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孩子進入戀愛關係,家長應該以什麼樣的角色、站在什麼樣的位置、抱持什麼樣的態度去應對呢?

「又有性平事件(註)了!」輔導組長皺著眉頭跟我說。

導師是用「花癡」這個不太好聽的詞來形容她的,接著滔滔不絕的說她是如何如何「倒追」班上一個長的嬌小可愛的男生,還不只一次壁咚他。上個月導師發現兩人牽手,導師通知雙方家長,請家長留意兩人交往的狀況。原本以為事情處理已經告一個段落,沒想到,昨天又被同學看到兩個人在走廊盡頭摟在一起接吻,所以通報了性平事件。

於是,她來到了輔導室。她是國一的女孩,已經交過五個男朋友。

她總是帶著甜甜的笑容,就像個情竇初開的女孩,和我分享現在的男朋友是怎麼追到她的(但導師卻覺得她根本就是倒追),覺得他有小酒窩、笑起來很可愛,還有分享兩人之間甜蜜的點點滴滴⋯⋯

通報性平事件的一週後,男生就被他的爸媽強迫轉學,她的雙眼哭的紅腫的來找我,她說,他們約定要考上同一個高中,到那個時候他們還要在一起。

但兩個月後,導師氣急敗壞的來找我︰「又有性平事件了!你知道嗎?她又交男朋友了,而且還把男生帶回家,被媽媽發現他們發生性行為⋯⋯」這個男朋友長的高高壯壯的,和前一位完全不一樣,而且已經成年。導師請媽媽來學校一趟,媽媽氣的當眾打了她一巴掌。

在學校工作的這幾年,學生談戀愛常常是許多家長和導師的困擾。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常常情竇初開,愛得轟轟烈烈,一不小心就跨越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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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rnberg 的愛情三元論

我會跟孩子介紹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 Sternberg 於 1986 年提出的愛情三元論。Sternberg 認為在愛情中有三個核心元素,分別為親密(intimacy)、熱情(passion)和承諾 (commitment)。分別介紹如下︰

  1. 親密︰屬於情感層面,是指你和你的另一半是彼此的知己,會想和對方分享生活中的事情、感受等,有交心的感覺。
  2. 熱情︰是愛情的發電機,屬於動機層面,像是看到對方會心跳加速、眼睛發光等生理反應,會想要無時無刻都看到對方,甚至發生性行為之衝動。
  3. 承諾︰就像安全氣囊,屬於認知層面,願意為彼此的關係負責。像是願意與對方交往、結婚、生子之決定。

Sternberg 提出八種愛情形式,分別為︰

  1. 無愛︰三種元素都沒有,大多數異性關係屬於這種。
  2. 喜歡︰只有親密的元素,彼此會互動、溝通,屬於朋友關係。
  3. 迷戀:只有熱情的元素,像是一見鍾情、暗戀、一夜情等。
  4. 空愛:只有承諾的元素,例如奉父母之命成婚。
  5. 友誼的愛:親密與承諾的組合,例如柏拉圖式的愛情,或已退去激情,經歷大風大浪仍相守的老夫妻。
  6. 浪漫的愛:親密與熱情的組合,不願意或不能付出承諾。像是俗話說的「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重視過程,不在乎結果。
  7. 虛幻的愛:熱情與承諾的組合,無親密關係為基礎,例如閃電結婚或奉子成婚。
  8. 圓滿的愛:三者皆有。

很多青少年的愛情屬於第七個「虛幻的愛」,他們的愛情只包含了「熱情」和「承諾」,交往才幾天孩子就覺得會和這個人一輩子在一起,滔滔不絕的和我說對方有多好多好,但當我問孩子「對方幾歲?現在在做什麼工作?」,孩子卻完全答不出來。這代表愛情中缺乏了「親密」的成分,孩子根本還不了解對方,甚至連對方的基本資料都還不清楚,那這樣和對方交往可能容易被騙。

若三個要素同時存在,才屬於「圓滿的愛」。因此,我會和孩子討論他的愛情中擁有那些元素,缺少哪些元素,要怎麼才能補足那些缺少的元素。像是當愛情中缺乏「親密」,可以試著先和對方做朋友,深入的了解對方後,再給予「承諾」,更能保護自己在愛情中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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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孩子交往,要強迫孩子分手嗎?

有些青少年的愛情來得快、去得也快,短則三五天,交往一百天就覺得已經在一起非常久了!我會和孩子討論喜歡這個人哪些地方,和前任有什麼一樣/不一樣的感覺,我發現孩子其實最渴望的是被呵護、被照顧、對方對自己很貼心、重視自己的感覺,但其實這不僅是愛情中可以得到的,親情、友誼都可以。因此,若親子關係夠好,並不需要擔心孩子因為愛情而迷失了自己;有些孩子是因為親子關係不佳,才不斷在外尋求他人的愛,這才需要擔心。

可以回想一下,我們身為父母,也曾經歷青春期,那個時候也曾對愛情有許多憧憬,幻想著愛情是多麼浪漫。國中的我迷上了瓊瑤小說,總是在現實生活中幻想著哪天白馬王子的到來,一直到真的交了男朋友、步入婚姻甚至生了孩子,才開始真正體會到瓊瑤小說上面寫的浪漫又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只是交往的前三個月而已,相愛容易相守難,要能維持一段感情需要付出很多的努力,不是討好或是一味的強勢,是雙方的溝通協調和包容。而維持一段婚姻比交往更是複雜許多,經濟壓力、婆媳相處、養兒育女⋯⋯等,不是孩子幻想的那麼簡單,若我們能開放的和孩子討論他對於愛情的憧憬,將更能幫助孩子釐清幻想與現實中的差異。

我遇過一些導師和父母逼迫孩子分手,但也可試想,這樣激烈的方式真的適合孩子嗎?理性真的能中斷情感的生成嗎?我遇過一些孩子被強迫分手而非常受傷,且對父母充滿無奈與憤怒。青少年談戀愛也在從中學習如何和喜歡的人相處,建立人際關係,從中磨合,找到適合彼此相處的方式,也在為未來步入婚姻做準備。若孩子完全沒有交往的經驗,只是埋首於讀書,長大後突然要孩子找個對象結婚,對孩子來說可能是很困難的事情。

通常我會告訴孩子不一定要交往,可以和喜歡的對象先做朋友看看,前提是不影響課業及正常生活作息。我也會明確的讓孩子知道身體界線,除了牽手、擁抱、接吻以外,其他都是違法的,有可能會需要上法庭像文中的個案,因此要懂得保護自己,也保護對方。

我也會跟孩子討論若發生了性行為,可能會有哪些後果,像是懷孕、得性病⋯⋯等,也有可能將來因此感到後悔。很多青春期的女生會和年紀較大甚至成年的男生發生性行為,多半是男生要求,女生在半推半就之下同意的。我也會和孩子討論,當你說不要時,他是否願意尊重,願意尊重對方意願的人才是真的愛你。若真的要發生性行為,無論如何一定要戴保險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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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覺得父母的心態十分關鍵,你可以決定要當孩子感情中的軍師還是反對者。

當孩子告訴你她喜歡上一個人時,可以邀請孩子和我們分享他的期待和擔心,這樣反而能了解更多孩子的事情,掌握孩子的交友狀況,邀請孩子讓我們認識他喜歡的對象;若我們一味的反對,孩子可能更想隱瞞,我們反而離孩子越來越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