條船,有人則是喜歡搶別人的東西,我在買衣服時,也遇過這事。在一間店裡看到一個人在看一頂荒誕不經的帽子,他搖搖頭還給店員以後,我說,我可以看看嗎(因為我生性熱愛荒誕的事物)。店員的「可」字只講了一半,剛剛那人突然大聲說:「我沒有說不要,給我包起來!」這種搶別人配偶的事情(或者說,本來沒興趣的東西,一有別人要,就覺得忽然有興趣了起來),在動物界也屢見不鮮。科學家做過實驗,這條母魚本來對這條公魚一點興趣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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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那條公魚一旦有了配偶,這條原本對牠沒興趣的母魚又對牠窮追不捨了。

有人宣稱自己就是享受搶別人伴侶的快感,讓他覺得自己無比有魅力、無比強大。說穿了,其實不過是個看不起自己,得用下作手段來證明自己存在價值的可憐人罷了。再說,沒有人分手是因為第三者,認為自己當上第三者而成功讓他們分手的人,其實,只是剛好在他們感情的破口時出現罷了,跟提款機無身分證明功能一樣,並沒有證明自己魅力的功能。

之前感情曾經遭逢風雨劇變的朋友,最後被辜負的一方還是選擇原諒,兩人按照原訂計畫去旅行。其實以他被辜負的程度,我一直以為會發生海外喋血事件,比如在馬爾地夫發生潛水意外,事實上是謀殺之類,結果根本沒有(而且人家根本不是去馬爾地夫啊)。似乎這事就此收場,圓滿落幕。很多人會想,既然連那麼大的風暴都可以一起走過,想必未來的日子會比現在平坦許多。感情的事情沒有絕對,也許這是一次測試,測試通過以後,便可以少些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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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也有額度

 

西洋有句俗話是這麼說的,「殺不了你的東西,會讓你更強壯」。這是很勵志的想法,但其實未必如此。好比一個人心臟不好,第一次心臟病發熬過來,難道他身體會因此更強壯嗎?所以這句俗話雖然流傳的廣,但未必是真。我想,感情也是如此,過度測試感情的極限,是不智的。就像房屋漏水,抓漏修理過後,也許可以短暫時間的煥然一新,但總是抓完又漏,漏而復抓。人的感情本來就複雜幽微,風暴過後沒有分手,不代表兩個人就又變個好人,有個重新開始。(同場加映  七夕分手潮過後:我們還能當朋友嗎?


電影《分手合約》

當然,辜負人的一方也許從此珍視得來不易的挽回感情,會更重視曾被辜負的另一半;或者被辜負的人未必完全無辜,可能會思考自己感情上的處理,是不是不夠成熟,因而兩人一起變好。但更有可能的是,每到意見不合考驗的時刻,我就想到「你曾經辜負我,是我寬宏大量包容讓你回頭」,你就覺得「我當時也可以一走了之,而且每天被罪惡感操縱令人好生厭煩」,又因為彼此是對方最親近的人,因而踩的都是對方最痛的痛腳。感情如不要輕易挑戰極限,修修補補也可以

過,但風雨來時,只會更顯修補的不堪罷了。

終究,感情不是衣服,人不是物件,當你遇見兩個都無法決定的情況下,其實最好的決定是兩個都不要。因為你既不夠愛甲,愛到願意從此一心一意的與他長相廝守;也不夠愛乙,願意為他離開多年愛情長跑的對象。所以到頭來,不只傷害了兩個人的真心,委屈的也是自己。因為,其實兩個都不是你的第一人選,如果有一個第一人選,自然把其他小三小四都不予考慮了。兩個都要是一種貪婪,同時也是沒找到命中注定的那個人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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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都要的貪心,也有一部分需要斟酌。人生就像信用卡一樣是有額度的,有人的額度多,有人的額度少,但總有個極限。如果我聖羅蘭的外套兩個顏色都買了,那之後在迪奧總店看到那件命中注定的外套時,就沒有額度可以買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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