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案公投辯論重點!許秀雯:能否生育,不該影響同性平等結婚的權利
同性結婚,是否另立專法的公投辯論會,於今日上午八點半開始,針對第十二案,愛家公投提出,將同性婚姻之權利,排除於民法婚姻保障之外,進行辯論。
同性結婚,是否另立專法的公投辯論會,於今日上午八點半開始,針對第十二案,愛家公投提出,將同性婚姻之權利,排除於民法婚姻保障之外,進行辯論。
同志教育不會把人教成同性戀,在異性戀教育為主的時代,如果教育就可以改變性向,理論上我所有同志都該被教成異性戀了。同志教育,把人教成同性戀這個論點,是煽動恐慌的做法。同性戀不是病,你不認識他,你怎麼尊重他。1994 年,北一女兩名資優生自殺,她們離世前說,做人很辛苦,社會的本質不適合我們,我們的生命如此微不足道,在社會上消失不會有什麼影響。2001 年鷺江國中自殺的同志孩子也說,他的生命太微小,即使消失,也不會影響社會。
第10 案,愛家公投提出的婚姻定義公投辯論,重點文字轉播如下。
只徵召「身體狀況優良」的男性服兵役本來就是很父權的事情,代表身體有「異樣」的生理男以及所有的生理女性都被視為沒有戰力。不論兵役是否真的是享受福利所必須付出的義務(意即我不覺得女性是只享受而不付出義務),兵役制度也跟性別脫離不了關係。 還有一派人愛說軍中環境不夠吸引女性,包含軍中文化對女性的歧視與性侵的風險。
「讓同志家庭收養小孩,是不是可能是另一種的『人體實驗』?納粹屠殺猶太人、日軍在滿洲國做實驗、同性家庭進行子女收養也是類似的未知。」——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吳煜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