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談校園性暴力,我們發現,對於校園舉報程序,我們理解得還不夠多。

Knowyourself 這次分享了一篇訪談紀錄。Sandi 是一個美國高中學生,遭到了典型的「約會性侵」。事發後一年半,她勇敢說出自己受暴的經驗,並向校方舉報。但對方卻一口咬定:「說我有責任」。

公號 ID|knowyourself2015
公號簡介|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的泛心理學。

這篇文章的受訪對象是Sandi(化名),美國某高中的一名在讀研究生。她遭受性侵的情境是典型的「約會性侵」:剛來美國讀書的時候,Sandi 在一名同校中國男生的追求下,開始和對方約會。第四、第五次單獨見面的時候,男生對她做出了性侵犯的舉動。她隨即與男生斷了來往,也陷入了長久的自責與恐慌。

事發一年半以後,Sandi 向校方舉報了這名男生。我作為好友兼知情者之一,也協助配合了調查。但是,直到這次對話之前,我並沒有充分瞭解她邁出這一步時的猶豫和信念,更難設想舉報本身帶給她的深刻痛苦和巨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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倖存者中,很多人都不會勇敢地說出自己的故事,或出於羞恥,或出於戒備,或者擔憂得不到期望的關注,或者還在等待一個結尾。Sandi 則勇敢地講述了她從受到性侵犯、瞭解相關知識,到向學校舉報施暴者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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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一起來看 Sandi 的故事。

(為保護隱私,文中所涉人物均為化名)

Q:當時你與他(性侵者)的關係是什麼樣的?事情是如何發生的?

A:我當時和他是約會的關係,其實是處在一個灰色地帶,因為施暴者既不是陌生人,也不是普通的朋友。我當時一直在說「不行」、「不要」、「不」,在整個過程中說了幾百遍,但因為是約會的關係,那時候還沒有徹底對他失去希望,所以也沒有撕破臉地去反抗,沒有激烈搏鬥之類。當他做得很過分的時候,我就尖叫,拼命地叫,因為我說「不」的時候,他根本就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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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當時有認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事情嗎?

A:當時沒有。更多的是,我覺得自己做錯了,是我自己沒有保護好自己,把自己放到了一個比較危險的處境。非常自責。我和姐姐說了這件事,她也覺得我應該對這件事負責任。她當時那麼說,我有一點點不舒服,但總體還是覺得那是自己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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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的自責心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改變的?是什麼促成了你的改變?

A:這種自責持續了一年兩個月左右。其實沒有一個特定的點,可能真的是女性研究的課上多了,逐漸瞭解了一些關於強暴迷思(rape myths)的理論和知識,漸漸覺得,原來這個事情我才是受害者。

對於性侵犯,現在美國大部分州實行的衡量標準是——在整個過程中,只要受侵犯的那一方(無論男性還是女性)說「不」,那麼就沒有考慮的餘地,也就是「不意味著不」(No means no)——無論你和他是什麼關係(包括夫妻和情侶關係),無論你們以前有沒有發生過性關係,如果不尊重對方的意願,就是性侵犯。

即使在這段情感關係中,我是主動的一方,但是如果我對進一步的性接觸說「不」,我有完全的資格拒絕進一步的發展,這個不應該有疑問。對於性侵犯的衡量標準,加州現在實行「是才意味著是」(yes means yes),就是即使一方沒有說「不」,但是只要他沒有給予對方積極的肯定,沒有充分表達「是」「可以」,如果對方繼續進行下去,這也是性侵犯。*(延伸閱讀:ONLY YES MEANS YES 現代女人開口談性的100 種方法

女性在性生活中有自己的需求,有自己的渴望,這不應該是一件讓人羞恥的事情。如果想要進一步的性接觸,就是yes,不想就是no。很多女性,至少現在,還是很不好意思說yes, 但是我們至少要堅持住「不意味著不」 (no means no),這是底線。但是我認為以後,我們最終要走向「是才意味著是」。我覺的這句話說得很好,Enthusiastic consent is sexy,熱情的肯定很性感。(KY主創們:在東方現存的色情文化中,很多時候把女性的「抗拒」認為是性感撩人的,認為女性在性愛的過程中說著「不要」是一種情趣和誘惑,而女性如果熱情地表示同意,則並不是那麼性感,反而有淫蕩汙名。「熱情的准許很性感」則是對這種色情文化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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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從什麼時候開始覺得「我要做點什麼了」?

A:自從我逐漸認識到我所經歷的是一次性侵犯,我才是受害者,我沒有過錯後,我就覺得我應該做點兒什麼。我首先到網上搜索了一下「女性」、「性侵犯」、「求助」之類的關鍵字,搜到的是學校醫院的資訊。今年年初,我沒有預約就直接去了。當時前臺問我來幹什麼,我悄悄地說,我經歷過一次性侵犯,應該去哪兒?前臺讓我去女性門診。

女性門診的一個工作人員把我領到屋裡,我當時情緒特別激動,沒說兩句話就開始發抖,只說了我經歷過一次性侵犯,她就把我制止了。她沒有要聽我的故事,而是直接打電話到了處理性侵的諮詢機構說,「你們有人在嗎?哦 Diane 在,如果你能來的話那就太好了。」過了幾分鐘,Diane 就來了。這點一直讓我印象深刻。

Q:Diane 是什麼身份?你和她說了什麼?

A:她是性侵機構的心理諮詢師。我以前完全不知道,女性門診還專門有一個機構叫「親密關係和性暴力干預」,它有兩個接待性侵問題的諮詢師,Diane是其中一個。

當時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了,我也有了男朋友,和男友的感情比較穩定,所以我感覺自己恢復得很好,不需要心理治療。但是當我和Diane去聊這件事時,我一直在發抖,還沒有說的時候就開始哭,講述我的經歷的時候,全程都是在發抖和痛哭。我沒有想到自己有這麼大的情緒反應。我一直覺得我早就想通了,但是那件事對我的影響,實際上遠遠超出了我的想像。

我問她,我該怎麼辦?她說,你有四個選擇,首先你可以去學校舉報,第二個是你去警察局舉報,再一個就是你可以兩個都去舉報,還有一個是你完全不要去。你要知道,他們會給你選項,但是你要走哪一條完全在於你。他們有一個原則,就是不能鼓勵受害者去舉報。但如果你去跟你的導師說,我遭遇了性侵犯了,教員有義務把事情報上去,如果他不上報的話是他的失職。

Q:你和 Diane 一共見了多少次?

A:第一次結束的時候她跟我說,我們這裡有免費的長期諮詢,就像我們這樣聊天,每週一次。我當時的反應就是,我挺好的,我不需要。所以她換了一個策略說,要不你下周再來跟我聊聊?我就想,再拒絕人家也不太好,就特別勉強地說,行吧。下周見了之後,她還要跟我約時間。從那之後,我們見得還挺頻繁,剛開始的時候一周見一次,當我開始了舉報之後,大概兩周見一次。從今年二、三月份開始,一直到七月這個案子結束,我們一直在不斷地見面。

第一次我的情緒反應特別大,第二次也還是說著說著就嚎啕大哭,但是每一次我去聊,情緒失控就會少一些。一直到最後,我才可以和她說得比較輕鬆,沒有很大的波動。可能是情緒得到了宣洩,因為我從來沒有跟人那麼詳細地說過我具體經歷了什麼。跟朋友說也只是說個大概,但是我去跟她說的時候,會深入到每一個細節。

她一直會說,你沒有任何過錯,你已經在用你可以做到的一切在保護自己了,你做得已經很好了,你不要再責備自己。她一直在強化這個觀念給我。

Q:她會幫你分析這件事,給你一些技術上的指導嗎?比如說,怎麼去正式地舉報?

A:因為當時我還不是很確定要不要舉報,我問她,你覺得這件事的性質是怎樣的?值得舉報嗎?她說,非常嚴重,是值得舉報的。性侵犯發生後,我第一反應就是刪掉了所有和施暴者的通話記錄,就覺得挺噁心的,當時完全沒有要舉報他的想法。我說,我已經沒有了任何證據證明他跟我說的每一句話,這種情況下我還能贏嗎?Diane說,不說物理證據,你有一個非常強有力的敘述,有很多細節,你的故事就是你最大的證據。

我問,你覺得我應該走哪條程式比較好?她說,學校程式比警方的條件要低,它更加保護受害者,保護學生,所以你如果有顧慮的話,可以先走學校程式。

Q:向學校的什麼機構舉報?

A:學校有一個「平等機會辦公室」(Equal Opportunity Office),專門處理這種事情,包括教授行為不端,性侵犯,種族和性別歧視等等。

當時有一個調查官Jeremy接待了我,他拿了一個平板電腦,我說什麼他都記在上面。我跟他說,這不是一個正式的舉報,我只是來瞭解情況。他就給了我一些資料,給我介紹了我有什麼責任,有什麼權利,我可以幹什麼,不可以幹什麼,對方可以幹什麼,不可以幹什麼。比如說,如果你去舉報的話,這個男生不能再接觸你。他不能直接跟你聊天、給你發短信、給你打電話,不能通過協力廠商代人傳話。如果你們倆選了一樣的課,他不能上這個課。即使你的上訴不成功,這些條例仍然成立。只要你在學校,這些條款會一直保證他不會再靠近你。

Q:你什麼時候開始正式啟動了舉報程式?

A:四月中旬。我跟 Diane 聊了有兩個月吧,我才決定去舉報,因為當時還挺矛盾的。

我開始了舉報流程之後,調查官要先來跟我瞭解情況,我說什麼他都會記下來。然後調查官會給那個男生發郵件,說想找你瞭解情況。Jeremy其實找他還費了一番周折,發郵件給他了好幾次,但是每一次都石沉大海。然後 Jeremy 就打了一個電話到他的系裡,說如果他再不給我回信,他就不能再在學校繼續讀書了。學校在這方面還是非常強硬的。用 Jeremy 的話說,他立即就收到了施暴者的電話。Diane 跟我說,她在這個職位上幹了這麼多年,第一次聽說有人不回調查官的郵件。

Q:搜集證據的過程可以介紹一下嗎?

A:真的很偶然。我有一個社交帳號,兩年來一直沒怎麼上過,但是進去之後,竟然發現我之前發表了一篇日誌。我以前也發在了微博和豆瓣上,但是後來都刪除了,偶然把它留下了。那篇日誌的發表時間和我經歷性侵犯的時間只有三天的間隔。我在日誌裡表達了我的痛苦,我寫得很清楚侵犯者要試圖強暴我。然後我就去跟 Diane 說,我有這篇日誌,能不能用?她說,應該能用。

事發之後第二晚,我在我的日記裡說,我特別害怕,特別難過,特別焦慮,不知道怎麼辦。性侵犯發生後至少有半個月,我一直有寫日記,寫我如何痛苦,如何煎熬。我就問Diane,我還有日記,你說有用嗎?她幫我打電話問了調查官,對方說是有幫助的。

還有就是,我在豆瓣上發了那篇日誌之後,一個好朋友給我發了一條長的短信,對我進行心理上的支持,意思大概是,我知道這件事情對你的創傷真的很大,讓你有幻滅感,但是你一定要對生活保持熱情之類。

我的日記、社交網站上偶爾保留的那篇日誌、以及朋友給我的支持短信,都是我後來偶然發現的非常重要的物證。不過,沒有物證也不一定就不行。調查官給我的最終回復裡面說,施暴者口中敘述的事情前後矛盾,邏輯不連貫。學校的調查人員是法學博士,而且處理這種事件經驗豐富。在他們面前,一般人是很難撒一個很圓的謊的,而且肢體語言隨時會出賣撒謊者。

我有一個非常完整,非常細節豐富的敘述,但是施暴者只能杜撰只能撒謊,所以他的故事是不完整的,缺乏資訊的,前後矛盾的。這些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證據。以前我以為沒有物證人證,一切都是徒勞的。但是,事情不是這樣的。正如 Diane 所說,我的故事我的敘述是我最有力的證據。

Q:你當時對調查結果有什麼期待嗎?

A:當時我就覺得,如果我能贏就已經很好了,沒有更多的奢望。但是⋯⋯這個過程真的太艱辛了,真的是比我想像得要難太多。當我聽到施暴者反咬我一口的時候,我差點在調查室裡暈過去。他把最齷齪的語言用在我身上,不但否認事實,還說整個過程是我主動的。這對我來說是非常嚴重的二次傷害。當時我聽調查官跟我說施暴者的口供,我渾身發抖,從來沒發抖到那個程度⋯⋯當時就覺得無論用什麼辦法,一定要讓他受到懲罰。之前我想到過他會反咬一口,但是真的沒有想到會這麼痛苦。

跟 Jeremy 聊完之後,我一出門就打電話給 Diane。哭著說,施暴者說事情的責任是我,一盆一盆的髒水往我身上潑。Diane 就說,這太過分了。其實她也沒有跟我說什麼,一直對我重複的就是「我對此感到很遺憾」(I’m so sorry.)但是那個時候,就是我的救命稻草。

Q:校方的調查結果是什麼?

A:定性是性侵犯中的一種,要讓施暴者去參加反歧視、反騷擾的課程,做幾十個小時社區勞動,並且是緩刑,如果他再犯的話,會受到加倍的懲罰。

Q:你對這個結果滿意嗎?

A:當時是不滿意的。Diane 也不滿意,我們覺得這個處罰有點兒太輕了。當時我真的是恨施暴者,非常極端地,非常激進地恨他。覺得他又第二次傷害了我,其實我現在也覺得,他對我造成的傷害完全不是這幾十個小時的社區勞動所能彌補的。

但重要的是,我贏了這場官司。我也很能理解校方做這樣的決定,因為他們想給學生一次機會,是想改造他,而不是直接驅逐他。

Jeremy 說,施暴者知道這個結果之後非常不滿意,問了好多關於如何上訴的細節。我聽到這個想法之後立刻跟 Diane 說,我們也要上訴。即使不能改變這個結果,也要和校方表示,不是他一個人不滿意,我們也不滿意。我們的底線就是,起碼要保證這個結果成立。

我上訴提的要求是,我希望他能夠休學到我離開學校,因為我覺得他在這裡,我不安全。我要求他給我寫書面的道歉信。但是這些都沒有被校方支持,第二次的結果沒有變化。

Q:從你的經驗出發,你認為性侵的受害者應該如何做出反應?

A:首先,如果你明確地說了「不」,或者是你沒有給對方充分的肯定,整個過程你是不願意的,但是對方沒有尊重你的意願,這就是性侵犯,不要用別的說辭來定義它。(性侵犯的範疇,比我們傳統認為的強暴要寬泛)非常重要的一點是,不要責備自己,一定不要給自己心理壓力。性侵犯的發生永遠不是倖存者的錯,是施暴者的錯。

其次,我鼓勵大家——不管你舉不舉報——去做心理諮詢。我經歷的性侵犯沒有到強暴那一步,但是整個事件對我的傷害比我想像得要大得多。即使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恢復得很好,我仍然在諮詢的過程中得到了很多。所以如果有條件的話,一定要去做一個長期的心理指導。還有,事發後,不要洗澡,去醫院做個檢查,確定有沒有身體傷害,還可以保留一些證據,無論你以後是不是會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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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舉報一定要慎重。我以前覺得,受了侵犯就理應舉報。但是走完整個流程之後我覺得,學校醫院不鼓勵倖存者舉報是一件特別正確的事情。作為一個接受女權教育的女性,調查官來問我的時候,我還是會覺得羞恥。我能夠想像得出,如果沒有這種理論支持的話,這是一件多麼難以啟齒的事情。你無法預測到你將會面對什麼,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侵犯者可能會反咬你一口,你能不能承受得住;萬一舉報不被學校或者警方支持,你花多長時間能夠走出這個陰影。

還有——我知道這個比較難,我當時也沒有做到——你去舉報不是因為舉報在理論上是正確的,也不要放在要懲罰侵犯者的角度,而一定要有這個觀念:你為你的尊嚴去舉報,你真正尊重你的身體、你的人格,你肯定自己的價值,對自己負責任。

我特別能夠理解不去舉報的人。任何人都不能說,你不舉報是你的懦弱。你不是當事人,你不知道一遍一遍敘述性侵犯中的每一個細節是多麼痛苦:你們幹了什麼,你當時的反應是什麼。一個倖存者完全有不舉報的權利。說實話,我在舉報過程中後悔過,在我聽到施暴者往我身上潑髒水的時候,用最齷齪的語言羞辱我的時候,我最強烈的想法就是,我為什麼要去舉報,我真的後悔了。

但是,我仍然覺得,去舉報是一件非常非常正確的選擇,對我個體而言。以前每當我想到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就覺得髒,那段記憶都是髒的。現在我的心態完全是不一樣的——我是如此為自己驕傲。我人生中最灰暗的一件事,變成了一件真正從內心深處給予我力量的事情,這種感覺真的太棒了。

Q:你的男友對這個事情怎麼看?

A:他特別支持我。在我接受心理諮詢之初,Diane 就鼓勵我向男朋友和盤托出。她說,性侵犯這種心理創傷,需要你最親密的人和你共同面對。但是當時我還是有點兒顧慮,並沒有告訴男友。後來在舉報最痛苦的階段,我的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我就告訴他了。他說,這不是你的錯,這是那個混蛋的錯,你去舉報做得很對,很勇敢。但是萬一舉報不成功的話,你不要更加灰心難過,因為我相信你,你的朋友相信你,Diane 相信你,這些人相信你就夠了呀,是這個系統不好。

其實也不能說系統有問題。它要保護受害者,但是也要保證無辜的人不被誣陷,所以中間可能會有偏差,你一定要做好這個心理準備。

Q:關於性侵犯的社會共識、觀念上,你有什麼感受嗎?

A:眾所周知,美國的性別平等做得並不是很好,如果和北歐國家相比的話。但是就我個人經歷而言——不能推及整個的美國社會文化——我對這個舉報程式、對學校的心理指導是非常滿意,非常認可的。

每一個決定去舉報性侵犯的女性,真的要經歷很多,因為整個文化都會責備你。作為一個旁觀者,就會覺得這個事情很容易。但是真的不是那麼簡單。包括南方報業的那個實習生的事件,整個情況讓她很難做出激烈的反抗。好多人就說,你為什麼跟他進那個賓館啊?你為什麼不激烈反抗啊?為什麼不報警啊?我有跟 Diane 聊這個事情,她說這種事情很普遍,侵犯者會把你放入一個讓你很難逃脫的情境裡。

在舉報過程中,我能夠承受下來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女性主義的教育在支撐我。雖然很痛苦,但是我從來沒有懷疑過我做得不對。

無論怎樣,女性來接受一下女權主義——其實不僅僅是女性啊,我覺得所有的人都應該來接受一下——真的是一種很好的教育,它讓你重新認識自己。因為我們生活在父權社會(patriarchy)的語境裡,物化女性的認知很容易被內化。你可能都不覺得你有這方面的傾向,但你就會被不自覺地內化了。網路小說裡那種霸道總裁文,就是強暴文化的一部分,一種很不尊重女性的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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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學習了女權主義之後,我從來沒有像現在一樣這麼愛我自己。它真的是賦予女性力量的一種視角,一種世界觀。要種下一顆種子在心裡,你就會經常地、不自覺地接近這些資訊,也會越來越明確:我是一個女性,但更本質的是,我是一個 human being (人),我的身體我的精神值得被這個世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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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美國加州 2014 年 9 月通過法案,要求各高校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在凡有學生參與的性行為中,無論發生在校內、校外,均以性行為雙方的積極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作為判斷給予同意的標準。積極同意是指積極地、意識清醒地、自願地同意參與性行為。加州是美國第一個對「積極同意」做出規定的州,該法案也引發了廣泛爭議。

美國高校對於性侵犯事件的處理也有不同的行為規範。

心理諮詢方面,一些高校的諮詢師一貫鼓勵學生去舉報性侵犯行為,以預防將來發生更多侵犯,但諮詢師在沒有知情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直接向校園警方披露資訊;另一些高校則鼓勵諮詢師在適當的時候告知受害者舉報程式及其他處理途徑,並支持受害者本人的選擇。

教員方面,一些高校鼓勵但不強制所有教員向校園警方報告侵犯行為,只有被列入安保系統的部分教員被要求知情必報;另一些高校要求,所有知情的教員必須向「平等機會辦公室」(而不是警方)報告。

Sandi 的故事發生在美國,相比起來,我們的系統是更為落後的。約會強暴在中國還遠遠不夠被廣泛的認識。但我們希望今天的故事,至少能夠讓所有人知道,在性關係中,「不」意味著「不」。這是每個人,無論男性女性都應該銘記在心的事。不管你們是什麼關係,不管你們之前發生過多少次性行為,不管你們這一次的性行為已經發展到什麼程度(進了房間,脫了衣服,甚至已經開始了肢體親密的接觸),任何時候你都有權利喊停,而對方必須尊重你的意願。否則那都是一種侵犯。

而對於那些受到過不同程度的性侵犯/性騷擾的人來說,你沒有錯。錯的人永遠是那個傷害你、沒有尊重你的人。

希望全社會可以一起抵制鼓勵強暴的性文化,充滿了強暴橋段而女主角隨後愛上男主角的言情小說並非浪漫,而是一種純粹的文化污染。「無法控制自己地去暴力佔有另一個人的身體」絕不代表深愛,而是一種純粹的傷害。我們的孩子不應該被這些故事洗腦,尊重永遠是愛存在的前提。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