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跨性別女性 的當事者小E,提起行政訴訟與多次開庭後,法院終於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宣布內政部要求「變性手術」一案違憲,待 30 天後,內政部如不上訴則判決確定,當事人可根據判決直接申請變更性別登記。
右滑了解
▶︎ 關於小E關於小 E 的案例
▶︎ 小E案勝訴的理由
▶︎ 跨性別者今後都能自由換證了嗎?
▶︎ 落實多元性別教育的 3 個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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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跨性別這個詞包含了很多的族群,其中有像我一樣把手術納在生活目標中並有強烈更換性別身分的人,另外也有希望改為無性別者或者不需要更改性別身分的人。」—本案當事人小E
「如果今天只有我一個人從頭走到現在的話,是不會有這樣的成果的。」—本案當事人小E
「期許在立法過程,能持續深化學校與公眾教育,讓社會認識多元性別、創造出讓跨性別者得以自在、有尊嚴地生存的友善環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只有當跨性別者被看見,他們的基本權利保障才能被看見。」—另一起訴訟當事人 吳宇萱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援
「台權會呼籲相關行政部門,應遵守已經成為國內法律的各項國際人權公約,尤其是兩公約與 CEDAW 公約之人權保障條款,以及尊重這項小E案的判決。」—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施逸
「政府應當承擔責任,透過制度修改來創造友善跨性別的社會。」—台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陳政隆
「昨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肯認性別自主決定的精神,這是一個與時俱進的進步判決,是踏出性別人權的重要一步。」—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蔡瑩芝
「我們想要的是所有的人都自由決定自己的身分,決定自己是誰,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個體,每個性別都是美麗而獨特的性別。」—台灣非二元酷兒浪子 玉吐
「我們期望看到跨性別者能擁有更加自在、自由的生活,而這個願景必須要靠積極的教育作為才有機會達成。」—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韓宜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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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待藉由政府與大家的努力,台灣有機會成為一個所有族群都能自在生活、自由追求夢想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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