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婚姻平權修法現場,一位母親與同志的對話,究竟「我們沒有歧視,但我們反對你們的存在」意味什麼?讓我們理解社會,持續對話。

撰文/洪任賢(臺師大美術所學生)

撰文日期/西元2016年11月14日

以愛之名,行恨之實!

2016 年 11 月 13 日 14:30—17:30,我離開性平圈的同溫層,站在第一線,踏入由下一代幸福聯盟主辦的反同婚運動:「婚姻家庭,全民決定」。他們企求將婚姻平權法案訴諸公投。現場亦有支持婚姻平權的團體舉著標語,為人權發聲。

過程中,不僅有基督徒指著這些團體謾罵:「你們跟豬狗一樣,都是畜生!」、「一群變態!」甚至,當他們的活動接近尾聲時,我站在凱達格蘭大道和中山南路的交叉路口舉著標語:「歧視會殺人,你們都是兇手。」也遭反同婚者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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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基督徒女士對我說:「我們沒有歧視同志,我們對事不對人,我們只是不願意讓同志婚姻的法案通過。」

『為什麼?』

「因為你們不能生小孩。」

『可是很多異性戀也沒辦法生小孩啊!況且現在很多異性戀不生小孩是因為沒錢養小孩,無關婚姻平權,這是臺灣整體社會結構的問題。』

「你講的那些異性戀的狀況不一樣。」

『對!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我們就是應該要尊重不一樣的生命。』

不知為何,她突然暴怒對我大吼:「你們侵害我們的權力!」、「你們欺人太甚!」、「你們少數霸凌多數!」

我也不客氣地回應:『我們結婚到底干你們什麼事!』

活動結束後,我非常難過,在獨自走回家的路上,一方面自責自己在溝通的過程中被憤怒控制,一方面向神說:「主啊!祢看到這樣的衝突與分裂一定很難受吧!我知道祢就是愛,可是我們沒有活出祢的榮耀,我們彼此對立。」

神反對同性戀,卻支持奴隸制度?

我離開教會將近一年又四個月了,離開的原因是當我向教會的牧者出櫃後,他積極想把我送到社團法人臺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簡稱,出埃及協會)做「性向治療」。縱使我清楚理解上帝愛我,祂愛我本來的樣子,但在害怕之際,我選擇離開教會。把我推離教會的是「人」不是「神」!

教會人士不贊成同性婚姻,因為他們認為聖經在多處指責同性戀,上帝不喜悅同性戀者。

  •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18:22)」
  • 「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20:13)」
  •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6─27)」
  •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但我困惑的是,神在聖經中默許奴隸制度,難道奴隸制度是正確的嗎?如果要貫徹聖經的思想,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恢復奴隸制度?

  •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歌羅西書3:22)」
  •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提摩太前書6:1)」
  • 「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提多書2:9)」
  •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彼得前書2:18)」
  •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以弗所書6:5)」
  •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加福音12:47)」
  •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地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地轄管。(利未記25:44─46)」

每當我向教會人士提出奴隸制度的疑慮時,他們總說「那是他們那個時代的事情。」依教會人士所言,我反思:「神若真的不喜悅同性戀者,那也是他們那個時代的事情。」如果奴隸制度是錯的,為什麼神會默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沒有人可以真正瞭解整本聖經,我們的理解都非常有限,敬畏上帝的基督徒不能妄稱神的旨意。當我們用屬世(人)的眼光去詮釋屬神(聖經)的話語時,就會形成一本聖經各自表述的現象,這也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不同派別的教會與體系存在於世。

歧視會殺人,你們都是兇手!

當我們戴上有色鏡片看世界時,我們會對他人產生歧視、偏見、不理解、不認同,對立、仇恨、攻擊就會接續發生。2000 年 04 月 20 日發生的葉永鋕事件與 2011 年 10 月 30 日發生的楊允承事件,均是「歧視會殺人,你們都是兇手」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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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人士正是基於這樣的歧視與不理解,才希望將婚姻平權法案訴諸公投,讓全民決定。但我有一個較激進的反思:「你結婚,有經過我同意嗎?你們異性戀結婚,有問過同性戀的意見嗎?」又或,「婚姻家庭,全民決定,那以後每個人結婚都來全民公投?」

2016 年 11 月 10 日,一群異性戀家長站出來挺婚姻平權:「愛不應分性別」。家長許博任表示:「作為一個敬畏上帝的基督徒,我們其實沒有辦法妄稱說,到底上帝喜不喜悅同性戀,跟同性戀的婚姻,任何這樣子代替上帝發言都是危險的,我們要用以愛彼此相待,而不是用歧視,而不是用恐懼。」

神就是愛。整本聖經談的也是愛。當我們遇到與自己不同的少數時,應該以愛相待,尊重並接納不一樣的個體,而不是歧視與恐懼。真摯地期望臺灣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讓相愛的人能擁有彼此相愛的權力。

在此,獻上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母親的感情告白:

「同性戀是一種不可饒恕的原罪,同性戀者被判死後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如果他們希望改變,他們可以被治癒,遠離邪惡之路。如果他們願意遠離誘惑,他們會再次變得正常。如果沒有用,他們就應該更努力,這些是我發現我的兒子是同性戀的時候,對他所說的話。當他告訴我,他是同性戀時,我的世界天崩地裂。我盡我所能,想要治癒他的疾病。

八個月前,我的兒子跳下一座大橋自殺了,我深深地後悔自己對同性戀知識的缺乏。現在我明白我所受的教育都只是固執、偏見、缺乏人性。如果我曾經多去瞭解,而不是墨守成規,如果當初,在我兒子對我坦誠相見的時候,我能認真聽他說,我今天就不會站在這裡,心中充滿悔恨之情。

我相信,上帝為巴比的善良友愛而高興,在上帝的眼中,善良和愛才是一切。我不知道,當我每次重複著對同性戀的永世詛咒,每一次在說巴比是病態、墮落、威脅著孩子們的安全時,他的自尊,他的價值觀都被我摧毀。

最終,我對他的傷害無法補救,巴比翻過人行柵欄,跳向一輛卡車,當場死亡。那不是上帝的旨意,巴比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家長的漠視,他們對同性戀的恐懼。他想要成為一名作家,他的希望和夢想本不應該被剝奪,但被我們剝奪了。有些像巴比一樣的孩子,坐在你們的教堂中,與你們互不相識,但當你們唸出阿們時,他們會聆聽。

他們也許將不再禱告,不再向上帝祈禱理解、接納和愛。你們的厭惡、恐懼和對同性戀的漠視,會讓他們放棄禱告。所以,當你在家中或在教堂唸出阿們之前,先想一想,請記住,一個孩子正在聆聽。」──改編自真實故事的電影《為巴比祈禱》(2009)。

教會除了反對同志,還剩下什麼?

我走過在教會的總總困惑後,現在更是一個行動者。性平團體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將來、幸福而努力,我們在爭取的是希望一群被法律忽視的人,可以回到法律的懷抱,真正落實平等權,讓下一代可以更自由公平的生長在這片土地上。

這不僅僅是我們的人生,亦包刮別人的人生。除此之外,在其他社會議題上,如 2016 年的華航罷工事件、2014 年的太陽花學運等,我們都可以看到同志族群紛紛站出來,聲援社會重要的改革議題。同志族群為社會的付出並沒有比別人少。

反觀下一代幸福聯盟、護家盟、信望盟等教會團體,我們卻很少看見他們為社會福祉的議題出聲。只有當別人要結婚,別人要成家的時候,他們才會動用所有的人脈與金脈,阻擋別人應獲得的愛與幸福。

從輔仁大學校牧室向全校師生發送反同志公開信,到親子天下部落客 Eliza S Tseng 在臉書上公開批評性平教育與同性戀。當教會人士為自以為是的真理征戰時,難道沒有看見自己正踐踏著他人流下的血與淚嗎?我們還需要犧牲多少人,才能夠讓教會人士看見每一個人都是不一樣的,每一個人都是特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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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性別暴力不遙遠,我們想邀請你停下腳步看一看。藉由承認性別暴力的現況,我們希望喚醒大眾意識,進而透過具體而為的行動產生改變,走在這條路上,我們希望邀請你參與《性別暴力解碼計畫》,從現在起,你的行動、你的發聲都可能翻轉現況,你就是「活在更好世界」的星星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