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寶儀在《人生最大的成就,是成為你自己》一書,談自己在愛情的跌跌撞撞中,體悟出「愛」從來不是要求自己或對方完美,而是讓彼此在關係中「如其所是」。

文|曾寶儀

年輕的時候,我總覺得,能夠好好談一段戀愛,就是人生最好的事。要是能像好萊塢的電影一樣,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那就是最棒的事情了。

但電影從來沒有告訴我們,「the end」之後,男女主角又發生了什麼、面對了什麼。長大後才懂得,每一天,我們都在面對「the end」之後。

我總是透過愛情,慢慢學會愛。談了幾段不是很成功的戀愛之後,我逐漸發現,那個最適合我的人、那個完美的人,可能並不存在。因為,我也不是一個完美的人。

當我要求另一個人成為完美的同時,我也在無意間要求自己成為完美。我要成為一個完美的女朋友,這意味著我也在期盼對方成為完美。

只要對方不符合我的要求,我就會感到痛苦;當我覺得自己不符合他的要求,我也會感到痛苦。但真正的愛,不應該有痛苦。

愛當中或許有學習、有成長、有互動,但愛不應該是痛苦的。那些痛苦更像是一種提醒,讓我們知道,在愛的學習上,還有沒想明白的地方。

比方說,分離是一種痛苦、得不到是一種痛苦,但我慢慢也學習到,所謂的痛苦,某種程度上,都是自己帶給自己的。我怎麼看這個現狀,將決定我是否感到痛苦。

要是沒有分離的痛苦,怎麼會有相聚的快樂?於是分離真的痛苦嗎?還是可以視為重逢的前奏呢?很多事情都是相對的,不見得要用絕對的方式去理解。

雖然我一直在尋求一個絕對的愛的答案,但我卻在嘗試相對的過程中,漸漸靠近了愛的真相。我漸漸從愛「不是」什麼,明白了愛「是」什麼。

卸下了廣告、電影、父母、社會、DNA⋯⋯為我帶來的種種限制之後,剩下的是什麼?那真正屬於我、來自我對愛的理解,是什麼?

真正的愛是讓一切事物為之所是。這是我的現任伴侶,在交往多年之後,慢慢教會我的。


圖片|Photo by Alla Sim on PIX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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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裡從來不該有犧牲

我有一個慣性,總覺得「還有更好的東西在後頭」。

因此,我去旅行的時候經常趕行程,因為我總覺得下一個地方或許更精彩!我覺得明天一定比今天更好,下一個地點會比現在這裡更好、更漂亮,一定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在等著我,一定還有什麼好事正準備要發生吧⋯⋯。

這種慣性可能會發生在生命的不同階段,畢了業考上大學就好了吧?成為大人就好了吧?升職加薪就好了吧?中樂透賺大錢就好了吧?找到更好的伴侶我就好了吧?結了婚生了小孩就好了吧?小孩長大我的責任了了就好了吧?退休後什麼也不用做就好了吧?

在我尚未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它就是我身上無意識的慣性,展現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經常沒有好好待在當下,因為我總在期盼未來。一直到後來,我才慢慢明白,少了每一個當下的細細品味,其實就失去了旅行的意義、生活的意義,甚至是關係的意義。

這樣的慣性鮮明地展現在我和男友的關係中。即使我渾然不自知,枕邊人卻很清楚—如果你總是期待會有下一個更好的可能,那現在的我算什麼?我無意識的慣性不僅讓我痛苦,也讓身邊的人很痛苦。

一開始我並不明白,我認為自己全心全意投入在這段關係裡,但其實,我的言行舉止都說不了謊。我們的慣性、生活習性,都是不會說謊的。

如果我沒有發現自己的慣性、破除這個迷思,我就只會永遠處在等待裡,等待「未來」的美好發生,等待每一個「下一次會更好」。而那對伴侶來說,是非常傷人的事,多年來我卻渾然不知。

為此,我和男友有過爭吵,也有多次的溝通。最後,他對我說了一句話:「如果和我在一起的你,不是真正的你、不是你最想成為的你,那我寧願你不要跟我在一起!」這句話,就像當頭棒喝一樣給了我一擊。

一開始我也委屈,我也抗拒:「我做錯什麼了?我覺得我是一個很好的女朋友啊!」一直以來,我努力地做一個很好的女朋友,但卻忽略了一件事—如果我沒有成為我自己,我就不可能成為一個最好的女朋友,或許該說我根本不需要成為一個最好的女朋友,我只要成為我自己就好。

在愛裡,我們經常會說:「我都為你付出了這麼多。」但或許,我們付出的,並不是對方想要的;而那個為了付出而委屈妥協的自己,也不見得是對方喜歡的樣子。

真正愛我的人,不會想要我做那個「最好的女朋友」,他只會想要我成為「最好的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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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身上都有一些舊有的模式,下意識地運作著。它需要我們更清晰去看見。許多一直以來的慣性,並不容易在一夕之間改變,但是只要意識到,就是第一步的開始。

「我現在看見了,我不會讓它再發生⋯⋯,」我對男友說:「但若是我重蹈覆轍,請你提醒我,那不是我故意的,而是我不自覺、是我沒有意識到。

這些模式是怎麼來到我身上的,我還沒有弄清楚,但我想和它說再見。請你陪伴我、幫助我,請相信,我是真心地想要和你好好學習,一起向前走。」

這番話,就相當於是我的宣言。當我對我的生命、對我自己、對我的伴侶,發出這個宣言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為這件事情吵過架。舊的模式依然可能浮現,但他發現時會提醒我,我也時時保持覺察,我們有共識地,一起為這件事情努力。

我很清楚,我不要再做同樣的事情了,因為那不是我,那也不是愛,愛裡從來不該有犧牲。

所有不是「你」的事情,做起來一定很痛苦。

或許一開始,我們還可以用愛情的泡泡去粉飾:「因為我愛他!」「因為他喜歡!」但如果那不是真正的你,時間一長,就能感受到心中的勉強。

比方說,我不是家庭主婦類型的女生。如果我的男友心中期望另一半賢慧顧家,一日三餐都細心準備,家事一手包辦,溫柔細心又體貼,那麼他會非常痛苦,我也會非常痛苦。

因為這些都不是我擅長的事。當然我可以試著去做,但過程中,我可能要付出特別多的力氣、承受龐大的焦慮和壓力,成果還不一定能如預期。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適才適性的發揮之處。有些人做某些事就是特別容易上手,因為那就是屬於他的東西,於是做起來不僅比別人輕鬆、容易做得好,還能樂在其中。

如果我不是在做我最開心的事,我的身體會知道,我的心也會有一種「犧牲」的感覺。然而,愛裡從來不該有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