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羅蘭說過,在愛情面前,每個人都會開始退化,退化成孩子一樣。能夠在愛的人面前變得像個孩子,真的無比幸福,也要兩個人有一定的默契。在愛情剛剛開始曖昧不明,忽明忽暗之際,大部分的時間,我覺得我也是個孩子,不是天真可愛的孩子,而是笨拙的那種。

遇到了一個人,心裡頭起了漣漪跟激動,卻不確定他對我的感受。於是瞻前顧後,多少次在心裡反覆修飾想說的話,多說一句,怕太多,好像表現的過於期盼熱切。少說一句,又怕把距離拉遠了,他無法感覺到我心裡的激動跟殷殷盼望。說多說少都怕,說的太熱情或太冷靜好像也不該,說得直白或曖昧也好忐忑,說什麼好像都不對,不說什麼好像更不該。自己就在心裡不斷拉扯中變得笨拙起來。

我每次都想,也許這樣的笨拙可以讓我傻人有傻福,也許他會發現我變得笨拙的可愛,也許他也跟我一樣在心裡這樣的輾轉反側忐忑不安,也許他跟我一樣,也會擔心緊張不安焦慮但同時看到我就跟我看到他一樣,一切的笨拙都覺得幸福值得。

喜歡。

喜歡上一個人,就讓兩個人的距離產生一種微妙的變化。

家人的距離,緊密相連連在同一條線上。朋友之間的距離像是靠近的平行線,彼此維持著巧妙的平衡。可是喜歡上一個人,就讓他成了天邊的人,自己遂像塵埃一樣越來越渺小遙遠。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的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處裡開出花來。』

這是張愛玲對胡蘭成幾近卑微的心戀剖白。以前我不懂,經歷過才懂,才明白。這就是真的喜歡上了,真的傾心了,真的愛上了。所以見了他,便顯得笨拙,顯得渺小,說不出話也勾不到邊,卻也還是不能不見他。見與不見之間,總是忐忑緊張,想見與不見,見了怕自己的笨拙壞了一切,不見卻也過不去自己的心裡。按捺著緊張見了,仍舊是幾乎要討厭自己了的笨拙,卻又總能在某個他的笑裡、眼裡看到好多光亮,那些心裡頭傻的慌的地方,便又被自己嚥下去了。

好想念。
好喜歡。
好期待。
好幸福。
好溫暖。

愛情將明將暗之際,這一切好的,伴隨的卻也是好煎熬,好反側,好忐忑,好不安。

自己顯得再傻,也還是好想見到他,也還是好想繼續喜歡他,也還是…也還是…

也許愛情也就是這樣,讓人不顧一切忘記自己的自尊跟驕傲。

於是在傻跟拙的時候,也只能希望他可以從一切笨傻拙中間,發現到我的靈慧美好。

或是可以很幸福的,就彼此在彼此的傻跟拙之間,一起發現彼此的可能跟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