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7-11 單身廣告,幫前女友去 ibon 買票的舉動會引起大肆撻伐?有人說別傻了讓你這樣的女人根本不愛你,有人說這濫情的劇碼稱不上愛情。你怎麼想?聽聽黃星樺與我們分享不一樣的愛情想像,或許我們責怪個不停,只是因為我們對愛情的想像終究貧乏。

最近 7-11 推出一段廣告,演一個男人幫他的前女友去 ibon 買票,前女友來找他拿票的時候,又跟他說:「再幫我男朋友買一張。」等「前女友」離去,站櫃檯的男店員問他:「幹嘛不拒絕她?不是都分手了?」男人回答:「誰說分手了就不能幫她做事情?」

為什麼有人要當「工具人」呢?

有人自願當「工具人」,也有人看不起「工具人」,但其實兩者的成因是一樣的:異性戀男人貧乏的愛情想像。這其實也不能怪這些異男,因為我們從小被灌輸的典範愛情,就是「專心致志追求女人」的過程,而「追求女人」就是要想盡辦法「對女人好」;彷彿這裡有一個積分版,只要你對女人好,累積夠多了她就會答應交往。這套「愛情劇本」就好比戀愛養成遊戲──女生問問題你要選出正確回答、要記住對方愛吃什麼、要每天噓寒問暖幫忙做事,解鎖夠多的成就之後,就可以破關。破關意味著什麼呢?在普遍級遊戲就是可以跟她交往;在十八禁遊戲就是可以上床。

但,這只是齣自以為是的愛情劇本。誰說只要「對女人好」,就是在追女人?又是誰說,女朋友要用「追」的?難道幫女人買100次 ibon,她就應該要跟你交往嗎?這種貧乏的愛情想像,其實正是仇女心態和物化女性的成因之一。許多當了「工具人」卻還是交不到女友的人,常感嘆女人都在利用男人,為她做牛做馬也沒用,女人最後還是選擇了高富帥。

這種「女人負欠於我」的邏輯,就是典型的仇女心態(且總要擺出一副自己很可憐的樣子)。而那些順利交到女友的男人,則往往以情場勝手的姿態,擺出自己的「解鎖成就」(女友、正妹),並偶爾對那些交不到女友的「魯蛇」表示憐憫。這種把女人當戰利品的心態,也正是典型的物化。

推薦閱讀:厭女,是男人「變成男人」的一種手段?

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就可以理解這則廣告為什麼會被一些平常最沒有性別意識的男人批評為「缺乏性別意識」──因為這則廣告直接挑戰了異男想像中愛情遊戲應該要有的樣貌:想盡辦法對女人好,以奪取女人的「交往權」或「交配權」,這樣才算破關。然而廣告裡的男人顯然不在乎破不破關,就只是要幫她做事而已,這樣就夠爽了。這對那些一輩子泡在貧乏劇本裡卻還卡關的男人來說,當然無法接受。就好像有人迷信了一輩子的宗教,有天看到教主說謊的證據,不但不會承認自己被騙,反而會對戳破謊言的人生氣。

然而男人手上的劇本,到底有多少可信度?

讓我引用一段楊雅晴的話:「(追求者寫的劇本)總是在投射,他只看得到他想看的,他只看得到他塑造出來的角色。我根本只是一個被他幻想出來的角色,那根本不是楊雅晴。我看不懂追求者到底在追誰,他在追的根本是一個影子不是我。我隨便就能嚇跑他們,最簡單又最快的方式就是爆粗口。『幹』一個字就可以讓那些自以為在追仙女的人跑光。」

你會喜歡:不自由的佳子公主:當個美麗傻瓜,是女人最好的出路?

這裡的問題在於:女人在這套「愛情故事」裡永遠只是一個美麗的獎賞,得到之後可以把她娶回家或是搞上床。

這套劇本教導我們把女朋友當作一個努力的目標,而不是一個可以交流感情的對象。如果一個男生追女生追不到,我們會勸他更努力,每天幫她做早餐、送貴重禮品(結果反而害人家很困擾);但問題可能根本不是他不夠「努力」,而是他沒有好好把對方當作一個有血有淚有屎有尿的正常人看待。

他不知道對待女人也可以像對待他的朋友一樣,可以一起罵幹,可以深夜一起討論馬習會。幫人家按一按 ibon 本來就算不了什麼大事,人家拒絕你求歡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然而對「愛情故事」裡專一致志的工具人來說,他沒有別套劇本了,追求失敗就是 game over,既然如此,幹嘛還要幫前女友買票?

如果我是廣告裡那個男的,我就會跟店員說,你玩的是戀愛養成遊戲,我玩的是別的遊戲。這遊戲也許叫「前女友的姊妹淘」,也許叫「替人作嫁才會爽的 M 男」。不是只有搞上床才叫解鎖成就,玩膩了我自會退出,你就別再瞎操心了。


註:楊雅晴〈自婊人生:不給追〉全文,大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