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出軌事件,發生在 2021 年清明假期,一台工程車從天而降,砸碎了多少家庭,好好的回家之途,竟駛向天人永隔。

生命是偶然,也因此,面對偶然性所造就的災難,只能以數不盡的悲傷抵擋,有人擋得住,有人擋不住,這篇文章,希望告訴你,無論如何都沒關係,你有你的悲傷之途,而我有我的,永恆的心痛,並不代表你不夠努力,只是那份愛十分綿長而已。

面對重大的失落,好比跟愛人分別、甚至永別,在那個經歷的當下,大部份人都以為這就是世界的末日,生命沒有對方便再活不下去,無法去構想任何未來與可能性,更不曉得這椎心之痛,到底會不會完結的一天。

哀傷會有盡頭嗎?永遠感到哀傷,又會怎樣?無法接受失落的那種心痛,代表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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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傷可會有盡頭?

也許你曾聽過,瑞裔美國精神科醫生伊麗莎白・庫伯勒-羅絲(E. Kubler-Ross)在她的《論死亡與臨終》(On Death and Dying, 1969)中,提出了廣為人知的哀傷五階段(The Five Stages of Grief),此模型指出大部份人都會在某個重要的失落(失戀、離別、死亡等)事件後,經歷的五個階段轉折:

1. 否認(denial):不可能的!這怎麼可能會發生?我一定只是做夢!

2. 憤怒(anger):天啊!這事居然發生了…老天爺不公呀!我恨死世界了!

3. 討價還價(bargaining):(某誰)至少要給我一個交待吧!我/你除非(怎樣做),否則我不會(怎樣)。

4. 憂鬱沮喪(depression):事到如今,我已經沒有事情可以做了。該失去的我都失去了,沒有希望了。

5. 接受(acceptance):沒事的,我能處理面對的,這就是我的人生了。

庫伯勒・羅絲認為,各個階段並不一定會按順序發生,失落者亦不一定會經歷全部五階段,但一般會至少經歷兩個階段,然後走向「接受」。

可見,庫伯勒・羅絲為失落的哀悼,指出了模式與盡頭。如此,我們可以試著看見並允許自己所處的哀傷階段,給予彼此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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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感到哀傷,又如何?

然而,在心理諮商的現場更常看見的是:安慰,乃無補於事的,因為在衝擊當下的人們,是不會相信事情將好轉或改善。

相反,一位喪子近二十年的媽媽,或一位離婚已六年的太太,我們和她們都認為自己早已走過「接受」的階段,事情早就好轉了,人們卻仍會深深地記得(離)逝去者的笑聲、最愛的口頭禪、擁抱的氣味、肌膚的觸感、任何關於他(她)的事⋯⋯

換言之,如果庫伯勒・羅絲提出的哀傷五階段既不一定按順序發生,失落者又不必全部經歷完才能哀悼,這個模型便缺乏實證與情感的邏輯而只剩下一點點的參考價值。

所以我想說的是:每個人都有自己哀傷的路途要走,對於「好轉/接受/走過失落」的那個念頭與堅持,反而加重了人們的苦楚,反而強化了「未能哀悼」的事實。

如果一個人在「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憂鬱沮喪」階段待久一點,難道他們就錯了嗎?是他們身——心——靈哪裡壞掉,才走不到「接受」階段?

很幸運,我在英國的精神分析師史蒂芬・格羅茲身上找到類似的觀點,他敢言[1]:「我從來就認為庫伯勒・羅絲是錯的!⋯⋯對逝者而言,一切的確都結束了,但對哀傷中的生者則不是。哀悼失落的那人繼續他的日子,而只要他活著,總有可能再次感到哀傷。」──誰說,接受了失落,就等同於完成哀悼或不再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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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永在,好為相愛與緣份作證

「好轉/接受/走過失落」,很可能只是一個無比逼迫性的哀悼幻想[2]。事實上,每個人都有自己哀傷(grief)的樣貌,那哀悼(mourn)的方式和定義,也常常是超出理論與框架的。

因失落而掉入憂鬱(狀態/症)的人們,能自行恢復(spontaneous recovery)當然最好不過,但是恢復的路途上有許多事情影響著;很多時候,這過程無法被加快或減慢,只能等待時間來處理[3]。而時間能做的,也許只是讓傷口不那麼痛,令日子回復日常,叫日常能克制傷痛,然後讓「週年紀念日」變成「盡情哀傷日」。

即便是法國著名的精神分析師彭大歷斯,在面對自己的失落時,他仍誠實的說[4]:「我需要時間,一段長到能讓深深傷口癒合的修復期,讓我得以重新挺直、站起、再往前走。雖說如此,但我們不是每次都能治療愛的痛楚。」

愛人的離別,所帶來的傷口,不一定能被哀悼、接受、或癒合。或者更好是說,我們終有一天會接受愛人離去的事實、沒有對方的日子,但這從未保證人心不再抽痛、傷口不再發炎、回憶不再衝破淚腺。

我想,也許唯有心痛,才能夠為我們確實相遇與深愛過的緣份,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