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了你,必須愛你,曾為你活過的生命,與你共存,才有意義,所以不要浪費我的真心,因為那是最純粹的感情。」好樂團在《我把我的青春給你》這樣唱著。有沒有那麼一個人,你對他幾近一見鍾情?對他充斥著熱烈的情感,而無法強逼自己走遠,最後甚至把自己都縮小。親愛的,那不是愛情,而是崇拜。

親愛的,那不是愛情,而是崇拜。

生命裡或許曾經遇過幾個人,他富有才華、充滿靈性、滿溢智慧,以及一路走來在他身上的經歷種種,都讓你的視線一見著他便無法移去,好似旁邊的人都剎那成了無形,你的眼裡只容的下他,或者是說,你只願意讓他進入你挑剔的視線。

他讓你與他相處時,覺得枯燥乏味的生活突然有了活力,你們聊上了幾句,接著順其自然地聊上幾天、幾個月,好像你們生活至此,就是為了彼此而存在的,只是以前你從未發現,以為自己一路走來就注定自己一人孤孤單單了,喜歡的那些事物,只需要在自己內心裡消化,然而,遇見他,讓你以為自己孤單寂寞的靈魂終於找到一個一拍即合的人,你卻沒想到,這些僅僅是你單方的想像與感受。

可沒想到,這一切只是太短暫的幻覺和耽溺,漸漸地,在這段淡的可以的感情裡,丟失了自己,好像是進到感情的入口後,就在迷宮裡打轉,看不見透著光的出口,迷惘、無助、匱乏,是這段感情最佳的形容詞。

你不明所以,你以為自己終於得到的愛情,可從沒想過,這根本不是愛情,這只是崇拜,你崇拜他的才華洋溢、崇拜他的無拘無束、甚至崇拜他的放蕩不羈,當然回過頭來,你崇拜的一直是他已經擁有的成就與名氣,以為自己能夠和這種人交往,便是往上晉升了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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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你好傻,你就像是自己以前最瞧不起的那些傻女孩,談過那麼多或長或短的戀愛,怎麼還是如此不長進,如此的提得起卻放不下。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有捨才有得」,以前聽到這句話總是覺得:「又來了,這是多老派的勸人分手的話語阿」,可現在看看自己這個樣子,狀況就是提得起卻放不下阿,這樣的對象根本不是你一直以來希望牽手的對象,你只不過是被他的光環吸引,如果就這麼放下了,你會覺得可惜,因為這樣的對象是你從來不敢奢求與幻想的,好不容易讓他牽起你的手,怎麼能就這樣輕易放下呢。

可傻女孩,你不知道,一段感情最重要的是相處,最可貴的是溝通,最難得的是互相成長。

而不是你老是等待他每天跟你說不上的那五句話,跟你說他很忙碌,還有他的作品又讓他得到了多少掌聲,你曾想過,會不會是你不夠體貼,你告訴自己別帶給他壓力,因為他的工作已經讓他背負太多太沉重的壓力了,可你沒想過,你們交往以後,漸漸地,連說上幾句話的時間都沒有,連牽手看場電影的時光都消失了,還有,他不再在乎你的所有情緒,還有你的生活,他眼裡只有工作,只有他自己。

一段感情雖然不需要全天 24 小時膩在一起,但沒有交流的感情,不如放手罷了,有捨才會有得,雖然大家都明白,對於這段感情,有太多太多的捨不得,可這不是愛情,這僅僅是盲目的崇拜而已,跟這樣的強者在一起,說是虛榮或許有點太過,但這太不真實,在這段感情,已然失去了自我。

你並不需要靠著跟一個人在一起,證明自己的價值。

在你最璀璨的年華,你將你的心交給了眼前這個人,你說服自己成為一個比過往更柔軟的人,可你傷心、你流淚、你徬徨無措,你把青春給了他,而他傷了你好深好深,你明白,這份感情裡,崇拜得成份已經太多。

「我把我的青春給你,不是因為想換取忠心的美名,而是單純在最美好的年華,遇見了你,必須愛你,曾為你活過的生命,與你共存,才有意義,所以不要浪費我的真心,因為那是最純粹的感情。」——好樂團《我把我的青春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