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是一件再奇妙不過的事了,讓我們錯過我們本應廝守的人,卻又讓我們在峰迴路轉之後找回當時的愛。11 年過後,各自愛了別人,結了婚離了婚,王菲和謝霆鋒又走在了一起,我們似乎可以開始相信,對的人怎麼走都不會錯過。聽聽兩性心理學家海苔熊剖析分開再愛的可能性!

文|海苔熊

終於,他答應在「百忙」的期中考週跟我見面談談。

「還是我們先分開一陣子?之後,我是說⋯⋯等你論文那邊比較不忙,再一起好好地溝通我們的問題⋯⋯我保證在這段時間內我努力讓自己會變得更好⋯⋯」我試過各種方法退讓、協調,做各種不同的保證,搞得自己像是在殺價一樣。

「妳還不懂嗎?我對妳已經沒有愛的感覺了。老實說,這幾天你不在身邊,我反而覺得鬆了一口氣,可是見到你,壓力又來了⋯⋯」

他接著就說他鋒面圖還沒弄完,要趕回去先掃描,作 ppt。我無力反抗,只能眼睜睜看他捲起天氣圖放進海報桶,在我面前將研討室的門關上。

是阿,
我不懂,真的不懂。
我不懂,為什麼感覺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我也不懂,那時的他不久前才說好要一起努力、一起改變、說好一起走遍台灣的大街小巷、說好有什麼難關一起克服、說好一起存夠錢結婚、一起看七彩湖、一起吃麻糬吃到噎著的他,竟然轉眼成了愛情劊子手,如此殘忍又沉默。

我甚至無法想像他會怎麼面對自己的家人。

我想到他的家人,想到自己是多麼辛苦地經營,逐漸變成他家的一份子。當然,也捨不得,捨不得他的爺爺奶奶還有他的父母姊妹。

「阿青咧?伊那謀嘎哩作夥回來?」
「小青,阿妳吃飽了沒有?來來來,阿嬤特別準備你最愛吃得冬瓜排骨喔。妳這麼瘦要多吃一點,以後生的小孩才會像阿沛一樣肥肥胖胖的。」
「沛,你要跟小青說,她沒事就到我們家來。她很乖,你要疼惜喔。」
「青姐,我跟妳說喔,下週我要去日本,妳有沒有缺什麼,我再幫你帶回來!」

一直以來他們對我這麼好,從他們身上找到了我殘缺的依靠,卻因為他的一句不愛了,像是大水沖過了龍王廟,將我從這群可愛的人身邊沖走⋯⋯

一切來得太快太突然,我來不及站穩就被擊潰,只能在心裡重複地吶喊,只能無力地讓好多個為什麼,像溫泉地熱一般不停湧現。太多的疑問在我心裡糾結纏繞;太多沉重的後果超乎我的想像;太多回憶夾雜太多的困擾,讓我完全無法冷靜下來思考,這中間到底出現了什麼問題?我又要怎麼改變,才能挽回他失去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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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親密

「他好像變了一個人,變成我從未認識的人,變得好陌生。」
「我問她說,我可不可以再追她一次。她搖搖頭,說:『這樣好嗎?』」
「如果他明確地要我死心,我可能還會走得比較容易。可是,最後我發現,就算是他把話說得再狠再明白,我還是無法放下他,也無法放過我自己。」

這麼多年來,許多的朋友重複遇到類似的問題,我卻無從幫起。有一段時間,我一直在想著挽回的可能性,我也在想挽回是否真的可能,還是只是苟延殘喘的開端。如果可以像電腦備份一般切割一個時間點,該在哪裡建立鏡面?

或許你會問,都分開了,要怎麼愛?或許你會說,就算我想愛,對方也不願意再重來。

也或許妳跟我身邊許多身經百戰的朋友一樣,早就看透「暫時分開」只是藉口,「已經不愛」才是真正的理由。

但不可否認的,分手後復合的也大有人在(Dailey, Jin, Pfiester, & Beck, 2011),甚至還有一群人,在分手與複合的兩端,像溜溜球一般持續的擺盪(Dailey, Pfiester, Jin, Beck, & Clark, 2009; Dailey, Rossetto, Pfiester, & Surra, 2009)。問題是,要怎麼知道,對方是否還值得挽回?或者,兩人是否還有機會?

正所謂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人間沒有不苦的別離,人生沒有心理學無法解釋的問題,頂多是解決不了而已。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的 René M. Dailey 花了很長的時間收集大家的戀愛經驗與故事,逐字逐句的編碼分類,試圖從這些字字珠璣與句句血淚的經驗裡,告訴我們有多少愛可以重來。

在正片開始之前,一樣進行一個無獎徵答:

你覺得,分手之後又能重新在一起的機率是多少?
(A) 5% (B) 10% (C) 15% (D) 20%

為了避免你「不小心」看到答案,先給一個提示好了,以大學生為例,六個月基礎分手率大約是 40%~50%,也就是說,你假日時在士林夜市或是淡水老街看到的年輕情侶雙雙對對閃閃光光,裡面大約有一半會在半年內分手(Cheng, Kuo, Lin, Wang, & Lin, 2010; Dailey, Pfiester, et al., 2009; Dailey, Rossetto, et al., 2009)。

準備好了嗎?要公佈答案了喔!

接下來,來看看分開再愛的機率。

答案是:以上皆非。跟所有社會心理學的問題一樣,簡單的問題通常會有複雜的答案。

早期一些研究發現,40% 的人的現任情人,也是前任情人(e.g., Cupach & Metts, 2002; Langhinrichsen-Rohling, Palarea, Cohen, & Rohling, 2000)。用白話的方式說,就是他們曾經分手又複合過。近期的一些研究則發現,複合率更高達60%~75%(Dailey, Pfiester, et al., 2009; Dailey, Rossetto, et al., 2009)。

你或許會納悶:「真的有這麼高嗎?」

的確,這些曾經經歷過「複合式戀愛」(Relationship Renewal)的人中,並不是每個人都能修成正果,在幾經波折之後仍然有一半的人會走向永遠的分手(Dailey, et al., 2011)。不過,比起分手的機率,更讓Dailey感到好奇的是:如果這個人曾經讓你那麼委屈那麼痛苦,如果你已經無法忍受繼續和她相處,究竟是什麼,讓你們又決定要再試試看?又是什麼,讓原先已經死心的他,又重燃對你的希望?

一般來說,有五大因素主導你們最是否還有機會複合:

01. 揮之不去的感情 (Lingering Feelings,40.7%)

在諸多因素之中,他是否依然愛你,是複合的主要原因。完畢,請稍息。

媽媽樂咧!我跟你一樣,看到這一條差點沒把電腦砸了。我當然也知道愛與不愛是最終的理由,這說跟沒說不是一樣嗎?不過,在你砸電腦之前,可以先砸室友的,嗯⋯⋯我是說,可以先稍安勿躁靜下心來想一件事情:我怎麼知道,他還愛不愛我?

分手之後我們總是以為要多做點什麼,讓對方看見自己的改變、發現自己的努力,急於將對方追回,試圖用各種方法留住對方,卻發現越是用力抱緊,他越會離你而去。為什麼會這樣呢?

正所謂心急吃不了熱稀飯,腦殘不要喝友露安(?),因為在選擇伴侶的時候,我們只對一種人有興趣,就是「別人得不到,但自己稍微努力一點就可以得到」的那種人,心理學上稱做「最適挑戰」(Optimal Challenge)(Matthews, Rosenfield, & Stephan, 1979; Walster, Walster, & Berschei.E, 1971; Walster, Walster, Piliavin, & Schmidt, 1973)。人類是少數犯賤的動物之一(噢,主阿,請原諒我用這個字),太難獲得的不願意爭取,太容易到手的又不削撿取,拼死拼活地放下身段迎合對方,並不能重新獲得寵幸,只會降低自己的格調與價值,讓對方覺得厭煩難耐,快步離開。

雪上加霜,霧裡看花的是,歷經情傷讓我們更脆弱,對自己更沒信心,變得更醜更低落(Chung et al., 2002; 何冠瑩, 2003; 羅子琦 & 賴念華, 2010),這時候的你不論貼上任何人,對方都會逃之夭夭[1]。另一方面,甩掉你的那一方也需要時間,去「體會」沒有你的日子裡,究竟是會更加珍惜自己,還是會變得寂寞、不愉快、討厭自己?關係的結束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人總是習慣了擁有而不懂珍惜,失去才明白擁抱的美麗。

「分手之後,我才發現我愛他的程度比想像中還多。我幾乎每個夜裡都會想起她,想起她的笑容,她的陪伴,還有我等她等到快要起火,她從後面衝過來抱住我肥肥的肚子,我立刻就沒辦法生氣的那些時候。沒錯,有時候她很黏,甚至黏到我幾乎無法忍耐,可是,如今她不在,我又有些不習慣⋯⋯」

當原先的親密變得疏離,我們會重新開始思考、並檢視這段關係,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對方,還是只是需要一個人陪伴(Baumeister & Bratslavsky, 1999; Sbarra & Hazan, 2008) [2]?

以上這些都需要同樣的一樣東西:時間

他需要時間去感受妳不在身邊的不方便,了解你對他有多重要(Dailey, Pfiester, et al., 2009; Dailey, Rossetto, et al., 2009),發現自己有多需要你,甚至發現小三不如你一般善解人意(Dailey, et al., 2011)[3]。

你需要時間去沉澱,去昇華,擦乾眼淚,走出哀傷,讓自己變更好,讓他知道妳就算沒有他也能快樂的笑[4],這樣他才有可能再次看見你,再抱著你一起重拾甜蜜。所以,不論你是甩人或是被甩,第一項建議是:給彼此多一點空間和時間。

02. 覺得關係改善了 (Relationship Improvement)

「可是,我已經改變了很多,我不再一天到晚打給他,克制自己的思念,也不再疑神疑鬼,說服自己要相信他,要好好愛他,我變得很不一樣,他說的所有缺點我都『改盡』了,為什麼他還是不回頭?」

一件需要被澄清的事情是,你當然可以變得更好,但他「不一定要看到」-而且,你也不必然要「只做給他看」。

當你的生死存亡,喜怒哀樂都緊緊也僅僅繫於一個人身上的時候,你就會像吳宗憲一樣,為愛變得患得患失(Horberg & Chen, 2010; Knee, Bush, & Cook, 2008; Sanchez, Moss-Racusin, Phelan, & Crocker, 2011; Spielmann, MacDonald, & Wilson, 2009),可是當你的改變是單純為了你自己,不計較他是否會回來愛你的時候,就給自己,也給對方更多的彈性與可能。你可以問問你自己,如果有一個人因為你愛得活來死去,沒有你就活不下去,你會重新喜歡這個人嗎[5]?

一段關係裡本來就得失相隨(Impett, Gable, & Peplau, 2005),犧牲奉獻有很多種形式,如果妳是發自內心,像光良一樣心甘情願,就算是最後他仍然矇起眼,假裝聽不到、看不見,也無愧於心。相反地,如果你在乎的是犧牲的多少究竟換來多少成效,那麼很遺憾的是,在乎的越多,最後得到的越少(Whitton, Stanley, & Markman, 2007; 卓紋君, 2004)。

愛情的所有效果幾乎都得透過彼此的眼鏡(Boon & McLeod, 2001; Canevello & Crocker, 2010; Etcheverry, Le, & Charania, 2008),是否能挽回的重點永遠不在你做了多少,而在對方感受到了多少。

「在分開的那兩年裡,我學會如何感恩。他變得上進努力,為未來打拚,不僅僅是為了我,為了我們的關係,也為了他自己。我很高興有這樣的一個人陪伴我,也謝謝他始終沒有放棄。」

如果對方發現這段關係的確跟以前有所不同,她的離開的確讓你更懂事,他的抗議的確讓你更重視問題,就能替一切開啟契機。但如果你用盡其極,千方百計,他都無動於衷,又何苦強迫一個心不在的人和你繼續在一起?所以,第二項建議是:

如果你是甩人的那個,請多花一點心思去觀察與比較,相對於其他身邊的鶯鶯燕燕花花草草,這個人是不是真得能有所成長,而且是長期而穩定的成長,畢竟你的一生中,很少人願意為你做強大而劇烈地改變;如果你是被甩的那一個,記得時時提醒自己,緊緊相逼的心只能 Say Good Bye。

03. 不清楚分手的理由,不確定彼此的關係 (Uncertainty Indicated Reason)

為了避免看到這邊的你眼花心煩,這邊再開放一題無獎徵答,不過這次答案保證在選項裡,而且是猜中機率高得嚇嚇叫的迫選題:

下列哪一種情形,比較有可能複合?
(A) 對方語帶保留,說我可能不會再愛你,為這段關係套上模糊的陰影
(B) 對方意願堅決地告訴你,這次分手後不會再跟你在一起。

準備好了嗎?

雖然寫社會心理學考卷的時候,大家都會聰明地猜直覺以外的答案,因為與直覺相反的答案才能放上課本或好的期刊,可是這題的答案是 (B)。當對方明確地跟你說不想再繼續的時候,你的勝算的確就小了許多——如果他是「第一次」這麼說的話。

正所謂自古英雄多寂寞,向來紅顏總命薄,縱使是厲害如 Dailey,也有預測錯誤的時候。Dailey 發現雖然第一次分手絕口不提再愛你的人,真的比較可能斬斷情絲,但是如果你們曾經有一次以上的複合經驗,不管他說什麼,或許都只能當參考。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做的,相處了如此長的時間,如果離開你,他必須重新去適應,去忍耐,去教導下一個不知道是比你聰明還是愚昧(?)的人,光想就覺得累,於是,有 6% 左右的人回頭選擇不甚完美卻是自己熟悉(Familiar)的原配——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時候。

04. 沒有新對象 (Alternative)

時序更迭,季節交替,物競天擇,魂歸來兮(再亂寫嘛你),演化論主張,不論是在一起或分手,我們都在跟別人競爭(Braun & Bryan, 2006; Buss & Shackelford, 2008; Carmalt, Cawley, Joyner, & Sobal, 2008; Confer, Perilloux, & Buss, 2010; DeWall, Maner, Deckman, & Rouby, 2011; Dutton & Winstead, 2006; Kim, Griskevicius, & Simpson, 2011),當然,複合也是一樣(Busboom, Collins, Givertz, & Levin, 2002)。如同你早就猜到的,如果她交了新的男/女朋友,你的希望就變得相當渺茫了。

我們都相信愛上一個人要看緣分(Chang, 1991; Goodwin & Findlay, 1997),卻常不知曲終人散是否該了,得看其他人在你生命裡的戲份。

第三者或新對象的出現,並不一定會宣告愛情走到終點,因為這些「替代對象」(Alternative)只提供一種功能:比較(Comparison)。對方會比較自己在那一個人的身邊獲得比較多的愛,那一個人比較愛自己,又是哪一個人比較能提供自己想要的東西,不論是關心,呵護,面子,或是心靈相通(Broemer & Diehl, 2003; Lackenbauer, Campbell, Rubin, Fletcher, & Troister, 2010; Normand, 1999)。

遺憾的是,我們都懂愛情不能做比較。比較的後果,就是我們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後來我才明白,真正愛我的是她。雖然,在他身上我看到很多可能的未來,他也承諾我許多我未曾想過的事情,可是其實,他還是不懂我的心,不懂我在想什麼,不懂我真正要的是什麼。他一直要我別將這樣的結果歸罪於性別,可是我只是想說,我愛的不是男生或女生,而是那個人本身。」

Benjamin Franklin 曾說,激情消退後便是後悔的開始,一時的熱戀的確可能使他鬼遮眼、色迷心,但畢竟過了這村就沒了這店,下了這輛車就沒法子回從前,如果他當初真的錯過了你,或許你還可以安慰自己,錯過的大雨才有資格被拍成電影。

當然,並不是壞人才有另結新歡的權利,你也可以選擇自己的路,重新找另一個愛你的人。所以這裡的第三個建議是:再找一個人好好愛你,可以讓你早日走出那些傷痛的回憶(Spielmann, et al., 2009)[6]。

05. 複合的要求究竟是誰提的(Mutual Initiations of Breakups)

憨人都明白在一起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卻是一方點頭就行;類似的邏輯是,如果兩人是協議分開,那彼此也沒有什麼好談的了;可是如果其中有一方還依戀著這段愛,這場戲就比較有可能藕斷絲連地演下去。

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雖然我們對外總是說彼此個性不合(劉惠琴, 1995),可是事實上我們很少協議分手,大部分的分手都是由某一方提出的(Sprecher, Felmlee, Metts, Fehr, & Vanni, 1998),也就是說,必然會有一方比較傷心難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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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開始的利與失

「從一次一次的跌倒和受傷之中,我學會不再隨意用分手來做為威脅,我變得比較懂得該如何愛人,又該如何被愛。雖然過去我們經歷了很多困難,未來也不知道有多少把握和勇氣,可能會走得更艱難,也可能會充滿不確定性,但不論如何,我們都學會了如何調整自己讓關係延續。」

總而言之,我們之所以會選擇重新開始,再嘗試,再努力,再給彼此機會,都是相信這段關係會有所不同,或是發覺自己離不開對方。正所謂人不風流枉少年,商不富奸不賺錢,沒有人會在悲慘的關係裡停留過久[8],我們會留下來一定有我們的理由,而這些理由,大多是對我們有好處的:

1. 對關係有新的認識 (Future relationship knowledge,23.8%)。

「有時候,你不知道這段關係究竟帶給你什麼。分開一段時間並非浪費生命,而是讓彼此相處的圖象更為清晰,讓你重新認識他,認識自己,認識愛情。」

2. 用新的角度看待這段關係與伴侶 (New perspective about relationship or partner,19.7%)。

「我開始懂了。很多時候她悶著不說不是在默許,而是不願意破壞我們之間和氣,過去我總是太過自私,太過相信自己的想法和價值。可是她也是一個人,她也有自己做決定的權利,我們可以在一起,但不必每項決定都綁在一起,因為沒有人喜歡被控制,不論是她或是我。」

3. 學會獨處 (Learn about self or self-enrichment,16.7%)

「這幾天我開始習慣沒有你的生活,可是我會一直想念你。寶貝我會乖,我會慢慢地等待你回來做麵包給我吃,只要你不要再說那些讓人難過傷心的話。你沒出現在我生命之前,我是一個人過;如今你不在我身邊,我其實也可以勇敢地活,只要你支持我。我知道你在裡面很辛苦,我不會再隨便地生氣或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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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學會如何改善關係 (Learn about/improve current relationship,16.7%)

「當你撐過最困難的時間點,你會發現沒有什麼事情是無法克服的。如果兩個人都有心,如果彼此還願意出力,就可以將狀況擺平。當你看見原來一起努力就可能改變關係,你會發現你比原先更信任自己,也更信任對方。」

一邊讀著這些實驗參與者的自白,我們很容易就相信,儘管愛裡面歷經風風雨雨,還是有一些屹立不搖的地方。

可是大家都知道每件事情都有它的代價,出來混的遲早要還,風華絕代的殺手是這樣,無間道的韓琛是這樣、異性純友誼是這樣(Bleske & Buss, 2000)、遠距離戀愛也是這樣(Sahlstein, 2004),而複合式戀愛更是這樣(Dailey, et al., 2011)。

這種分分合合的感情,整體而言其實充滿各種壓力原 (Stressor),而且,難過的時候總是比快樂的時候多(Dailey, Pfiester, et al., 2009; Dailey, Rossetto, et al., 2009):

1. 對關係或自己感到懷疑與失落 (Doubt/Disappointment,32.8%)。

「每一次的分手都像是進行一次心理上的大開刀,書上都說你要學著去接受一個人變得不愛你,可是你知道那有多困難。在接受之前,我曾多次問自己這段感情是否孩該繼續,吵吵鬧鬧又是不是我期待的那種未來。每次都沒有答案,卻又每次都心軟…搞到最後,我連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都不知道了」(推薦閱讀:妳不是愛不了,而是不想再受傷

2. 情感挫折 (emotional frustration,31.1%)

「我變得完全無法專心做一件事情。吃飯的時候會想到他,睡覺的時候會想到他,甚至連上廁所的時候都會想到他。一個和曾經你這麼親密的人,曾用她的雙手和雙眼彌封過你每一吋的肌膚,叫人怎麼忘卻他們手掌心的溫度?」

3. 對於彼此的關係存在更多的不確定性 (uncertainty about relational status,30%)

「後來,我甚至不知道我們是否還在一起。他動不動就提分手,每次都像是真的,後來卻又說那只是氣話。我被他搞到精神耗弱,他說他會被我逼瘋,我跟他說要他放心,因為在那之前,我會比她早一步踏進精神病院。」

光明的背面總是存在著黑暗,Dailey等人(2011)的研究發現,如果你們曾經分開,大都會經歷上面三種壓力原之一(或以上),當然也還有其它的壓力原,比方說對方的反反覆覆(Ambivalence),親友團或朋友的耳語八卦(Third Party or External Influences)(Klein & Milardo, 2000; Zhang & Kline, 2009), 或者彼此對於這段關係抱持著不對等的期待等等(Unbalanced Expectations, Hanason, 2011)。

而且,也有13%左右的人,發現複合之後對方並沒有改變,雖然一開始還狂獻殷勤,數日後卻又故態復萌。那個懶散的木頭並沒有變成敏捷的香菇(?),腦袋裡裝的漿糊也依然保持著同樣的濃度。

所以,雖然每一次的分開,都必然會對彼此的關係造成影響與改變,這些改變卻不是每次都順著我們的想像,更有可能朝著相反的方向。就算好不容易調整好彼此的步伐,說服自己給彼此多一點機會,續航力還是有待時間得鑒核與磨練。

如果再在一起,如果他不愛我,會怎麼樣?

最後的召喚獸

如果,到頭來他還是不愛我怎麼辦?放心,貼心的心理學家還幫妳準備了金手指之類的東西:去找耶穌或是佛祖。

就像麥克阿瑟可以為他兒子祈禱,巴達潔夫斯卡可以叫少女幫垃圾車祈禱,而費玉清和洪榮宏更是在 25 年前就為明天獻出虔誠的祈禱,你也可以替你的伴侶祈禱(Fincham, Lambert, & Beach, 2010; Nathaniel M. Lambert & Dollahite, 2006; N. M. Lambert, Fincham, Braithwaite, Graham, & Beach, 2009),或是打坐讓自己明心見性,學會放下(Carson, Carson, Gil, & Baucom, 2007; Wachs & Cordova, 2007)。

雖然目前我們還不甚明白,為何禱告可以打擊小三,降低劈腿(Fincham, et al., 2010),化解衝突(Nathaniel M. Lambert & Dollahite, 2006),學會感恩(N. M. Lambert, et al., 2009),也還在探索,為什麼打坐可以改變腦結構(Hölzel et al., 2011),增加同理心(Block-Lerner, Adair, Plumb, Rhatigan, & Orsillo, 2007)與改善戀愛關係(Barnes, Brown, Krusemark, Campbell, & Rogge, 2007; Carson, et al., 2007),不過大部份的研究都主張,我們藉由這些宗教或靜心的活動,將自己的心量擴大,讓我們能包容更多的負面能量。

如果很悲哀的是你沒有宗教信仰,那麼還是有救,而且這個方法偶像劇常常上演——出個車禍斷個腿,生場大病住個院,都能讓他重燃想照顧你的心(Epstein, 2010)。這種怪力亂神的方法為什麼有用呢?

因為你曾經和他走在一起,曾經是他生命裡重要的一段過去,曾經是他的一部分,他又如何忍心看著自己的身軀在淌血受苦?在一邊照顧妳的同時,他會無意識地用柔軟的聲音,慢慢等待你的回應,這些都是平常的他做不到的。

於是,他發現原來他也是有能力可以照顧人的;於是,妳看見自己是倍受寵愛的,便形成了一種正向迴圈。

可是我非常不建議這樣的方式。試想,如果有一個人要在你旦夕命微,一元鎚鎚(?)的時候才願意覺悟,才願意彎下身子來看你,親你,抱妳,才願意想起曾經,放下偷腥,這樣的人究竟為什麼值得你等待?又何苦為他受盡折磨,日夜忍耐?

再一起紀念

「一個多月前,我坐在霞海城隍廟前替自己求新的姻緣;三週前,我幾乎是以郎嗆的步伐離開士林夜市,嘴裡喃喃而重複地唸著,他不愛我了,怎麼辦⋯⋯;分手後的第 57 天,他第一次主動打電話給我,跟我說教授終於願意讓他口試了,而我是他第一個想分享喜悅的那個人。」

「我們再一起出去吃個飯吧?像以前一樣。」他說,裝得一派輕鬆,但從他的聲音裡,我還是聽得出他的焦慮。十一月十六日,恰好是我們的在一起紀念日。

「如果天氣好的話就去阿。」我說。我知道他已經去測站查好了當天的雲量和降雨機率,這麼說只是一種默契,畢竟在一起這麼多年,我很慶幸這樣的默契我還能聽得見。

那天晚上我們又再一起,只是我們誰也沒有提,是否還有可能在一起。我們沒有擁抱,甚至連牽手都沒有,兩隻手隔了約莫十五公分的距離。沿路上他笑得很大聲,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這樣的感覺。我第一次感受到一種微弱的火光正在點亮,可是我還暫時不想回去。我想再給自己多一點時間,把自己的情緒調整得好一些。

「你知道嗎,前幾天跟你一起吃飯,是我這幾個月來最快樂的日子。」他從MSN送訊息過來給我,在後面追加一個笑臉。
「我也是。」
「找一個最近的晴天,一起去看星空吧。」他說。
「如果天氣好的話就去阿。」我說。

或許他永遠不會明白,在我心裡下的那場雨是多麼的沉重,沉重到我需要儲存多一點力氣,將自己從水窪中撐起。也或許,這場雨乾涸得太快,讓我不知道該如何應對,拿捏和他之間的距離。可是我知道我們,正在靠近,以一種難以形容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