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二場公投辯論會,由第 11 案提案者曾獻瑩與伴侶盟代表律師莊喬汝進行辯論。

針對曾獻瑩反對同志教育的發言,莊喬汝引述了當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律的立法背景—葉永鋕的故事,如此回答:

「葉永鋕的媽媽曾經說過,我的小孩沒有了,我救不了我的小孩、但我想要救和他一樣的人。我自己也是為人母親,葉永鋕媽媽的話,聽在一個母親耳朵裡,我只能用心如刀割來形容,我們還要多少傷心的母親、失去多少生命,才能懂得尊重別人?」

「給我們的孩子一個活下去的機會。不要被謠言所迷惑、不要被恐懼所煽動、每一個生命對我們來說,都彌足珍貴。投下不同意票,讓屬於性少數的孩子有機會長大。」

「同志教育不是把人教成同志,而是認識:性別有很多樣子,每一種樣子都很可愛。」

「我們希望我們的下一代,生活在包容、看見差異、尊重差異的時代裡。而不是在沒有同志教育的年代裡,以為自己很有禮貌、品格高尚和得體,卻讓無知傷害了朋友與同學,這樣的遺憾,希望止在我們這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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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第 10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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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8-11-04 11:38:2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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