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的關係,不再由國家介入懲罰」通姦除罪化不是通姦合法化
大法官針對《刑法第239條》,也就是所謂的「通姦罪」宣告釋憲結果。結果是「通姦罪」違憲。「通姦除罪化」不是通姦合法化,是通姦民事處理。
大法官針對《刑法第239條》,也就是所謂的「通姦罪」宣告釋憲結果。結果是「通姦罪」違憲。「通姦除罪化」不是通姦合法化,是通姦民事處理。
也有人憂慮於通姦除罪化遏止了同時維繫家庭又能懲罰小三的機會,將鼓勵小三或小王介入婚姻與家庭中。同時這個想法也把維繫家庭責任外部化了,渴望用權威去阻止婚姻伴侶與第三者的發展可能。這個觀點大大忽視了自己與伴侶本身的關係內部問題,一段關係的欺瞞、外遇,僅是關係破裂的副產物,而不是破裂的根本因素,真正的問題座落在伴侶雙方關係內部,避開探討伴侶本身的責任並不會使關係更加和諧,隱忍與犧牲,往往得到的都不是愛與尊重。除非直面自己內在問題以及關係本身,否則幸福家庭將難以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