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戰爭歷史裡被隱匿的女性身影,從口紅談論至戰爭裡的性暴力,那些零年前夕的女人們,經歷歷史沖刷,領我們走向平權的路徑。

零年前夕的女人

作者:何曼莊(作家)

1939 年、4 月 15 日,台灣雲林縣三姓寮地主之女吳赫,嫁進了土庫鎮新洽記黃家,婚禮當天賓客約 60 人,在院子搭建的棚架下,舉行日式婚禮,吳赫身著西式白紗禮服,新郎黃乾冰與其他男性成年賓客穿西服,其中幾位日籍紳士甚至穿了燕尾服、戴著禮帽與金絲眼鏡,男學生則穿著卡其制服,全都是當時日本常見的款式;至於小女孩們或穿洋裝、或穿水手服,成年女性則著和服、梳日式髮型,然而年紀較大的女士,則穿著漢服梳著包頭。這所有的細節加起來,都比不上式場正中央那兩幅巨大太陽旗搶眼,在那個時期,殖民政府正全面推動「皇民化、工業化、南進基地化」三大政策,把台灣當成支援南中國戰線的後勤據點,在這小鎮似乎仍未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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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禮之後 6 年間,吳赫女士生了三個孩子,她的先生寫信給崇拜的日本作家,求賜三個孩子的名字,分別是日語發音的漢字;「浩(Hiro)」、「郁 ( Iku )」、「禎(Sada)」。到了 1945 年,日本戰敗,國民政府接收台澎金馬,官方語言從日語變成了漢語,隔年,「嬰兒潮世代」的第一年,黃家的次女出生,名字是漢語的「金美」,就是我的媽媽,對我來說,1946 年,是名副其實的「元年」。又過了幾年,黃家的七叔結婚時,已經沒有人穿和服了,在大合照裡,我的媽媽站在角落,表情有點怨懟,原來是她想穿的新洋裝——訂做的緞面連衣裙,胸前鑲了亮片——被吳赫女士很大方地借給不熟的花童穿了。

衣服、頭髮、與化妝,這些被大男人們看不起的「女人玩意」,其實敏銳地反映出一時、一地、一念之間的脈動,為歷史研究提供了精準綿密的線索。舉例來說,1939 年,英國婦女上街時常帶一種附肩背袋的小盒子,裡面裝的是防毒面具,而雜誌上的時尚重點是如何在防空洞過夜而保持臉不出油,護理人員並會用紅色的甜菜煮成克難胭脂,畫點妝能讓女性傷者心情好些;1943 年,在奧許維茲集中營裡,未死的女性囚犯日夜辛勤縫製的是,納粹黨衛隊夫人們的宴會服,官方說衣料來源是「加拿大」——其實是從猶太人家中與身上剝下來的衣物;一名剛領到碩士學位的德國少女 Ursula Schewe 在柏林經營一間服飾店,在盟軍日益瘋狂地轟炸柏林的日子裡,她的訂單卻沒有變少,反而得多請兩個學徒來幫忙;在《零年》裡有個小故事令我難忘:1945 年戰爭剛結束時,補給後勤混亂,難民都餓著肚子等待食物,後來收到一櫃物資,打開來是滿滿的口紅,肚子都填不飽了,要口紅幹嘛?但英軍救護組指揮官戈寧中校(Lieutenant Colonel Gonin)回憶:

「這是場及時雨,我相信對這些女囚來說,口紅比什麼都有用。這些女人躺在床上,沒有床單、沒有睡衣,但雙唇豔紅。你看著她們四處遊蕩,身上只披了條毯子,但雙唇豔紅⋯⋯終於有人做了點什麼,讓她們重新變回一個個體,她們是某某人,不是手臂上刺的數字。她們終於又可以開始打扮,口紅將人性還給了她們。」[1]

跨越海洋,同一時期在日本殖民下的台灣,第一高女(現在的北一女中)將學生制服從紺色(一種深藍色)裙裝改成了「國防色(卡其色)」、褲腳收緊便於勞動的工作褲裝,每個人的工作褲,還是由岡部老師在課堂上畫出版型,學生自己做的。此外,標準國防女學生配備還包括塞滿棉花的防空頭巾,急救包跟三角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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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穿上褲腳收緊的長褲做些什麼呢?1941 年入學的井上清美女士記得[3],每週有一到兩次,必須從學校扛著鐵鍬等農具、挑著桶子走路到幸町(今台北市幸安市場附近)的菜園,有時是灑水灌溉、有時得用新鮮的屎尿施肥,每次農活大約歷時半日,用的是上課時間,種的是落花生跟番薯。根據其他紀錄,總督府有時還會調派日籍學生去統計資料、調查事務、搜集情報,有時也支援軍方到飛機場、台灣神宮做某些機密作業。1944 年的「緊急學生勤勞動員方策要綱」、「學生勞動令」頒布後,無論台籍或日籍學生都要挖防空壕,縫製防空頭巾、慰問袋、蒲團、軍服、標章等,從學校帶掃把、畚箕去打掃神社、醫院;有時在醫院幫忙洗衣服、寫信、表演節目。緊急頒布的動員令還包括「女子挺身隊勤勞令」,「挺身隊」原意是指「婦女義勇隊」一般的女兵自願役,但從事後的紀錄看來,「挺身」是「慰安所」強拉軍妓的許多掩護名義之一。

在戰爭的顛沛流離之中,性的角色變得原始而工具化,極度衰弱的女人渴望性,因為性慾讓她感到自己活著;疲累的軍人需要發洩性慾,征服女人讓他覺得自己強大,所有的掠奪都包含性侵,所有的女性通敵都跟性有關,然而「慰安婦制度」尤其令人毛骨悚然,它將強姦系統化、合法化,並夥同整個社會的視若無睹,在戰爭結束之後,持續而沉默地壓迫身心受創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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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娼妓被人唾棄,一旦進入和平狀態,老百姓便會開始清算「女巫」,哪個女人在戰時為了絲襪與熱湯而與敵人共枕,到了戰後注定要被剃光頭髮、遭眾人吐口水,甚至會被當眾處決。然而戰敗國遭受的報復威脅也一樣可怕,布魯瑪寫到:「最能用『羞辱』回敬『羞辱』的方式便是強姦女人,而且是在大庭廣眾下,在無助的男人面前。這是人類衝突中最古老的恐嚇方式⋯⋯

戰爭中的女人總是倒楣,但戰爭也同時打壞了既有的階級與阻礙,給予女人掙脫束腹裙裝、穿上長褲,走出家庭的機會,製造了女權提升的空間。布魯瑪寫道:「這一段無法無天的時光造成了深遠的影響。」在戰後的日本,世家淑女必須用骨董傳家寶交換食物;身穿美麗昂貴的古和服踩過泥濘稻田的景象並不罕見;沒落貴族的女兒迫於現實嫁給財大氣粗的新貴[4]

貴族女性出了深宅大院,而平民女性則本能地追求更優質的基因:在 1945 年,西歐國家少有男性蹤跡,剩下的男性不是俘虜,就是身無分文、營養不良或意志消沉[5],許多荷蘭婦女因而投向高壯的加拿大軍人懷抱;戀愛、婚姻、生產讓男女都覺得自己又回歸到生活常軌,1946 年是荷蘭史上最多新生兒出生的一年(27 萬 7000 名合法婚生、7000 名非婚生[6]),當然因為衛生條件不好,感染性病的人數也大幅增加了。因為戰爭,女性學會了操作機器、修車、護理、各種粗活與家庭手工,變得更加獨立,當時的法語出現了一個詞,帶有貶意地描述這些女人變得「男性化(hominisé)[7] 」,但是男性化又怎樣了?法國早在 1944 年,「因為男性不足,而當局假設妻子會與缺席的丈夫觀點一致」,而給予女性投票權,接下來 4 年內,義大利、日本、比利時、羅馬尼亞與南斯拉夫的女性也先後獲得了投票權,那些在零年被批評「不像女人的女人」,不只是戰後嬰兒潮的母親,也是未來女性(也就是現在的我們)走向平權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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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的慘痛教訓,催生了聯合國與國際刑事法庭的成立,在零年至今的 70 餘年間發展成為龐大的國際組織,定義了現代世界獨有的「國際社群」一詞,然而紐倫堡大審 22 名個人與六個團體被告、東京審判二十八個被告,當中沒有任何一人因為強姦、性侵害、性暴力與性奴役而被判刑,這是人權工作者與國際法律師們心中永遠的痛。

剛剛過去的 2016 年,對國際法與女權是至關重要的一年,在塞內加爾組成的國際混合法庭,以個人名義起訴(而不是起訴政權)查德前總統哈布瑞並判以重罪,罪名包括放任性侵、性奴役與反人道罪,從此系統化性奴役——例如慰安婦政策——不能再躲藏於合法的共犯結構下;同樣在 2016 的瓜地馬拉,有兩名前任軍官因為 34 年前在一處小村莊設立「慰安所」,奴役原住民婦女而被起訴定罪,這是第一個國內法庭以國際法起訴戰犯、史無前例的指標性案件(Landmark Case);而在六月,前南斯拉夫問題法庭出版性侵主題案例書籍,總攬 1991 年前南斯拉夫內戰開戰以來,25 年間起訴戰爭性侵案的過程以及突破,受害人有男、有女、有孩童、也有老人。回顧 25 年來的案例,會發現起訴性侵的過程,必定是漫長而充滿挫折,但重要的是,在短短四分之一世紀以內,國際法已經跨越了人類數世紀以來的道德鴻溝——憑藉著無數受害倖存者勇敢作證,律師與工作者長年投入時間與專業,我們用遲來的正義,證實了性侵不是受害者的錯,可恥的是加害者,強姦是戰爭工具,性奴役是反人道罪,人皆得而誅之。而這一切推動法制進步的動力,都來自 1945 年遺憾的劇痛。

歷史的英文單字拆開來是His + Story,確實史書大多是男人為男人所寫的, 想知道女性在當時怎麼活,得非常努力尋找蛛絲馬跡。我喜歡布魯瑪是因為他的溫柔,他接納人的冷漠、自私、無禮、以及貪得無厭,也對匪徒、小偷、妓女、放蕩的女人寬容看待,他站在最受壓迫最渺小的人的角度寫歷史,而我們正是渺小而努力生存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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