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像「單身快樂」的途徑並不多,消費社會告訴我們:單身就是解放自己、滿足自己的物質慾望。可是單身並非只存在一種模樣,我們不需要逼著每個人成為一個快樂的單身者,但是每個人都有權成為一個自在、被尊重的單身者

我必須承認在女人迷推出單身日記系列時,發表這篇文章是有點刻意特立獨行的。但這也不完全是為了踢館,而是這個情人節除了狂吼要男人要女人要伴侶的族群外,大喊單身也很好,不要結婚的群體也增加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情人節緊接在年後,受盡了春節中異性戀傳統家庭的各種酷刑,讓人不得不在情人節也要大呼「單身超級棒,一個人也可以很快樂」。

我知道有疾呼就代表有這個需求,在台灣這個對於個人親密關係狀態有不正常狂熱求知慾的世界,單身常常被視為是臨時、不正常或不被渴求的狀態,而在國家管理的情況下,單身更是常常被視為是難以控管、對社會較無貢獻的型態,因此在我們國家的制度上常常對於單身者有制度上的歧視,像是單身者的勞健保保費較高,稅率上的優惠也始終與單身者無緣,社會福利也通常不會顧慮到單身者的要求,因此在這種整個社會都在扮演春節長輩團逼你找伴的時候,大聲疾呼「單身超級棒,一個人很快樂」確實是需要且自然的。


(圖說:這個是電影《單身動物園》的海報,其預告片中就讓我們看到了針對於單身非常極端的制度性歧視—一直單身的人會被變成動物)

可我不禁又吹毛求疵的想問:

「單身者真的很快樂嗎?」
「快樂應該是單身者的訴求嗎?」

多數鼓勵單身的文章中提到的快樂,像是學會獨處、和自己和解、有更多時間思考等等,都並不是純屬於單身的快樂。處於一段關係中,妳仍然可以並且也應該要學會獨處、學會跟自己和解、有更多時間思考。兩性作家們最愛使用的「愛自己」更是,無論妳的關係型態如何,妳都應該這麼做,總不可能一旦妳結婚了,大家就會開始鼓勵妳「恨自己」,更甚者,多數真的很愛自己的人,無論在或不在一段關係當中,她應該都不會太討厭自己。

也因此,這些快樂跟單身與否,真的沒有什麼關係,但有一個可能是當妳不是單身時,妳可能會被限制而無法享受某些快樂。

所以當提到單身的快樂時,總會提到「自由」,時間調配的自由、選擇未來的自由、交際的自由、性的自由等等。當然在台灣當前主流的婚姻體制,若一個女性進入異性戀婚姻,上述的自由確實很常會受到限制,可即使她不進入婚姻,維持單身,這些自由也從來都沒有想像中這麼「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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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快樂」的單一圖像

最明顯地,無論是已婚狀態或單身者,我幾乎從未看過有幾個人在時間調配上是「自由的」,當代社會是每個人都必然要是一個職業人的社會,而作為一個生活在鐵牢籠裡的職業人,並沒有多少時間調配上的自由,也因此沒有多少交際跟性的自由,從出生為了未來的職業而拼了老命的學習,再到為了能累積資本而拼了命的賺錢,要得到這些自由最好的方式從來都不是單身,而是有錢。

因此我們腦海中最完美的單身圖像,幾乎都是鈔票堆出來的。下班後不用接小孩而去進修語言、練瑜珈,要錢要閒時間;週末一個人的小旅行,要錢要閒時間;與姊妹們的早午餐時間,要錢要閒時間;到酒吧找一場歡快的性愛,要打扮—要打扮就要有錢...。

我們必須認清一件事,當我們想到單身比較快樂的時候,我們腦海浮現的是凱莉布雷蕭(雖然她最後還是結婚了)與她的好姊妹們,浮現的是美麗女人穿著高跟鞋漫步在台北市東區的街頭想著今天晚上要臨幸哪個小鮮肉,而不是一個又肥又醜又窮的女人坐在電腦一邊重播第 N 次的甄嬛傳一邊計算這個月還剩下多少預算,旁邊還有一碗快要泡爛的泡麵,想要醉倒連台啤都買不起(相信我這還是比較好的情況,畢竟她還買得起電腦)。

而前面那個美麗有品味、工作又前景、無須為三餐煩憂的新時代都會女性,無論她結婚不結婚,單身不單身,她得到快樂的機會天生就比後者高。

不是每個人,都必須成為凱莉布雷蕭

所以我是要說結婚比較快樂嗎?當然不是。

很有趣的是,覺得人一定要結婚,結婚比較快樂的人,通常都只看到悲慘的單身者,就像是我上面描述的那種醜肥窮蹲在電腦前哀嘆沒人愛自己,好像再找不到另一半,這世界就要毀滅了。

相反的,他們想像中的婚姻生活,就好像我們每個人都活在美國中產階級白人家庭裡一樣,兩個人找到真愛,相守一生,男女雙方都身材維持良好,懂得互相溝通,分工也都毫無爭吵(或只要有爭吵一定會帶來成長),夫妻互敬互重,支持對方追求自己的夢想,即使雙方家族有人反對最終也會愛戰勝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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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覺得單身比較快樂的人,多數只看到快樂的單身者,就像是我上面描述的黃金單身漢、單身女郎,而他們想像中的婚姻生活則剛好是台灣本土劇或90年代的花系列,苦情媳婦背著孩子跪在地上拖地,丈夫只把她當生育機器,被婆婆欺負,被大姑小姑妯娌欺負,工作跟家庭無法兼顧,沒有性生活,身材一直變形...。

無論單身快不快樂,都值得尊重

我不是說上述這些情境不會發生,一定都會發生,可我們必須要停止這種毫無想像力的單一圖像。

這世界上痛苦的單身人士跟痛苦的已婚人士都很多,而且都遠比快樂的單身人士與快樂的已婚人士來的多很多。我們抵抗或是拒絕對於單身者的歧視,是因為社會跟國家不應該因為一個人的親密關係狀態而讓他擁有較少的權利或是受到不合理的對待,而不是因為「單身很快樂」,無論單身快不快樂,單身都應該被尊重。

而同樣的,在鼓勵單身很快樂的同時,我們也不應該直接評斷進入婚姻生活的人必然不快樂,批評婚姻制度下的父權是必須的,但批評選擇婚姻的人並不是,否則我們跟那些單身歧視的人也就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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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一生中單身或是在關係當中,並不是分裂的狀態,是來來回回數次的人生歷程,在這當中有快樂有痛苦,而在這些喜怒哀樂悲歡離合中,個人的選擇從來都不是最重要的因素,無論是單身或有伴,都是許多不同的背景、力量、或天時地利人和等逐漸成形的一個狀態,也因此我們要做的不是鼓勵大家選擇單身或不單身,而是要努力創造一個無論這個人親密關係狀態如何都能夠快樂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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