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對另一半不滿意,好想離婚,怎麼辦?專業家事法律師告訴你:婚姻中,離婚不是唯一的退路。

文|Jessica Peng 彭孟嫻

在婚姻中,人是有選擇權的!但是,在婚姻的選擇項目,與單身時期是有所不同的!可惜的是,現代很多在婚姻中面對到困難的夫妻,常常輕易放棄婚姻;在婚姻出現困難時,瀟灑的選擇「分手」!

在這個時代「離婚」其實也是一種感情的選項。離婚,沒有什麼需要在意別人的想法,因為很多離婚的當事人,過著水深火熱的痛苦,諸如:家暴(身體暴力)、冷暴力(忽略),伴侶酗酒、吸毒、豪賭等,嚴重的婆媳問題,長期言語虐待,虐待自己的孩子等。

可是,當一段婚姻出現問題時,並不是放棄婚姻的時候。要離婚,兩個人至少要先一起努力過,而不是在問題發生時,輕率地以離婚為收場。同時,要離婚必須自我評估離婚後所需要承擔的責任。

尤其是有小孩的夫妻,要離婚,兩個人之後並無法瀟灑的成為陌路,因為,離婚完具有監護權的一方,以及具有探視權的一方,一定無法完全避開碰面的時刻。對於離婚,更不能以「離婚是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或者「離婚是為了成全對方為理由」,否則一剛開始就不要結婚。

對於分手,單身族群可以瀟灑的選擇結束一段感情,因為單身男女,對於愛情的目標,是選擇一個「合適」的伴侶。但是,結婚的夫妻,對於愛情的目標,必須以兩人的「磨合」為主。對於已婚族群,分手就必須付出代價。其實,在婚姻中,出現問題時,選擇不一樣的「反應」,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已婚族群,面對婚姻中的衝突,應該要耐心的試著挽救局勢。在婚姻的選擇中,婚前與婚後,最大的差別就是已婚者對於婚姻是「有責任的」。否則,人們就不需要婚姻制度來強化兩個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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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物品,並不是兩個人結合,就會像兩件物品放在家中成為「不變」的擺設。就因為人是有感情、有感覺、有感動的動物,所以在婚姻中,兩個人的朝夕相處,一定會有摩擦。但是,婚姻中的磨擦,並不代表兩人不適合,而是代表兩人需要磨合!一個人在結婚前,愛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就算對方讓你/妳不滿意, 你/妳也可以選擇重新來過。但是,在結婚後,一個人做任何事情,除了考慮自己,也必須要考慮伴侶以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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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會轉嫁在離異夫妻的孩子

我見過太多因為父母離異的小孩,有分離焦慮症,也見過太多因為父母離異的小孩,在面對父母離婚過程中的複雜問題,造成壓力過大,因此在課業上、交友上、情緒上都有適應不良的狀況。這些問題都是夫妻做出離婚選擇時,有可能面臨的代價。在調解庭中,我看過不少夫妻看似雙方願意以和平的方式和解離婚。但是,之後很多人都還會上法院訴求離婚內容的更改(motion to change)。

舉個案例,我知道一對夫妻離婚時雙方寫好協議,事情看起來比一般離異夫妻理智很多。但是,這樣的和平維持短暫。因為,男方在離婚之後,很快地就再娶。男方再婚之後,就停止付給之前與前妻協議好的子女扶養費金額。已離異的妻子,試著再度與前夫調停,前夫完全置之不理。前妻只好以法律訴訟的方式,再爭取自己孩子的權益。

除此之外,這樣的案例,當中更複雜的是離婚者的心理層面感受。因為這個案例,孩子每兩週由前夫在週五傍晚從學校接走,週日晚上再由前夫把孩子送回前妻家中。

但是,前妻因為沒有拿到子女扶養費,因此,常常不願意讓孩子與前夫聚會。有時孩子執意一定要去看爸爸,前妻只好勉為其難,讓前夫接走孩子,但是,前妻的心中也非常不舒服,因為孩子每次回來都會報告自己與父親還有繼母一起聚會的狀況。

離婚的代價,會出現在各個族裔。在北美,離婚沒有區分種族、教育水平、收入高低。任何的族群,都可能面對離婚。沒有所謂的在北美,收入高的家庭不會離婚,也沒有所謂的在北美學歷高的較不會離婚。

離婚沒有「對」與「錯」的問題,因為既然要選擇離婚,所有的對與錯,都是一樣會造成兩個人的婚姻瓦解。因為,放棄婚姻是必須承擔當中放棄的重量。在婚姻中,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要放棄婚姻,前提一定要做到盡力解決雙方的問題。只要一個人在婚姻中盡力了,那麼面對離婚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才值得!

問題很多都只是「階段」問題

在婚姻中,看似需要解決的問題實在是太多了。但是,其實,婚姻中大部分的問題,都是有階段性的。很多事都可以解決,只是你/妳願不願意耐心等待!如何「選擇」解決問題的「先後秩序」,就能夠把婚姻中的問題,由大化小。

如果已婚男女,面對婚姻中,許多棘手的問題,感到不想解決,或是感到難以解決,只要在自己的腦中演練一下離婚後所需要「面對前夫、前妻」的情節。這樣也許能夠讓妳/你的理智戰勝情感。因為,離婚後所面對的生活細節,有時候比沒有離婚所面對的生活問題,更要複雜!

婚姻的結婚證書,是有意義的,是兩人互相承諾的「感情契約」,也是受到「法律保障」:婚姻就好比「感情契約」,既然是兩人有互相承諾,那就應該盡全力的維護。我非常不贊同,有些人認為,婚姻不是契約,因此,婚姻中出現問題,不需要彼此綑綁。這樣的說法實在很不切實際。

既然主張婚姻不是感情的契約,那又為什麼在離婚時,認為自己與孩子有法律保障?就算在婚姻中,選擇凈身出戶的人,也必須經由法律程序才能結束婚姻。那麼,婚姻又怎麼能說不算是感情契約。婚姻不是可以任由自己的情緒為所欲為。因為,一切的責任,在簽下結婚證書的同時。就代表了你/妳的人生選擇。

但是,簽下結婚證書的人生選擇,並不意味著你/妳的生活毫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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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離婚」的選擇

結婚後的選擇,並不是只有「離婚」的選擇,相反的,一個懂得經營婚姻的人,是知道如何在婚姻面對問題時,該如何「不要離婚的選擇解決的方式」。

當婚姻產生負面情緒時,該如何正面思考來選擇克服受傷的情感,就成為婚姻中一個重要的功課。在婚姻中的選擇,通常就是牽一線而動全局;你/妳的任何選擇,不單是影響自己,也會影響孩子與整個家庭。可惜的是,在婚姻中,當一個人的選擇權被眾多的婚姻瑣事與婚姻問題所籠罩,人有時是會有埋怨的。

當一個人的埋怨在婚姻中產生,隨之而來就會有「不甘心」的想法出現,之後就容易以抱怨成為溝通的方式,希望能夠在婚姻中,保有自己人生基本的選擇權。很多婚姻的瓦解並不是兩個人沒有愛,而是兩個人不停的抱怨:很多婚姻之所以有衝突,就是因為不斷的埋怨,誤以為埋怨就是溝通。

殊不知在婚姻中對於溝通的正面選擇,應該是以「理解對方」為正確的選擇。但是,我也理解在婚姻中,就算妳/你想理解對方,對方有時候也不願意讓妳/你理解。因為,有些夫妻當中的ㄧ方,並不願意把伴侶當成是心靈成長的伴侶。

有些人,甚至無法理解伴侶在婚姻中的用心良苦。有的人甚至會變成「理所當然」。因此,對於這樣的情形,與其讓自己的情緒處在埋怨之中,倒不如自己分析所處婚姻的當時狀況,找出婚姻問題的所在,試著「不要」把自己的精神放在對方身上。而是自己在婚姻生活中,找出自我學習的興趣,轉移自己對於伴侶的不滿。

妳/你無法改變婚姻中所需要面對的問題,但是,妳/你可以選擇在婚姻中有不一樣的「反應」。

當妳/你在婚姻生活中,把時間花在照顧自己的身、心、靈,這樣的選擇,常常可以勝過選擇離婚。慢慢的妳/你會發現,自己對於同樣事情的「反應」會有較為釋懷的感受。因為,一樣的事情,只要你/妳有不一樣的反應,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夫妻相處的藝術,「愛」雖然是當中的精髓,但是,「責任」其實才是夫妻相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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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易放棄婚姻,不會從此就一帆風順

夫妻之間要能夠讓自己的情緒得到照顧,千萬不要幻想著或妄想著讓對方來照顧我們自己的情緒。因為,情緒是屬於自己的; 對方的情緒是屬於對方的。

「把自己打理好」其實是一種很好的自我照顧情緒的方法。這樣的道理就好像家中雜物很多時,只要花時間清理,該丟的丟,該收的收,這樣就可以讓自己的家中煥然一新。輕易放棄婚姻,其實是不負責任的選擇,因為,任何的改變都是要一定的過程。因此,在婚姻中,不要太專研婚姻中的細節,只要在婚姻中,大事可以圓滿,那麼當中的細節就隨風而逝。

生活中,沒有完美的選擇,只有對得起自己的選擇。當一個人選擇結婚時,一定要盡全力的經營,兩人共同面對困難與磨難。
當妳/你確定自己不是「輕易」放棄婚姻,而是已經傾盡一切努力卻無法改變婚姻的困境,那個時候才是自己可以考慮離婚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