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寫下韓國社會病態的升學體制,孩子是成就爸媽夢想的棋子、家庭的俘虜,也因此衍生出多件家暴問題。而受暴的孩子,大部分會認為「是自己的錯」、「因為我做得不夠好」。

櫻花的花語是「期中考」

儘管疏忽的概念模糊,但它包含在《兒童福利法》所定義的虐待範圍內,而過度保護則不包含其中。在多次聽到孩子因過度補習和成績因素,遭受父母情緒、身體上的虐待案例後,不禁讓人認為,法律是否也應該將過度保護規範為虐待。

在所有家庭為子女教育傾注全力的競爭社會中,無論過度保護的原因是基於「不做就會輸給人家」的不安感、想盡辦法提高子女成功機會的野心,抑或是基於父母自身的成就欲望,它都是近年來韓國中產階級家庭屢見不鮮的現象。

在鄭智友導演的電影《第四名》中,就深刻描寫了父母過度保護,無法將孩子視為獨立個體的心理。喜愛游泳、在游泳比賽獲得第四名的兒子俊昊面前,媽媽卻破口大罵,問他是不是笨蛋。

「欸,第四名!你是打算以後要做什麼?想要一輩子過得窮酸沒出息嗎?欸,你討厭媽媽吧?你只要想著討厭的媽媽在背後追你,就能縮短秒數了啦。」即便媽媽知道,教練為了提高成績,打俊昊打得很兇,但因為成績確實提升了,所以媽媽默許了這一切。

「比起俊昊挨打,拿第四名更可怕。」說出這句話的媽媽,在兒子說不再游泳後,情緒立即爆發,破口大罵:「我們說好了要拿獎牌,練得這麼認真,你有什麼權利說不要游泳?你這不肖子。」就好像是兒子讓自己的夢想幻滅了。

最後,媽媽放棄了大兒子,開始把二兒子送進補習班。聽到兒子說不想去補習班,大發雷霆的媽媽彷彿是要再次確認般逼問了一句:「你是媽媽的什麼?」孩子則擺出「又是那句老話?」的厭煩表情,嘆口氣回答:「希望……」

在祈禱的時候,一心只想著丈夫和子女,從來不曾為自己祈求什麼的媽媽,並不是一個毫無欲望之人,而是一個「奉獻自我」,夢想自己經營的「家庭」能夠成功的野心家。雖然口中說著都是為對方好,其實都是為了自己,而代替媽媽實現夢想的孩子,無疑是「希望」的一名俘虜。

兒童保護機構也經常接到中產階級家庭的虐待檢舉案件,大部分體罰和虐待的原因都是因為成績。

還曾經有醫生因為兒子的學業成績持續表現不佳,又不肯乖乖聽話,所以派自己醫院的員工將孩子帶到山上,加以綑綁後,將孩子毒打一番,後來被投訴虐待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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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的監視下,孩子彷彿參加鐵人比賽般必須全力奔馳,尤其是剛升上國中時,幸福感更瞬間往下跌落。在我所任職的單位,和首爾大學社會福祉研究室共同進行的《韓國兒童生活品質研究》中,比較二○一五年十五國滿八歲、十歲、十二歲孩童幸福感的結果,發現韓國不只在各種年齡層敬陪末座,尤其以滿十歲到十二歲孩童的幸福感下降幅度最大,甚至孩子們會說出:「櫻花的花語是期中考 [譯註 1]。」一升上國中,孩子的學業壓力就排山倒海而來,深受父母的鞭策折磨。

雖然二○一六年開始實施自由學期制 [譯註 2],孩子有了一點喘息空間,但高中早已由菁英高中、私立高中等做了垂直排序,國中生對考試的負擔並沒有因此減輕。如果高中入學考試搞砸了,大學入學考試也很可能會搞砸,基於這種壓迫感,就讀一般高中的國中生也深受自卑感所折磨。

二○一六年八月,在我們舉辦的《第三屆韓國兒童生活品質研究發表會》上,參加討論的國二學生如此說道:「『從國中開始,就過著為了讓生活紀錄簿 [譯註 3] 留下輝煌成績的人生也不為過。』……過著記錄人生的我們,自由時間嚴重不足,說是隨時都有事情要做也不誇張。所以最不緊急又不會被打分數的事,最先從我們的人生中被畫掉。說不定,幸福也在那些被畫掉的事物之中。」

虐待也最頻繁發生於此時期。根據二○一五年中央兒童保護機構的兒童虐待現況統計資料,滿十三歲到十五歲的國中生中,受虐比例為百分之二十二.二,是各學齡、年齡層分類中最高的。

賈英休曾於國際中學擔任七年的輔導老師,從其著作《被關在玻璃牆內的孩子們》就可得知,在家庭相對富裕的子女所就讀的國際中學,受家庭暴力所折磨的孩子亦不在少數。

「有個孩子只要有人把手伸到他的頭部附近,就會立刻感受到那股氣息,自動轉頭躲避。孩子說,這是因為從小自己的頭就被打過無數次。餐桌上還一直貼有每個科目被打幾下的紙條。……(略)……坦白自己隨時被父母毆打的孩子不在少數,當父母對孩子的態度或成績不滿意時,就會突然歇斯底里,隨便抓東西來打孩子。……(略)……令人驚訝的是,施暴的父母職業幾乎都是教授、醫生、司法人員等專業人員,屬於社會領導階層。也就是說,表面上他們都是人人稱羨的對象,所以為了維持父母在社會上的面子,孩子也只能悶不吭聲。」

就算父母沒有直接施暴,卻將房門拆下,監視孩子是否在讀書;即便孩子只是去上廁所,就責怪孩子不認真;要國一的孩子提前學習高一的科學,卻以成績不理想而責罵孩子或要求孩子減少睡眠時間等,這些父母經常有的態度均屬於兒童虐待。

令人悲傷的是,正如同前面看到體罰如何讓被害者將加害者的視線內化一樣,受到家暴的孩子們大部分會認為「是自己的錯」。根據二○一四年韓國青少年政策研究院所進行的《家暴兒童、青少年實際情況暨因應方案研究》,他們向家暴兒童、青少年詢問,認為父母何以對自己施暴時,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二(原因可複選)回答:「是因為我做錯事。」

認為家庭毫無問題,是自己引起問題的學生反覆表示:「被打還算是便宜我了。」甚至會說:「只要沒有我,我們家就會變得幸福。」這是因為他認定自己不正常,危害了家人的幸福,是個問題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