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中,相愛容易,相處難。因學習感激,對你喜歡的人說句:「謝謝你,把我放進你的生活,你也在我的生活之中。」

愛情的面目太多,但我一直深信本質只有一種-曾經我以為那是莫名的心跳與悸動,直至稍稍長大了才知道,那是一份將悸動保存下去的努力,與勇氣。

從小到大,我的睡姿都很怪-像子宮中的嬰兒一般蜷起身子,被子一定要在入睡之初蓋過頭,待熟睡了身體才會慢慢的張開,就像是每天一次的花蕊綻放一般的古怪睡眠。

後來漸漸知道,蜷起身子睡覺的人,多數都缺乏安全感;我想,我的安全感缺乏程度應該頗高是吧,還得用被子蓋過頭才能進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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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一天晚上,明明身體已經疲憊不堪,幾乎已是閉眼即睡的狀態,我還是固執的要將被子捲好自己,再蓋過頭才睡。身旁的他不解,「我擁著你不也是有安全感的嗎?」

整個晚上,我都是戀戀不捨我專屬的小小堡壘,彷彿只要在被窩捲裡蜷曲著,外面的一切也就與我無關。直到翌早,暖暖的陽光灑進來,我瞇起眼,從眼縫中看著床另一邊的他,微微的皺著眉頭,雙手環抱著身子酣睡-我們在睡眠時,都是最脆弱的吧。

我鬆開一直緊緊捲著自己的被子,縮到他被窩裡;他沒有打開眼睛,卻張開了雙手,環抱著我。就這樣,我離開了小小的堡壘,伏在他的胸口前,聽著他的心跳再次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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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再次漸漸睡去意識模糊之際,我抬起眼看著熟睡的他,忽爾真切的有了一種「戀人」的感覺-不是因為一次熱烈的擁吻,不是將彼此身體交出的一剎,也不是雙手首次緊握的觸動,而是兩個人,放開一直緊緊圈著的己身,張開雙手與胸膛,迎接同樣期待卻又害怕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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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的張開,都代表著信任與勇氣-明知愈接近,受傷的機會就愈高;肢體動作是一件多麼微妙的事情:我的張開與迎接,代表了接納,卻同時也意味著要求被接納。

浪漫不再是高級西餐廳裡的燭光搖曳,不再是大街上懷抱著一束巨型花束,不再是大時大節一晚上的奔波勞碌,從你找到對的人開始,浪漫是在冬日的早上,陽光穿過窗簾灑在相依偎的兩人身上;是在氣上心頭時,仍然希望對方給予自己一個擁抱;是在廚房裡,他輕輕的偎著你,看著你油煙中的側臉微笑;是在街頭小巷的攤子裡,彼此爭著將較好吃的推給對方;是在深夜半睡半醒之間,在額上、胸膛上輕輕的一下磨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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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的時候,我們都會輕易的著眼於對方為我們付出多少,我們又為對方貢獻了什麼;計較得失之時,或許我們都忘記了,最浪漫的,不是一場費盡心思的大龍鳳,而是在日常的現實與疲累的狹縫之間,仍然想起對方的美好,在不同經歷過後,依然願意將彼此放進生活裡。

我一直深信吸引力法則,如果遇上了一個令你願意道謝的人,請誠心的感激對方讓你發現,自身的芳華,原來能夠吸引一個同樣美好的對象。

璀璨的鑽石,才能清澈地折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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