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的韓國娛樂圈風波不斷,從 BIGBANG 前成員勝利的夜店事件、老司機群組的鄭俊英、到女星雪莉、具荷拉自殺等。一連串藝人的負面消息不斷傳出,讓大眾開始關注這個靠著 KPOP 紅遍全球的國家,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藏有的隱性問題。

2019 年的韓國娛樂圈風波不斷,從 BIGBANG 前成員勝利的夜店事件、老司機群組的鄭俊英、到女星雪莉、具荷拉自殺等。一連串藝人的負面消息不斷傳出,讓大眾開始關注這個靠著 KPOP 紅遍全球的國家,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藏有的隱性問題。

2019 年 11 月 29 日,韓國法院對「老司機群組」事件中的兩位男星:鄭俊英與崔鐘訓,做出裁決。分別判處 6 年和 5 年有期徒刑。過去韓國法院對性侵罪的量刑約介於有期徒刑 2 年到 5 年之間,但犯下多起性暴力、偷拍案件的鄭俊英一行人因被認定罪行為「特殊性侵罪」而遭到加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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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韓國廣大網友對判決結果感到不滿,紛紛表示「他們殘忍的行為與給受害者帶來的創傷相比,這樣的刑責根本是太便宜。」

社會事件的成因與影響之大,今天,讓我們從在鄭俊英與具荷拉事件都佔有一席之重的「偷拍」文化談起。

具荷拉的死亡,從來都不只是憂鬱症

11 月 24 日,韓星具荷拉被發現死於家中,雖然經紀人過去曾表示具荷拉患有憂鬱症,但目前仍沒有人能完全確定具荷拉自殺的確切原因。再加上 2018 年她與前男友崔鐘範的互毆、性愛影片威脅等事件,更讓具荷拉的死因不那麼「單純」,也許讓她痛苦的不只是憂鬱症,還有始終無法放下的,偷拍陰影。

將時間軸拉開來看,具荷拉與前男友的紛爭整理如下:

2018 年 10 月,具荷拉與前男友爆出互毆事件、性愛影片外流事件,重挫演藝事業。
2019 年 1 月,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對崔鐘範進行了不拘留起訴,具荷拉也因涉嫌故意傷害,受到了緩起訴處分。
2019 年 8 月,韓國法院判處崔鐘範恐嚇、強迫、傷害、毀壞財物等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一年半。

注意到了嗎?法院對崔鐘範判處的罪名之中,並沒有「非法拍攝」這一項。韓國法院當時認定,拍攝影片的當下,兩人正處於戀愛關係,所以即便女方不知情,也不算「非法拍攝」。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這背後的邏輯,是不是代表當女性進入一段戀愛關係,就失去隱私權?而且那失去的隱私權、你所需要的正義,司法也不會幫你討回來。

設想你就是具荷拉,當社會不停嚷嚷著「卡」、「等老司機帶路」想一窺你的性愛影片的同時,法院又告訴你,這不是非法喔,你的前男友並不會因為「偷拍」而得到任何罪刑。你能怎麼辦?具荷拉就算是因為憂鬱症身亡,難道憂鬱的原因與韓國社會對女性不尊重沒有任何關係嗎?

我們不會,也不應該,把具荷拉的死亡,單單歸咎於個人原因。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偷拍案件太多了,多到不值得當回事?

具荷拉死後一週,外媒 BBC 以〈具荷拉自殺與韓國偷拍影片陰影下的受害者〉為題,訪問了韓國律師安瑞妍(音譯)對偷拍文化的想法。安瑞妍表示「作為一個公共辯護人,我對我們社會裏隱藏攝像頭的存在之廣感到震驚,它存在於道路上、地鐵裏、公園中,在我們社會的每個角落中。」

過去兩年內,韓國警方接獲投訴的非法偷拍案件超過 1 萬 1200 件。有部分人士認為有很多人其實儘管被偷拍,也不敢向警方報案,因此這個數字也許只是保守值,實際案件應該遠遠超過這些。

「是的,非法拍攝的判刑太輕。因為這種案件太多了。因為太廣泛以至於他們(法院)不把這種事情當回事。這同時也是因為男性沒有這種經歷。」律師安瑞妍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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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社會裡,非法偷拍的受害者大部分是女性。而法官絶大多數是男性。面對這樣「男性主導」的司法體制,安瑞妍有感提及「我們確實是在一個男性主導的法院體系,但這種情況正在改變。」


圖片|來源

性犯罪受害者髒了,就是蕩婦,是塊破布

在韓國,當你就是被非法拍攝的主角本人,要爭取正義與真理的路,可能沒有那麼輕鬆。以具荷拉決定訴諸司法途徑為例,當時的她就必須多次出庭作證,一次次闡述那些令她不舒服的往事——更遑論當時「具荷拉 影片」還一度登上韓國入口網站熱搜詞,社會確實忽略了女性所感受到的恐懼與不安。

儘管有不少網友為具荷拉聲援,甚至站上街頭、向青瓦台請願,但韓國仍然是一個保守的父權社會,要真正看見轉變沒有那麼快。韓國社會學家李娜英也在 BBC 訪問裡提到,韓國性犯罪的受害者通常會被污名化。「她髒了,是蕩婦,是塊破布。一旦貼上這樣的標籤,她一輩子都是蕩婦。哪裏有人可以承受這種負擔?」

2018 年,有數以萬計的年輕女性走上街頭,她們高呼「我的生活不是你的 A 片」,呼籲政府應該嚴厲打擊偷拍犯罪行為。雖然實際上司法改革有限,但至少韓國女性已經開始意識到,她們可以站出來,她們可以勇敢為自己發聲,取得應有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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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安瑞妍表示,女性獲勝的官司也正在變多。更說道「我們經歷的苦痛在增多,但韓國年輕人能力很強,她們的社會意識也在很快增長。我們的法律系統反應也很迅速,所以我對正在發生的變化比較樂觀。」

並且認為,最大的改變力量,需要來自韓國社會內部。「改良司法系統是第二步。最重要的進步需要來自社會和文化的意識。如果大家和社會不提出質疑,不提出更高要求,國會、警察和法庭也做不了多少。」

最後,回到偷拍文化的咎責上,當我們在討論「輕判加害者」時,是希望反映目前社會的集體不重視,進而去思考可以如何加強重視,甚至從源頭改變。 一如那位韓國律師說的,司法改革只是第二步,最重要的還是整體社會和文化意識的轉變。

所有性犯罪的發生,也許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也可以現在就開始,為其負起責任,從關注與重視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