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一個老婆的自白:關於婚姻,我們要的平等是什麼?
通姦除罪化、懲罰沒有用?讀者投書,也許現在最不該的,就是將「大老婆」推向假想敵,反而更值得在這個時刻思考關係經營的對等與脆弱。
通姦除罪化、懲罰沒有用?讀者投書,也許現在最不該的,就是將「大老婆」推向假想敵,反而更值得在這個時刻思考關係經營的對等與脆弱。
也有人憂慮於通姦除罪化遏止了同時維繫家庭又能懲罰小三的機會,將鼓勵小三或小王介入婚姻與家庭中。同時這個想法也把維繫家庭責任外部化了,渴望用權威去阻止婚姻伴侶與第三者的發展可能。這個觀點大大忽視了自己與伴侶本身的關係內部問題,一段關係的欺瞞、外遇,僅是關係破裂的副產物,而不是破裂的根本因素,真正的問題座落在伴侶雙方關係內部,避開探討伴侶本身的責任並不會使關係更加和諧,隱忍與犧牲,往往得到的都不是愛與尊重。除非直面自己內在問題以及關係本身,否則幸福家庭將難以成形。
大法官針對《刑法第239條》,也就是所謂的「通姦罪」宣告釋憲結果。結果是「通姦罪」違憲。「通姦除罪化」不是通姦合法化,是通姦民事處理。
上個月(3月)底,我國憲法法庭針對通姦罪釋憲案進行罕見的言詞辯論。經過這次的開庭,通姦是否除罪化的討論再度被搬上輿論檯面,而無論立場為何,現行的通姦罪究竟是合憲或是違憲,五月底前即見分曉。 這篇文章希望讓讀者大致理解「通姦除罪化」議題到底在討論什麼,廢除通姦罪會不會使得家庭價值崩解?通姦罪真的達成了它所要保護的利益嗎?
台灣目前是亞洲非回教國家中最後一個有通姦罪者,面對這條法令存在的爭議,也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進行了言詞辯論。其中反方強調通姦罪是為了維護婚姻家庭的價值,然而實際法庭看到的案例上,卻充滿性別甚至權勢不平等的現況。關於通姦罪背後隱藏的各面向瑕疵處,我們一起來討論。
我們都聽過這樣的故事:有些人明明有伴,卻愛在網路上裝單身、對某個「特別好朋友」拼命按讚、或背著另一半偷傳有語尾愛心的曖昧私訊。這些狀況,到底算不算出軌?這幾年,這個現象,終於有了名字,有心理學者將之命名為「微劈腿」(micro-cheating)。
在一生所有的親密關係中,至少出軌過一次的男性和女性都超過 50%。41% 的已婚伴侶中,有一方或雙方承認有過身體或精神出軌。22% 的已婚男性婚後至少出軌過一次,14% 的已婚女性婚後至少出軌過一次。同事是出軌的高頻對象(14% 的已婚男女和同事有過性關係);出差則是出軌的好時機(35% 的已婚男女承認在出差時有過外遇)。假如可以永遠不會被發現,有 74% 男性表示一定會出軌,68% 的女性表示一定會出軌。
伴侶出軌怎麼辦?這段感情還要繼續走下去嗎?——不論原諒或不原諒,都希望你能勇敢地不後悔做下的決定。
在腦子與環境持續的互動過程中,腦結構既反映了環境,也驅動了我們的行為。
伴侶外遇該怎麼應對?心理師提供 5 個行動建議,檢視關係能否修復。
在阿翔外遇事件之後,我們對此聊了很多,大人世界的事;從感情關係破碎與修復、婚姻背叛裡的原諒或不原諒,看似想共同梳理關於家的難題,但卻容易忽略,一個家除了父母,孩子也是其中的成員。今天家內有什麼樣的變化,影響的會是整個家庭。你的所做所為,孩子都在感覺。因為他們也是家人,他們也在等待,這一個家會走向哪?自己會在哪裡,再一次被愛嗎?
外在表現出來的「渣」,其實內在都有很深的渴望。到底為什麼人們會感情出軌,他們想要的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