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鄭宜農與滅火器主唱的「靈魂分手」宣言。作者 KangHao 說,我們討論的不該只是出櫃,而是非典型親密關係。

看到網路上很多人都在轉歌手鄭宜農,與老公的「靈魂分手」文。 接著,很多媒體跟風報導,鄭宜農是「出櫃」,並表明自己的性向。其實,我認為她的出櫃,不只是出「同志之櫃」,更是出了「非典型關係之櫃」。 各位讀者請你們想想,我們一直以來就是被灌輸,愛情是忠貞的、必須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一對一,離婚可真是一件重大之事。


(圖:鄭宜農臉書)

鄭宜農在文章裡說:「我的性傾向其實從很小的時候就很模糊,喜歡過一些很棒的靈魂,但對於相遇的異性,始終在身體這關宣告失敗,身體碰觸對我來說是具有壓力的,但因為也沒辦法喜歡很像男生的女生,一直以來吸引我的,都是兼具女性特質與男孩子氣的女孩,而這在當前的台灣社會是罕見的,是比較沒有定位的一種性向模式,所以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麼,一直以來都沒有辦法確認」這一段話真是無比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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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生中,一直都在追尋各種形式的親密關係,很多時候,它都不是大家內心所想像的「那一種」,它也不見得就叫做「愛情」,它很多時候只是一種依靠、一種相伴、一種互信、一種承擔、一種短暫的激情⋯⋯。可是,我們非得要給它一個標籤,像是曖昧、劈腿什麼的,這又是何必呢?

我們人,面對情感時有很多不同面向的需求,有一首歌叫做「不能跟情人說的話」,它背後說的其實也有這種「在一段關係中,不能被滿足的需求」。我們能不能愛一個人的個性而不愛他的身體、愛他的身體卻不覺得他值得交往、能不能愛一個人在知識上的淵博、覺得他有才華,同時也想與另一個人彼此照顧相伴?很多很多的可能,可是在婚姻家庭、守貞意識形態先行的情況,全都沒了,這些全都變成罪無可赦的「罪」。

為什麼我們想要的愛,變成是一種罪?這麼一來,我想要邀請大家,不斷地去質疑我們被灌輸的「幸福」,讓自己去尋找想要的「民主化的」親密關係,我們才能從「典範愛情」中解放開來。

今天鄭宜農用了一個「很浪漫」的說法:靈魂,其實她要說的是,她不會像很多人盲目追求一個「典範愛情 」、「典型婚姻家庭模式」,她願意與伴侶思考,自己情感與親密關係的多樣形式,這才是真正令人佩服、覺得她很勇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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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來源

在同志出櫃已經越來越稀鬆平常的當代,真正困難的出櫃,正是追求非典型親密關係的櫃子。

我們接下來就會遇到另一個更大的難題。女人長期以來性被壓抑、情感被束縛、性別被歧視,萬一有一個女人,她不是鄭宜農「這種女人」,她該怎麼辦? 也就是說,什麼樣的女人,可以不顧一切去追求「民主化的」親密關係、非典型關係? 如果我們不是鄭宜農、如果我們不那麼可愛、清新脫俗、如果我們說的不是「靈魂」而是其他詞彙,那麼其他女人會如何面對?其他女人又會如何被對待?

我想,這個女人,大概會如同「妖女」一樣被獵、被審判、被霸凌,因為我們這個社會,從來不允許女人追求「自己想要的親密關係」,甚至,我們這個社會也框限男人想像的愛情型態。所以,7-11廣告的蕭博駿、麥當勞廣告的陳志偉,通通都是這種單薄感情觀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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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高興看到鄭宜農的文章被大家轉載,也很高興大家有這麼多正面的評價。不過,我還是很悲觀地看待我們的社會,什麼時候大家才可以都是鄭宜農,勇敢追求自己所想要?

希望如果各位朋友你現在已經走到這一步,也不要忘記這篇文章所說的、也不要忘了鄭宜農的勇氣。


(圖:鄭宜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