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嘛不馬上報警?」對性侵害的六種迷思
關於 #metoo 至今,許多人還在爭論這場運動的實質到底是什麼的時候,我們更關心的是,它讓更多人看到「性侵」,真實而廣泛地存在於每天的生活中。也希望更多「旁觀者」能從對「性侵犯離我很遠」的迷思中走出來,看到不那麼美好的現實。
關於 #metoo 至今,許多人還在爭論這場運動的實質到底是什麼的時候,我們更關心的是,它讓更多人看到「性侵」,真實而廣泛地存在於每天的生活中。也希望更多「旁觀者」能從對「性侵犯離我很遠」的迷思中走出來,看到不那麼美好的現實。
強暴其實離我們的生活很近,只是我們都沒有發覺。性暴力不只存在陌生人之間,根據統計,其實大多數的性暴力都是發生在熟識的兩人間。而「穿得少,所以被強暴是活該」的這種錯誤觀念,使得社會在看待強暴事件時會對女生貼上標籤,造成被害人隱忍不敢出聲,其實每個女人都有決定自己身體穿多少衣服與說不的權利,打破這種錯誤的強暴迷思。
他從性侵害是「一方不願意,卻被無視拒絕的意願」切入,指出「伴侶之間也算性侵」、「男性也會被性侵」。
作者海苔熊談起記憶裡的刀子,關於性侵後的傷口以及漫漫的復原之路,從來都不容易,背後有更多受害者與自己身體的對話,那一刀不只是身體上的創傷,更是心靈上的。跟著海苔熊的建議,我們一起學習如何往前走。
「女孩 11 歲那年被父親性侵,長達 8 年,直到她搬離家去大學念書才終止。在這過程中她最不解的是,為什麼媽媽都沒伸出援手?一直到她被社工安置、安排出庭,媽媽還威脅她:妳這個不孝女,等一下開庭敢講話試試看!妳把大家害得還不夠慘嗎?一定要家裡被你搞到分崩離析妳才開心是不是?」
若要對陌生人性侵,事實是你很難事先預謀與安排,如要確保計劃成功施行不會敗露,把陌生人當成對象,花費的時間和精力成本非常巨大——對方不見得會在你預期的時間點、抵達預期的位置、可能做出超乎想像的反應、可能身上有武器、可能職業是拳擊手,可能性太多,風險太高。
臺灣歷年來,加害人闖入校園造成孩童生命損害不在少數,若「性侵害」是防不勝防的行為,校園安全便是我們理應更加關注的議題;若「性侵害」內嵌在整體文化、結構中有跡可循,身為社群一份子的我們,能夠從自身努力什麼?
或許有人會認為,屋主把客人趕走真是掃興又沒禮貌,然而這是屋主的自由,但若客人決定賴著不走,就是私闖民宅了。當然,這樣的法律不只保障女性而已。若是女屋主強行不讓男客人離開,或是女客人帶著異物打算強行「破門而入」男屋主家,都是違法的事情喔。
7 月 3 日,新北市衛生局傳出一位女性職員墜樓身亡,女職員生前曾在臉書公開發文,文中指出,自己曾經被性侵,且長期處在親密關係暴力中,根據中央社報導,這位加害者為民間復健機構的負責人。
台中勵馨基金會今天表示,根據 2019 年衛福部統計,18 歲以下的受害者占 65%;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台中的數據跟中央差不多,台中去年性侵通報案,未成年受害比例 62%,這其中有 72% 是熟人所為,包括家人、親屬、鄰居、朋友、同學⋯⋯。
凱特・曼恩在《厭女的資格》探討女性日常。透過不同場景的案例分析,犀利地指出在性暴力與身體自主權等議題上,父權機制如何運作,並造成壓迫。
台灣近期爆發 #MeToo 運動,許多受害者勇敢說出職場性騷擾的經歷。心理師分析面對性暴力時的三大反應,讓旁觀者能更好地了解他們的處境與陪伴他們。
林奕含逝世六週年,「權勢性侵」案件仍層出不窮,我們能為倖存者做些什麼?作為支持者的我們該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