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一個關於分手的勇氣故事,作者柚子甜剖析一段不能給承諾的愛情,當你願意勇敢面對不適合的彼此,才能瀟灑轉身。

「妳真的是很好的女孩,可是我不能和妳在一起。」看到手機訊息跳出這行字,我當下背脊一陣寒,全身發冷起來。

我不是跟他告白被打槍,也不是倒追失敗,而是──說實話,我也不明白現在是什麼狀況,以及,為什麼我們曖昧這麼久,卻遲遲沒在一起?

很少有人像我們這樣,互加 Line 的第一天就開始毫無冷場地熱聊。像是話題用不盡似地,跟認識十年的朋友都不一定這麼契合和開心。每天一睜開眼睛就搶著說早安,手機叮咚叮咚地召告對方又來訊息,我們像兩隻孔雀,爭著開屏給對方看自己的羽毛有多美麗,同時著迷於對方眼裡倒映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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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熾熱的相處,不代表他願意跟妳定下來。這是我在他身上學到的第一課。

「妳真的是很好的女孩,可是我不能和妳在一起。」收到這封訊息的時候,我們已經曖昧至少三個月。

並不是說曖昧三個月有什麼不對,每段戀情都有自己的步調。但是我們的關係進展非常快速,幾乎不到一個月,相處就已經像熱戀期情侶一樣,感情濃得像化不開的麥芽糖,卻沒有人開口說要在一起。更可怕的是,女人的感覺可以清楚地意識到,他似乎也只想留在這裡,每一次好像要更進一步了,他卻有意識地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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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不喜歡我嗎?好像沒有,他每天都還是主動敲我,願意為我做很多事、花很多心思在我身上、帶我去很多地方、好到勝過歷任的男友。

我當時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只知道這樣熱烈的「曖昧」久了,幸福也漸漸變成了折磨。身邊的好姊妹從一開始會興高采烈地問「在一起了沒?」,到後來開始懷疑地問我:「怎麼還沒在一起?會不會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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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明白,因為當時的我也單純地以為,兩個人互相喜歡久了,總會在一起吧?就算不告白,至少也會自然地越走越近,最後默認成為情侶。但沒有想過什麼樣的狀況,是我在那條線旁邊等他過來,但他卻走近又後退,後退又走近,而當我想走了,他又把我拉回那條線旁邊等待。

為什麼我不主動說開?其實不是沒考慮過,一來是我膽小,從來沒有主動告白的經驗;二來是我有個預感,說開了我們就破局了,而以當時的我而言,是沒有勇氣承擔這種後果的。因此,我只能懦弱地一直等,一直等。

第一次「分手」的勇氣:如果你沒辦法給我要的,我情願不要

收到那句話之後,我腦中像有一根神經突然斷了。即使全身發寒,我還是冷靜地看著他的訊息。

「很抱歉,我心裡還有過去的影子,所以沒辦法跟妳定下來。」他的訊息持續跳出來:「但還是謝謝妳,給我這幾個月的美好時光,和妳在一起,真的很快樂。」我看著他的回答,心裡多少有個底。他過去有不少感情糾葛,只是不曉得哪一段還糾纏著他,亦或是過去舊債的加總,讓他不勝負荷?

「妳就給他機會嘛!他又不是說不愛妳,妳可以陪他慢慢走出來啊。」身旁的朋友聞聲勸道:「等他慢慢好起來,就會跟妳在一起了。」「不用了,如果真的愛我,他會自己走出來追上。」我說:「我之前已經懦弱太久了,這次我要選擇站在自己這邊。」

我冷靜地在訊息裡謝謝他這幾個月的陪伴,也謝謝他願意跟我坦白,然後我關掉他的對話框,開始不讀不回。

妳說我不難過嗎?不,我非常難過,痛苦到像被推落懸崖溺水一樣。明明上個禮拜才一起出去,明明昨天為止都還聊得很開心,就在一個無預警地下午,有一個巨大的夢幻泡泡被戳破了。

我知道他不是壞人,也不是不愛我,這讓我學到的第二課:離開渣男容易、離開不愛妳的人也很容易──但離開一個不壞也不是不愛妳、卻沒辦法給妳承諾的人,非常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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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知道,很多女孩在這種時候,會因為「不是不愛」而做出更多的犧牲:願意等、願意陪、願意守候他回心轉意,賠下了更多無價的時間和心神,只因為「還愛」。

我當時沒這麼做,是因為我雖然膽小,卻懂得自己要什麼。「承諾」在感情裡對我來說很重要,願意一對一的定下來,關係才有繼續走下去的可能。如果辦不到,什麼都別談。

在這段關係裡,第一次選擇了結束的勇氣:「如果你沒辦法給我要的,我情願不要。」

第二次「分手」的勇氣:不收「朋友卡」,我們好聚好散

後來我們的關係,竟然在我勇敢「斷捨離」後,出現奇蹟似地轉圜。

可能是因為我沒打算「慢慢陪他好起來」,反而讓他開始反省,自己是否該好好振作起來、好好珍惜身邊的人,不要再被過去的陰影困住。他很有誠意地回來聯繫我,也做了很多改變,我們關係在他努力下,開始逐步修復。直到某一天,他稱呼我為「女朋友」。

對他來說是一大步,對我來說也是一大步。我當時也以為,有了承諾的感情,終於可以好好在一起了。

不過美好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天長地久,本質上,我們其實個性和價值觀差距非常大。當熱戀期的甜蜜過去之後,就進入了很長一段「根本磨合不了的磨合期」。有時候是他咬牙硬忍,有時候是我做過頭討好;有時候是他想再重燃火花,有時候是我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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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後來真的磨不下去了,在最後一次攤牌時說了一句:「我們先退回朋友好了」。

我覺得自己好像被同一個人分手兩次。不,其實這也不能算被分手,而是被對方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地發了一張「朋友卡」。

在感情中,被另一方發過「朋友卡」的人不少,很多人也貿然地收下,以為這沒什麼,認為只是彼此冷靜一下、好好修復關係的機會。但是我卻不這麼認為。當時理智還沒斷線,我靜靜地反問了一句:當朋友的意思,是維持一對一的關係,只是暫時拉開距離;還是擁有去外面找新對象的自由?」

他說是後者,我說,那不用了,我們直接分手吧。

我心裡很清楚,如果對方已經可以「允許妳有另覓對象的自由」,那表示他已經是不在乎的人了。不在乎的人,不管玩什麼都不會輸。而我,不願意因為「還愛」,而在不對等的關係裡繼續拖磨。

這是我第二次選擇結束的勇氣:「我寧可當個堂堂正正的前女友,也不想跟你未來的新歡爭寵。」

拒絕「朋友卡」不容易。因為那需要戳破「表面和平」的幻象,直視血淋淋真實的勇氣。這時候我也發現,在一次次地選擇之後,我在關係裡變得更勇敢了。

尾聲:愛情中「勇氣」的意義

從來不談復合的我,沒想過會跟同一個人結束兩次關係。後來也很慶幸,如果真的不小心走入婚姻,搞不好會需要第三次。

很多人以為「離開不適合的愛情」這種事,是天生能做到的。其實沒有,在每一次狠心決斷之前,也懦弱了大概一百次、逃避了一百次,最後終於知道不能再騙自己了,第一百零一次的時候,咬著牙帶自己頭也不回地走了,這才叫「勇氣」。

勇氣不是天生勇敢,而是始於一種相信:

相信自己已經盡了力、相信自己會好起來、相信自己配得上的愛情不是只有這樣。

勇氣是,即使現在的痛苦,也知道現在這一切,是為了帶自己去更好的地方。

說到底,這其實是一種對自己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