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少年葉永鋕,因其陰性特質,飽受同儕的霸凌和校方的漠視,期盼社會開放更多性別想像,實踐性別平等的理想。

學校,對於「不一樣」的孩子來說,甚至是會喪失性命的戰場。當有人主張性平教育正在將孩子洗腦成同志的時候,卻無視許許多多玫瑰少年在性別刻板印象之下的艱難處境。「葉永鋕事件」發生在民國八十九年,人本教育基金會的俐雅在當時陪伴葉媽媽追查事情的真相,過程中,她漸漸拼湊出葉永鋕的生活樣貌:溫暖、善良,卻因為「不像個男生」而被傷害……

前六年法院判他的意外是因為昏倒,第七年改判為滑倒致死。但是最該被審判的是,為何有那麼多的欺凌?學校也任由這狀態持續?死亡是果,長期被歧視是因,我們不只要打贏官司,他父母的堅毅還有性平協會、其他有心人的不忍,我們要把他個人,以及以前無數個「他」的苦難,轉化為將來成千上萬個「他」不再被欺負的養分。

人本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跟我去拜訪學校。聽校長的說法、訪談他最後一堂課的老師、第一位發現現場的學生、同班的以及隨機遇到的學生,我們表明想協助的心意,包含由人本高雄主任禎芳為全校學生上一堂性別平等的課。

勘察他倒臥的廁所時,雖然地板的血跡已被沖掉,小便斗旁噴射狀的連串血跡還烙在牆上,昏倒的人如何讓離地面四十公分處濺血?這讓死因有眾多揣測。明明音樂教室旁邊就有廁所,他卻得跑去一百公尺外的廁所,只因校方擔心學生抽菸把廁所封鎖了。學生的生理需求與安全,在辦學者思維中比不上管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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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與人訪談及環境接觸,我逐漸對他的學校生活有點雛形,在他身上發生的羞辱與欺負,單獨拿出其中的一項,都是慘不忍睹的:被同學圍堵脫褲子、被學弟罰站在馬路上、被迫幫同學寫作業、上下學路上被修理、下課時間的各種捉弄……為了儘量不跑廁所,能喝水喝湯嗎?每個上學的前一晚,睡前的他在想什麼?要離家上學的他是怎樣的心情?

不是單一事件,不是某個倒楣日,是日復一日經年累月的三年,他只是去上個學而已。葉媽媽去學校反應幾次後,永鋕跟媽媽說不要再去了!葉媽媽直到現在都只能猜測為何他需穿著卡其外套?他都說沒事,屏東的夏天是酷熱的,他是為了要遮掩或逃避什麼?

他是別人威權的出口、單調生活的樂子、陽剛文化的侵蝕對象,大家都知道他好下手,欺負孤立無援的他是安全的。老師呢?是不是潛意識認為問題在於他的行為特質?認為他改變行為問題就解決了?欺負他的學生也是受害者,當他長大察覺到自己對人的傷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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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家,我看到被他照顧過的動物、他巧手栽植的植物、他是唱合唱團的「第一女高音」,房間的電子琴是父母對他天賦的欣賞與支持,還有寫了又揉掉的紙條——「老師!你眼睛怎麼了?這些筆跡一樣的作業,你怎麼沒發現?」這是他沒送出去的控訴與求救,之前他在週記請導師幫忙處理也沒用。

女同學說他溫和貼心,他的客語教學很有趣,感情豐富的他為了死掉的狗哭了好幾天。他在家裡與村民心中是受歡迎的,會幫人洗頭、燙頭髮、學過剪髮還不能出師,村裡人炊粿、包粽子他會幫忙,他跟媽媽去喝喜酒是為了學習烹調,他買了不少食譜,每晚都端出四菜一湯,他一步步往他愛的餐飲科靠近,他做的緞帶花漂亮到老師想拿去福利社賣。這些多數成年人未必有的能力,竟是他受嘲弄欺侮的原因,只因他是男生,這些精彩的能力,在性別刻板印象下成了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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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媽媽不知道他會走進法庭,他在兒子消失時也「失心」了,直到接到屏東法院的敗訴通知(有檢察官主動針對這起意外提告),葉媽媽突然有清醒的感覺。她要幫她兒子要一個公道,她要讓校園不要再有第二個葉永鋕,結果迎接她的是漫長六年的敗訴過程。

後續的上訴,告的是學校廁所沒維修好,以致學生滑倒致死。每次到高雄,性平協會與我們都有人陪伴葉爸葉媽。第一次出庭前,我拿名片去跟校長、總務主任、庶務組長打招呼,他們收下我的名片,眼神看我一眼就迴避了,看著正在病中的校長,我想著他也是受苦的人啊!因緣際會讓我們雙方為一個學生的死衝撞出更多文明的可能。


(育基金會屏東分會主任張萍在葉永鋕追思會現場祝禱)

每次出庭,都是對原告的傷害,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法官請葉媽媽去看照片,她翻完轉身要回原告位置時,坐在旁聽席上的我看到的是破碎了的臉,痛苦而扭曲的線條竟可以割裂一張臉。法官問她有何話要說?她說:我只要想到我兒子活著與臨死前的樣子,我就痛苦地快要死掉,又擔心家人難受,常常洗澡沖水時哭到用頭去撞牆……

法官打斷她說:「不要講妳的委屈,這是法院,不是讓妳講委屈的,不然那些在外面車禍死掉的怎麼辦……」如果多點人性,他可以說,「你的痛苦我知道,不過法庭是要證據的。」 又有一次,法官問葉媽媽有甚麼話?她說:「我夢到我兒子跟我說,他不是昏倒的,是滑倒的。」法官大聲訓斥:「做夢就可以判案?那全台灣的法官律師都回家吃自己,法院也可以關門了……」如果他有點人味,他可以說,「你太思念你兒子了!我們就是在調查他的死因。」法官教訓她的時間比這短短一句話長好多好多!

法院判第一個敗訴後,學校的公布欄貼張狂賀校長無罪的大紅紙,葉的弟弟還在學校就讀,辦教育的人有想像到這對當事人的傷害嗎?父母辛苦把孩子養到剩一個多月就畢業了,只是去上學小個便,從此失去兒子,他們的無辜呢?整個學校沒人意識到這行為的不妥嗎?

他的弟弟有陣子無法好好睡覺,看到有人去家裡讓媽媽哭泣,會私下去問對方為什麼讓媽媽哭?小小年紀的他,努力不讓自己成為媽媽的負擔,用不干擾媽媽的陪伴關照她,他也很需要被幫忙啊!葉媽媽說小兒子沉默很長一段時間,有天突然說很想念哥哥做的蛋糕,還有哥哥常變花樣的晚餐。

有次性平協會呈上資料,想在思想上啟發法官,法官翻一翻後說:「性別平等是什麼東西啊?很時髦喔!」於是,他們在報紙投書社論,引燃輿論革命。

我們申請神經外科醫師出庭當專家證人,他說葉永鋕的頭顱有兩道骨折裂痕,大腦像豆腐摔到地上去了,這是瞬間重擊才會出現的傷害,一般人在昏倒前都有自我保護機制,癱軟下去不會有這種傷勢。

每次結束庭訊我們會一起吃頓飯,陪葉爸葉媽講講話,為他們支持打氣,我們也為一個意義而戰——每次出庭的攻防都是在啟蒙法務系統的新思維。出庭、媒體投書、演講、拜會相關人士、公聽會……在眾人努力下,永鋕辭世後第四年,台灣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這是台灣人權史上的重大里程碑。

七年來,本來講台語的葉媽媽,逐漸能以中文夾帶台語表達觀點,我想她已經反覆在心裡說過無數次了,在煮飯洗衣、在田裡、在路上、在午夜的失眠。歷經七年,更二審大逆轉宣判學校有罪——他們沒維修好廁所,以至於過失致人於死。

葉媽媽說,學校被判有罪,她並不高興,因為她不是要校長、主任被關。她說她並沒有贏 ,她永遠都不會贏,因為她的兒子永遠回不來了!

永鋕生前我不認識他,死後因為官司我們一起走過七年,在我的認識裡,上學有如驚弓之鳥的他,並不因此而失去對自己的信心,他的心思用在唱出悅耳的歌、照顧花草貓狗、做緞帶花、烤布丁蛋糕、研發一道道滋養家人的菜餚、幫村民包粽炊粿、替媽媽的客人洗頭按摩……除去他是校園暴力的受害人,對音樂、美食、手作藝品有才情的他,在我心裡是個有創造性生活態度的實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