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教育的反對聲浪大多來自家長,而非授課老師,這是為什麼?一名在台北市立國中教學超過 29 年的老師,與你分享從老師的角度看性別教育。

文|顏士寶

我,是一位在台北巿立國中任教了 29 年的退休老師,在教數學時,我會知道:小學生還沒學「負數」,所以教學時,會告訴學生:小數不能減大數。等到了國中,開始學負數了,會告訴學生:小數減大數,結果是負數。

國中開始學平方根時,會告訴學生:負數沒有平方根,因為沒有相同的兩個數,相乘的結果會是負數。等到了高中,開始學「虛數」了,就會告訴學生:i 是 -1 的平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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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在我的概念裡,最基本的就是要打破「性別刻板印象」,所以在做應用題時,如果還碰到「媽媽上菜巿場⋯⋯」這類題目,我都會順口小聊一下:你們家裡,都是媽媽上菜巿場、媽媽做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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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完全不曾聽過,有哪位家長在抗議:哪所學校在小學教微積分、或是在小學教負數、在國中教虛數!為什麼?因為家長們都很清楚、也都很信任學校裡的教師,很清楚學生們的學習起點在哪、會給學生們「適齡」的數學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2004 年開始實施,如果課綱、教材、教師手冊有問題,誰會最先知道呢?當然還是學校裡的教師。但,現在的反對聲浪,卻完全來自家長。為什麼?

因為「自己沒有的,是給不出去的」,家長自己從不曾上過性平教育,所以有的只會是想像、只會有擔心害怕。

如果再碰到有心人士,就可以大做文章了。我會想到的是:如果「教育」是可以公投的,會不會將來有一天,國中生物課本教的不再是「進化論」而是「神造論」;如果「婚姻」的定義是可以公投的,會不會將來有一天,異性戀才可以搭高鐵、非異性戀只可以搭區間電聯車。

還是,以上的兩個如果,其實就是「愛家」公投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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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會聽到一個說法:「我就是不喜歡同性戀,但不代表我就是歧視同性戀」。的確,你可以有不喜歡的自由,但同樣都是平等納稅的國民,卻不能平等享有結婚權,那就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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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聽到一個說法:「同性戀可以結婚,但不要動我的民法」。我會想回應:「現今的民法,在民國 20 年時,都還是男尊女卑、父夫權優先,所以女子出嫁從夫、得冠夫姓;妻子的財產、離婚後的子女監護權,全都歸丈夫所有。民法在民國 74、85、87、88、89 年都曾修正過,在那時,你也都曾跳出來大喊「別動我的民法」嗎」?

而坊間、長輩圖,也一再地出現各種謠傳:

如果你擔心國中小的性平教育是否充斥 3P、人獸交、⋯⋯的內容,可以參閱一群國三生的回應(連結);如果你擔心會不會有一堆外國人因愛滋來參加台灣的健保而拖垮台灣,可以參閱疾管局的闢謠(連結);如果你擔心⋯⋯

等等,怎麼會有那麼多的謠傳?而且,都來自擁有雄厚資本的反同方啊!?或許,如上所述,這就是反同方想要達成「愛家」公投的最終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