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要不要偷吃,跟你看不看手機一點關係都沒有;而你選擇愛這個人,是因為確定他不會偷吃而愛他,還是因為是他所以愛?

當我明白我愛著一個人是因為與他相處時讓我感到輕鬆愉快、我在陪伴這個人的過程中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我想為他做些什麼、我希望他開心⋯⋯在這個人的面前,我不需要去當一個卑微的陪襯,我可以與之平視即便我倆有著不一樣的想法與決定;我明白我與他是不同的個體,肯定會有相異的地方,即便我自己不會在愛著他的同時又接受別人,那不表示他也能夠做到。

我能夠接受有一天他可能會離開我,因為不愛一個人從來都不需要理由。假如真的有那樣的一天,我可能無法擠出笑容向他道別,但我會由衷祝福他要過得比現在更開心。我愛著這個人,並不是要把他變成我要的模樣,而是愛他原本的模樣、愛他的一切,也包括希望他開心。

如我上面所說,我的伴侶可能有一天會離開我,在未來無限種可能當中也許真的會走上那條「因為愛上別人而選擇跟我分手」這樣的結局,但在無限種可能當中也有一條是「走著走著就一輩子」,在未來還沒有到來之前,你永遠都不會知道究竟是走上哪一條結局。因此你能夠做的就是:活在當下。

你希望與你的伴侶往什麼樣的結局發展,你的意念夠堅定就會表現在行為上面,與男友交往至今,應該說從我開始追他至今,我都不曾去想過「會不會最後根本沒追到?」、「會不會最後他還是選別人?」,我只關心我當下能做什麼,還沒發生的事情等發生了再說。而在我們去年六月公開交往到現在,連同曖昧期也算進去的話已經一年了,這一年來我們從未吵過任何一次架;我們有過意見相左的狀況,也有過不慎踩到對方地雷的狀況,因為我一直都只想著達到「不想跟他分開」這樣的目的,所以即便有這樣的狀況發生,我也會很快地去處理好當下的問題。

例如說當他踩到我的雷區時,我可能會感覺不悅,但我不會對他生氣,我明白他不是我,他自然不可能百分之百知道我的禁忌是什麼,我眼中的雷在他的認知中可能只是件小事;我會告訴他這行為讓我覺得不舒服,而要不要改變則是他自己的事情。他願意改變自然很好,倘若不願意改變的話,選擇了「不想跟他分開」為目的的我,就要自己想辦法去接受他這樣的行為(或分手,如同我對前任提出分手時的果斷)。

也因為我不是他,我也不可能百分之百洞悉他的想法,每一次我告訴他我不喜歡什麼樣的行為時,他做出改變了,而他的改變可能是出自於不想傷害我,也可能單純是不想製造麻煩,但無所謂,那是他的想法。

課題分離並不是要人不要去管伴侶,而是要明白伴侶跟自己一樣是獨立的個體,有屬於自己個人的想法與行為,伴侶的行為如何自己不能接受那是自己要去想辦法調適的,不應該強迫或是試圖控制對方做出自己理想的行為;同樣地,自己也不應該為了迎合伴侶的喜好而去勉強自己做任何非自願的事情。

所以,在感情中到底該保有多少隱私才合理呢?

假如你不曾懷疑過對方,又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如果你的目的是希望維繫雙方的感情,那麼就不會做出任何會傷害這段感情的事情,對方會怎麼做那不是你能夠控制也不是你該煩惱的,你能夠做的只有還在一起的每一天,你想怎麼過?

對於我的伴侶,我是絕對的信任,而在做出這樣的信任前我已經了解我必須承擔的風險,正是明白了我需要承擔的風險之後,我才能夠這樣全然地信任他。我只想要他每一天都是開心的,伴侶是不是我並不重要,那麼在我還能夠是他的伴侶的這每一天,我都會努力著讓他開心,這就是我的目的。

也許這樣過著過著,一輩子就過去了。

文|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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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1-01-13 23:00:07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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