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之名的家暴案件充斥社會,中國作者雅君寫家暴發生三階段與社會上潛在受害者心態,唯有打破沉默才能對暴力反擊,杜絕暴力!

《記憶大師》電影散場時,我聽到身後有對情侶在討論:「為什麼片子裡,那些女的被家暴得那麼慘,還不離開啊?是不是傻?」「可能腦子被打壞了吧。」

我於是寫下這篇文章,和你認真談一談,受害者為什麼不離開,施暴者是如何一步一步以愛之名控制、傷害受害者的,談一談家暴在我們身邊有多普遍。以及為了避免自己以及愛的人陷入危險,我們能做什麼。

那個被家暴的女神

我想起了一個被我在童年時,視為女神的姐姐。她很美,很和氣,愛逗我們這些小孩子玩。女神的老公是個辦公室職員,說話慢條斯理,好好先生的樣子。

但這樣一個男人會下狠手打她,按著她的頭往牆上撞,捶她眼睛⋯⋯她過一段時間就會帶著傷痕、淤血、烏青,出現在院子裡。她老公每次動完手,都會痛哭流涕,跪地求饒,寫保證書、寫血書、甚至拿刀說,你不信我,我就剁掉這手給你看。

還會在她娘家人面前,做這一切。「為了你,我可以不要面子,不要命。求求你,回來吧。」

就和《記憶大師》裡那個家暴妻子的丈夫的做法如出一轍。

而娘家人的態度是,「孩子還小,要不要再看看?」

等她回心轉意回到家,沒多久一切再次重演:打她—她離開—向她道歉說自己多愛她多後悔—她心軟回來—再打她。

後來打得嚴重到,她需要去看醫生縫針、包紮、住院的地步,娘家人也勸她離了,她自己卻猶豫了。

你漂亮得我不放心,所以我要打服你

小時候的我,一直不懂,她是那麼美,那麼能幹,那麼溫柔體貼,家裡家外操持得那麼好,為什麼她老公要打她。

從大人們的隻字片語裡,我大概知道了,她最初和她老公在一起,其實就是個悲劇——他們剛談戀愛,那男的就伺機在約會中強姦了她,男的威脅說,妳要不跟我在一起,我就讓所有人知道這件事。明明是強姦案受害者的她,因為被男權思想那套洗了腦,害怕被人「蕩婦羞辱」,害怕「傳出去名聲不好」,害怕思想傳統的父母知道後,會打她罵她。

大多的恐懼壓垮了她,她不敢離開。當她發現自己因為強姦懷孕後,更加不敢離開,他們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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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她的美麗、能幹、溫柔⋯⋯她的種種優點,反而成了那個男的不放心她,擔心她出軌的因素。面對她,他多疑、暴躁、一觸即發。而對外,他溫和斯文,甚至有點唯唯諾諾。

我們那麼喜歡去受害者身上找理由,卻忘了,對施暴者而言,太美好太優秀太耀眼都可以是他施暴的理由。他會為了確認那美好是自己的,而去摧毀、傷害那美好。在他們的世界裡,有一種可怕的邏輯是:「我能打你、罵你,傷害你,這正有力證明了,你是我的。」

偶爾,他會因為太愛我而打我

我還記得,那個姐姐說到她老公時,說的是「其實他本性也不壞」。她會列舉,男的工作努力,在生活上如何無微不至照顧她,如何願意給她花錢,如何表忠心。

當時的我還是個坐在角落裡邊看書,邊聽大人說話的小鬼頭。我的確很難把「打她的暴力狂」和「給我糖吃的叔叔」聯繫到一起。

那時候的我,並不知道,大多數家暴者表面看上去和你我沒什麼區別,也就是普通人而已。少爺黃執中給一個被家暴的女生的回信《請別抱持任何僥倖,立刻分》裡一語中的地指出:「你以為會家暴的男人,都酗酒?嗜賭?低俗不文?粗手大腳,滿臉胡茬?滿嘴髒話?」「錯!最典型的家暴情人,往往是那種外人面前,斯文有禮的白領高知識分子(沒人相信他私下會動粗)⋯⋯」

「這種暴力情人,最可怕的地方,是女方往往會對其抱持高度的同情與依賴:是的,我男友不嫖不賭不喝酒,學歷高收入多,寵我疼我,就是偶爾,會因為太愛我而打我⋯⋯但沒事,我會用愛來改變他的!以至最後伴隨的,往往不是一個人的報警⋯⋯而是兩個人的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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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被家暴者不離開?

回到開頭那個問題,為什麼被家暴者不離開?

《記憶大師》裡給的答案是:「 她們根本不知道丈夫對自己施暴是一種犯罪 」。

聽起來,不大好理解。但實際上,真的有很多人,處於一段被身體和心靈都受到虐待的關係中,而不自知。

萊斯利 · 摩根 · 斯泰納在 TED 演講《為什麼家庭暴力受害者不離開》上,公開了她曾經隱藏的秘密——她的前夫曾一直家暴她。在 2 年半的婚姻生活中, 她每週都會被打 1 到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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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時的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是一個受到虐待的妻子。正好相反,她覺得自己是一個很堅強的女人,是這世上唯一一個可以幫助丈夫面對自己心魔的人。

聽起來很奇怪,明明對方在打你,在傷害你啊,你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是對方的拯救者呢?

後來的她回顧了這段關係,才發現她是如何被前夫洗腦的,是如何被引誘踏入一個偽裝為愛情的陷阱中,才發現家暴發生的步驟是什麼。

她說,「引誘和迷惑受害者是家庭暴力關係開始的第一步。」

在初期,家暴者往往並不會對你展現暴力或者控制欲。相反,他甚至會讓你相信,在感情裡,你才是強勢一方。他欣賞你,甚至崇拜你,像你透露他不為人知的秘密,比如受虐待的童年經歷,博取你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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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夫康納久和她講述了自己在 8 歲時,如何因為繼父的虐待而退學,如何用 20 多年時間,艱難重建自己生活,考上了常春藤,去了華爾街銀行工作的故事。這激發了她對康納的保護欲。

第二步是孤立受害者。

施暴者不會直接告訴你,他讓你離開你的居所、公司,有家人朋友的城市,是為了讓你孤立無援,好肆意傷害你。

他們往往是用「愛」來請求,斯泰納遇到的情況是,康納有天回家後說,因為有了她,他覺得很幸福很安全,所以不需要靠去華爾街工作來證明自己,他辭了職,希望她能陪她一起離開紐約,遠離曾經虐待他的家庭,搬到某個小鎮,開始新生活。

斯泰納雖然很不想離開愛的工作,但她覺得,為了真愛,犧牲是必要的。她答應了康納,離開了曼哈頓。「 我以為自己陷入了瘋狂的愛情,還不知道我已經懵懂的走進了一張精心編織的、控制我身體、心靈和經濟的陷阱。」

家暴發展的第三階段,是施暴者開始用暴力威脅受害者並觀察受害者的反應。

他們搬家後,康納買了 3 支槍,理由是,因為兒時精神創傷所以需要槍給自己安全感。斯泰納感覺到了威脅。康納打她,用槍威脅她,如果她敢離開他,就用槍殺了她。

這時的她,不離開自己的丈夫,那個瘋狂的施虐者,是因為她害怕離開之後的危險。 

施暴者在家庭暴力中的最後一步就是殺掉受害者。 

而超過 70% 的家庭暴力謀殺,發生在受害者結束這段關係,離開之後。因為施虐者已經毫無顧忌。施虐者還可能會長期跟踪騷擾受害者,甚至會對孩子下手。

誰都有可能成為家暴的受害者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說,這個斯泰納怎麼這麼軟弱無能,是不是傻,是不是沒文化?

實際情況是,被家暴的斯泰納有哈佛學院的英語學士學位,還拿到了沃頓商學院的市場營銷方面的 MBA 學位,就職於 500 強公司。

而我在前面寫到的那個被家暴的姐姐有高等學歷,開了個小公司,營收很好,是人見人誇的能幹姑娘。

我們很容易把家暴受害者想像成和我們不同的其他人,以為,他們身上有什麼受害者特質,使得他們活該被暴力對待。實際上,不管你是溫柔,還是強硬,施暴者都能找到理由傷害你。

誰都有可能成為家暴受害者。這與種族、信仰、收入、教育水平無關。家暴受害者就在我們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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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泰納在演講中,分享的一個數據是:每 3 個美國女性中就有 1 個曾是家庭暴力受害者或潛在的目標。 在中國,這個數字可能更不樂觀。斯泰納在演講中說,她站出來披露被家暴的過往,不是想談論自己,「事實上,我在談論的是你。」

「我敢保證,現在正在聽我說話的人中有一些人正遭受著虐待,或者曾經在小時候被虐待過,或者你就是一個施虐者。虐待可能正發生在你的女兒身上,發生在你的姐妹、你最好的朋友身上。」

差一點,我就⋯⋯

是的,如果你覺得家暴離你很遠。你可以仔細回想一下,從小到大,你的家族、朋友、鄰居⋯⋯裡有沒有施暴者、受害者?

我想起了一些人,然後想起了一件我以為自己已經忘記的年代久遠的事。

19 歲那年,男生 X 追我,對我無微不至得讓我覺得,在他的世界裡,我是最重要的。坦白說,我的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我一度動了心,但就在我答應前,剛好發生了一件事,我一個要好的男性朋友出國,我去機場送他,回來路上堵車,導致和 X 見面時遲到。他聽我說明原委,並道歉後,依然陰陽怪氣,對我冷嘲熱諷。

我隱隱覺得「這人不大對勁」,告訴他,我們不適合也不可能在一起。之前好好先生的他,翻臉說,「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他當著我的面,用頭撞牆,用拳頭擊打牆,用紅腫的手,指著我說,「我這樣,都是你害的。」我完全懵了,覺得眼前的他和之前那個會在我生日時親手製作首飾送我的他判若兩人。這次大鬧後,他開始給我發奇怪短信。有時候是斥責我,有時候是向我道歉,態度反覆,延續了一年多。

現在想,當時的我幸運地避開了一個很可能在以後會暴力對待我的人—— 如果我當時答應和他在一起,能暴力對待自己身體的他,完全有可能,以同樣暴力對待我的身體。

但如果當時他隱藏得再深一點,再好一點呢?很多人未必和我一樣幸運。

斯泰納在演講中說,在美國,16 至 24 歲的年輕女性相比其他年齡段的女性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的可能性要高出 2 倍以上。 

我是在 19 歲那年遇到那個可能有暴力傾向的男生的。當時的我從來沒有接觸過任何和家暴有關的知識,我在情愛上受到的來自學校和家長的教育,無非初高中大人們掛在嘴邊的,那四個字「不要早戀」。

當時的我,因為缺少必要的情感教育和安全知識,我並不知道自己沒做錯什麼。在之後的那一兩年裡,我想起這事的第一反應,居然是深深自責——我覺得是我傷害了他。後來我接觸了心理學,我才知道,他才是那個情感控制和綁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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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的孩子長大後怎麼樣了?

任何人都可能被家暴之外,另外一個關於家暴讓人不安的事實是,一個會家暴伴侶的人,通常也會家暴自己的孩子。

而在家暴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很多心理研究都顯示,他們更容易有不安全感、有攻擊性,適應和經營親密關係的能力偏低。

我一個朋友最近主動和女友分了手,原因是:「我怕我會控制不住自己傷了她」。

他爸爸是個軍人,一喝醉酒,就打他媽,也打他。他媽想和他爸離婚,但因為是軍婚,很難離掉。他現在一聽到有人爭執,他會生理性頭疼噁心。他從小最大的願望就是以後有自己的家一定不要有爭吵,要好好愛伴侶。但他發現,他在吵架時,也會歇斯底里,有一次差點控制不住自己,拿起杯子就要往女友身上砸。

那個時刻,他眼前浮現了他爸爸紅著眼睛,舉著菜刀,威脅要殺了他媽再殺了他的畫面。

他怕了,怕自己心裡那頭魔鬼。他分手後,開始接受心理諮詢。

他的故事會讓我想起那個姐姐的兒子。姐姐後來搬家了,我很多年沒再見過她。我對她最後的印像是,她脖子繫著一條淺粉的絲巾,當風吹過,掀起絲巾一角時,能看到她脖子上烏青的痕跡。

我不知道她的兒子長大後,是否會重演父母的悲劇,還是在掙扎、自我教育中獲得新生,我希望是後者。雖然現實多半是前者。

現實如此殘酷,我們能做些什麼?

家暴如此普遍,又如此流毒不止,我們能做些什麼反家暴呢?

從打破沉默開始。

斯泰納在演講中說,那個男人最後一次殘暴的毆打突破了她能承受的極限。她意識到如果不反抗,她曾深愛的男人會殺掉她。她向所有人求助:警察,鄰居,我的朋友和家人,完全陌生的人。她打破了沉默。而這救了她。

 她指出,「虐待只能活在沉默中 」,為了減少受害者,我們需要讓更多人理解家庭暴力是什麼,如何發生,會造成怎樣的危害。

讓受害者知道自己是受害者,這樣她或他,才會去求助。

我們可以通過語言、文字、影像各種表達方式讓更多人關注家暴的問題。讓更多人知道,家暴離我們並沒有那麼遠,你我應該對暴力零容忍。

這也是我雖然覺得《記憶大師》懸疑情節設計為了反轉而反轉的痕跡明顯,但還是很讚賞導演敢把家暴題材搬上螢幕的社會責任感。只有當越來越多人意識到問題的存在,問題才有可能被改善。

這也是我會在這裡寫這篇文章的原因。

我們需要和我們的孩子、同事,朋友、家人討論這個話題,讓藏在暗處的虐待被曝光;我們要告訴身處家暴陰影中的人,要走出黑暗必須打破沉默,要敢於向信任的親友、司法機關、法律援助機構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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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呼籲立法、司法部門,保護家暴受害者,而非縱容施暴者。2016 年出台的《反家暴法》中規定,公安機關在接到家暴報案後,有調查取證、協助受害者就醫、鑑傷的義務。這意味著,公安機關不能再以「家事」為由不接受報案。

我們反對家暴,也反對那些污名化受害者的人,也譴責那些「夫妻吵架很正常,家庭完整最重要」、「外人不要插手家務事」為由要求受害者繼續忍受家暴的人。因為這樣做的人,是施暴者的沉默幫兇。

如果看到有人施暴,我們應該力所能及的幫助受害者,能報警報警,能制止制止。比如,在聽到鄰居爭吵,懷疑有人可能被暴力對待時,去敲一下門,哪怕我們在門開後,只是問一下時間,也可能讓潛在的受害者逃離危險環境。

我們不需要成為英雄才能反家暴,有時多問一句「你好嗎?」都會幫到受害者。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保護好我們在意的人,真正杜絕那些在未來可能落到我們的孩子、我們至親好友、甚至我們自己身上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