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屏住呼吸,在101年的101煙火中謹慎地喘息。

「嗨,新年快樂。」

在電話響了第十二聲之後,那一頭終於傳來熟悉又陌生的聲音。
第一個字從話筒那一端流瀉出來的時候,我差點沒把肺給吐出來。

她像是在遲疑與等待什麼似的,靜默地讓看板上顯示的氣溫14度深深地沁入我的心底。我一邊思索該回以什麼語言,一邊佯裝笑臉,忘了她那邊根本看不見。


「新年快樂!你在哪裡跨年啊?」好不容易擠出了幾個路人甲也會講的字。

「喔,宜蘭阿。我一直很想從這裡看看日出。」我隱約可以聽見電話那一端的她急促地說,好像試圖用語言填補時間的空洞,以氧氣鋪滿生澀的缺口。

「我跟小拋他們在一起。宜蘭那邊冷嗎?」其實,在手機大塞車的四十分鐘之後,小拋他們早就不知道躲到哪裡去自強運動了,我這樣說,只是想要讓她「以為」在送走百年後,我不僅不願讓她一個人,這時的我也不是一個人,藉以維繫一點點可悲的自尊。

可是這樣精心設計的話並沒有多大的效果,那邊的她的語氣裡,似乎完全不關心我究竟是一個人,還是已經有別人。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悲哀的發現--
發現雖然所有的感情都起源於關懷和問候,
而當一切都結束了,也只剩下關懷和問候。

一種問候,兩種結果
前者能在寒冬裡溫暖寂寞,後者卻讓吵雜人群中的我相形失措。

「不會阿,還好,我們在室內…」她似乎轉過頭去,用手蓋住收音口,不知道小聲地跟誰說了什麼。跟我這邊比起來,她那裡極度安靜,像是海底鯨魚的胃一樣。

其實,我最想知道的,並不是她在哪裡、冷不冷、天氣如何、雲有幾層。
而是她句子裡的那個「我們」,到底指涉幾個人。

「我…晚一點再打給你好嗎?現在…先掰喔。」接著是措手不及的通訊截斷聲。

看來,我在心裡盤算的好多種新年問候版本,都沒有出場的機會。站在偌大的好丘廣場,卻一點也丘不起來。天空無止盡地在上方盤旋,空氣中似乎還壟罩著些許歡樂的煙硝味。

「你知道嗎,聽說今年12月12日是世界末日耶!」
「那也還有一年阿,怕什麼!」

鄰近的路人紛紛相聚,相擁,相倚,相依,笑著祝福彼此,跳著嘻鬧傳說的末世。他們的青春像是不會老去,而我卻在人潮裡獨自承受跨過百年後的孤寂。


孤單並不是沒有人陪伴,而是沒有想要的人陪伴(Flora & Segrin, 2000; Segrin, Powell, Givertz, & Brackin, 2003)。

我站在歲末年初的這一端,回首我們曾經的過去,轉身看看,那些曾經的甜蜜是如此的清晰,而今卻都成了回不去的回憶。


【最後一場電影】

那天,那雨,那夜晚,我們在威秀影城的紅漆階梯正式告別了過去。

她在我面前,揮手跟我說再見。那麼得靠近,卻又如此的遙遠。在冷風之間,我像影片剪輯一般閃過那些她曾為我冠冕的歲月。

我數度想伸出手抓住一些可能還留下的吉光片羽
數度期待在那天以前她所說的那些令人傷心的語言都可以不算數
數度想像她可能會笑著說:我們到附近再走走聊聊吧

但是這些都沒有發生,現實總是比限量還殘忍。

「那,我走了喔。」她說著,便別過了頭,讓寂寞的路隨著鄭愁予的《賦別》,就此展向兩頭。

不,或許只展向我的這一頭吧。看著異色的天空順著她的背影一路像潮水一般一直往前退去,我必須很努力很努力,才能穩住自己,讓自己不拔起腳跟追上去的同時,也不因無力而癱軟下去。


【一個想像的轉捩點】

多年來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
如果兩人的關係終有一天會隨時間凋零
如果彼此的喜歡終究會不敵誘惑而衰退
那麼,在愛與不愛之間,在對方離開之前

是不是有一種可能,
一種找到轉捩點(Turning Point)的可能?
在這個點之前,一切的改變都還有可能?


最近偶然讀了Caryl E. Rusbult的成名作之一「該走或該留?」以後,這個問題隨著她動人而樸實的文字,漸漸明朗起來。事實上,許多親密關係研究者都試圖在逝去的愛情裡找尋這個轉捩點,但都不幸失敗了。

為什麼呢?

就像梁靜茹所說,愛你不是兩三天,離開你也是。

雖然承諾與依賴,會因為漸漸變得不愛了而消失。可是弔詭的是,當事人常常忽略了這一點,甚至總是到很後來才發現,原來這段關係早已問題重重(Kellas, Bean, Cunningham, & Cheng, 2008; Weigel & Murray, 2000)。

「人們不一定會在某個特定的時間點主觀地感覺到自己早已不愛對方,或者其實根本還有另一個人,比躺在身邊的他更好。真正的事實是:人際關係總是會隨著時間漸漸變質。有一天,他可能會發現自己更享受於其他同是與朋友的談話和笑聲;幾個月後,他可能發現與妳做愛所產生的歡愉,並沒有想像中那般美好,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變成一種例行公事;再過幾個月,他會注意到原來和其他朋友聊天的時候,他更能說出自己的心事,別人也更懂他的想法,更能給他期待中的回應…」(c.f.,Drigotas & Rusbult, 1992)

於是,你從他的生命中一步一步地退出,用彼此都沒有感覺到的速度;
於是,當他說出不再愛你的時候,往往為時已晚,挽回已遲。


【兩類分手】

「所以,我們真的是沒有可能了?」

這已經是我這三週以來,不知道第幾次問他這個問題,問到我自己都煩了。

可是,我還是無法停止。因為我還抱著一點希望,希望在這麼多次的嘗試之中,他能就著一些憐憫或同情,說出「或許可以再試試看」或是「我不知道」等模糊的答案。

「我的心已經被磨平了,現在的我真的沒有辦法…」他無力地說。

「所以你已經不愛了?」我敲著鍵盤,忐忑地等待視窗上即將出現的文字。

「嗯,不愛了。」

「可是,你之前明明說還可以一起努力的,為什麼…」

「但是現在沒辦法了,我好累…對不起。」

我很不喜歡自己變成這樣,可是身體和思緒卻像是被拖入流沙一般,深陷他所存在的世界。長期以來,我的世界一直由他所支撐,如今這根柱子斷得如此徹底,要我如何用自己的力量,重新站起來面對他?

「你這個大騙子!」

朋友將她和前男友的對話紀錄轉給我,問我他們兩人是不是還有可能,然後一邊哭啼地抱怨說他說話不算話。我聽了很難過,很難過她為了感情變得如此憔悴,也很難過她似乎始終不懂承諾的弔詭:我們總是用過去的自己答應未來的關係。

於是,當承諾崩碎,你無法責怪他,因為過去的他,的確曾經如此愛你,
於是,她的大腦裡只好重複地播送著:

「為什麼一個曾經愛我的人竟轉瞬就變了?」
「難道他真的不再愛我了?」
「要怎麼樣,才能挽回他的心?」

許多人在分手之後都喜歡問一個經典的問題是:「為什麼他要走?」,只是這個問題脫口而出時,並不是想要獲得問題的真正解答,而是希望能獲得一個滿意的結果--繼續回到我身邊。

從這一點開始,兩人就走向不同的路了。他堅持無法繼續,而你,還相信只要一起努力就有契機,相信或許只是某些地方搞錯了。

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們漸漸能接受她離開的事實,或者用一些理由來說服自己為何對方會離開(Sorenson, Russell, Harkness, & Harvey, 1993)。可是不論當初分開時,她提出的理由是什麼、你相信的又是什麼,在這百百款的理由當中,只有兩種理由是真的--你不再能滿足她的需求,或是有其他的人更能滿足她的需求:


更好的第三者(Best Alternative Breakup, BAB):

 

大家都認識第三者,卻很少人知道,第三者可能不只一個。這裡的意思並不是說你的她沉魚落雁,傾國傾城,勾引了各種男人,而是指你在他心目中的重要性,在不知不覺中逐漸地被瓜分。

 

從前她難過有心事時,總是第一個打給妳分享,讓你呼呼她額頭,給她臂膀;現在你總是很忙,她的心情出口可能在一次偶然中,換成了某同事或朋友;從前你總是陪他一起逛街,一起散步,一起看電影,夏日跑長長的沙灘,冬夜喝熱熱的關東煮,你的陪伴一直是她的依靠,她的笑容也一直是你辛苦工作的解藥。如果能這樣一直幸福下去就好了。當你無法繼續提供這些陪伴的時候,當你為了專案,薪水,課業或其他人生關鍵忙得焦頭爛額的時候,當彼此分開兩地又不細心維繫的時候,別人就可以趁虛而入--她開始找姊妹去逛街,和大學朋友一起去海邊,甚至,和初次見面的人一起進電影院。


這邊談到的朋友,同事,姊妹,並不一定是搶走她的真兇,而且他們可能壓根兒都沒有想要做這件事情。可是,他們的存在會讓你的她變得「適應」了:適應了沒有你的陪伴,沒有妳的臉頰,沒有你的電話,甚至沒有你的日子。


奧地利作家褚威格曾說,「習慣」是最恐怖的一件事,待到某年某月某一天,這些人蠶食鯨吞了你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她便不得不開始思考:為何我要留在一個無法滿足我需要的人的身邊。

 

空虛的陪伴著(Empty Relationship Breakup, ERB):

 

在那麼多消逝的歲月裡,有一個畫面我一直無法從記憶中抹去。在鎮日的衝突與冷靜之後,我終於逮到機會約她出來,將事情問清楚。


「妳還愛我嗎?」沒有電影裡的浪漫,有的只是忐忑的不確定感,甚至這幾個字從我嘴裡冒出來的時候,我數度都懷疑,那是不是自己的聲音。


「嗯…」她將埋在叉燒烏龍麵碗裡的頭抬起來,停頓的時間像時頭壓迫著心臟的脈門,呼吸變得困難而緊繃。我開始後悔問了這樣的蠢問題。


「我希望你能好好的,沒有我的日子你也能過得快樂。」她還沒說完,我在心裡就暗暗罵了髒話(歐,我不是故意的)。奇怪了,如果希望我快樂,就不要走啊,如果要走,又為何要祝福我?


可是後來我逐漸明白,當時如果換做是我,也只能說出同樣的答案。


因為愛一個人,所以希望他能幸福,也希望給予他幸福的人是自己;

因為曾經愛一個人,所以還是希望他能幸福,只是也遺憾這個人不是自己;


只是我仍然不明白,為什麼原先相愛的兩人會走到這一步?


幸好,Rusbult也提供了這個問題的答案:因為這世界能給予她的,遠比你能給予她的還多了。換句話說,你不再特別,不再重要,不再只有你能滿足她的需求,橫在你們之間的不是愛,只是空虛的慣性感情(DeWall, Maner, Deckman, & Rouby, 2011; Le, Dove, Agnew, Korn, & Mutso, 2010; Murray et al., 2009)。


如前面所說,我們可能因為各種的原因分手(何思瑩, 2008; 徐珮瑜, 2004; 陳月靜, 2001; 陳亮晴, 2011; 劉惠琴, 1995; 魏郁潔 & 江承曉, 2009)。但是,不論他究竟為何遠走,也不論他提出什麼理由,當感情變得空虛,需求無法被滿足,或是出現更滿足他的人,往往也象徵關係瀕臨了終點[1](Drigotas & Rusbult, 1992)。


【三種持續關係的形式】

如果按照心理分析學派的慣例,你可能看完之後頓悟了一下「ah,ha!」
但是了解原因往往不等同解決問題。光只是一邊皺著臉喊阿嘶(咳,是阿哈)並無法有效讓關係維持,如果說空虛的陪伴著和更好的第三者主導分手,那麼下一個問題是:

是什麼讓我們留在一段關係裡?
而且,有時一段關係變得空虛,我們也不一定會離開不是嗎?

關鍵就在「承諾」與「依賴」。

什麼是承諾呢?

本來這次也想敷衍地回應「公嘎你識,鬍鬚攏打結!」,畢竟有關承諾的研究幾乎跟選舉前天橋上的旗幟一樣多(e.g. :Amodio & Showers, 2005; Cross, Bacon, & Morris, 2000; Gonzaga, Keltner, Londahl, & Smith, 2001; Lehmiller, 2009; Masters, 2008; Molden, 2010; Ogolsky, 2009)。

但是一想這樣回答的話,或許不幸早逝於癌症的Caryl E. Rusbult會從墳墓裡爬起來用墓碑敲我,不禁心生敬畏起來,於是還是簡單地跟大家說明一下好了。

最簡單的定義是:想要跟一個人,一起渡過漫長的人生(Rusbult, 1980)。

沒錯,我第一次讀到這個定義的時候,差點噴咖啡在鍵盤上。想當年如果我在哲學系說出這樣的定義,一定會被教授電到像猴子一樣吱吱叫,因為這樣的定義根本就是套套邏輯阿!

「如果彼此一直想在一起的話,大部分的都會維持比較長久的關係」--這不是廢話嗎,算哪門子的定義阿? [2]。

所幸,後來 Rusbult 對於這件事情做了一點澄清。Rusbult 認為在討論什麼是承諾之前,我們可能要先留意的是:兩人之所以會留在一段關係裡,可能有很多不同的原因。

因為滿意這段關係而想在一起:

這應該不用我多做解釋了吧?如果跟一個人相處總是充滿愉快和歡樂,笑的時候比哭的時候多,就算是在妳哭的時候,他也總能哄得你破涕為笑甚至笑到腸子打結,根本不會有人想離開阿!畢竟人生嘛,常常都是一個「爽」字了得。大家都知道快樂是會傳染的,(Fredrickson, 2004; Gable, Gonzaga, & Strachman, 2006),我們喜歡跟讓自己心情好的人在一起,而他們也往往帶給我們一段穩定美好的關係(Gonzaga, et al., 2001; Philippe, Vallerand, Houlfort, Lavigne, & Donahue, 2011)。

因為覺得「應該在一起」而未離開關係:

可是我們所存在的世界並不是白雪公主的童話王國,上述的關係常常是可遇而不可求。或者,數度以為自己信運地遇到了右先生/小姐,但一段時間過後才發現,那些關於幸福溫柔的想像,一直以來都只是自己的想像。

台灣的朋友更可能是如此。

古時候西方心理學家Lee曾提出著名的愛情風格,將情海裡浮沉的人們,曲分成六類(c.f.,Hendrick, 2004)[3],但台灣人承襲了東方五千年的優良傳統與島國的民族風(?),愛情風格遠比Lee想像中還要複雜許多。

比方說,犧牲奉獻型的朋友總是在感情裡無怨無悔的付出,受盡委屈又不忍訴苦,用悲情的阿信姿態,試圖能獲取對方的愛(卓紋君, 2004; 蘇巧因, 2008)。他們受傳統思想的規範較深,有時候就算在婚姻或戀愛中落淚的時間比歡樂的時間多,他們也覺得自己「有義務」留在關係裡、已經付出了這麼多不忍離去、或者覺得這些委屈是「自己應得」、「上輩子相欠債」。

如你所預期的,這些人過得並不好。可是若將他們硬生生抽離該段關係,會感受到更大的恐懼與不確定感。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家暴案件頻傳的今日,還是有些人躲在陰影裡,啃著手指默默哭泣--儘管這並不是理性得做法,長期的不平等與權利低落已經使得她們不習慣去改變,去爭取,去突破什麼。

只是形式上的在一起:

「我只是想知道,妳曾經喜歡過我嗎?」和第一個女朋友分手的時候,我一直很想問他這句話。雖然後來很俗辣,並沒有說出口,做為取代地我問了另一個問題:

「那,你當初為什麼答應要跟我在一起?」

「一開始覺得你很有趣,後來漸漸覺得平淡了…可是我之所以現在才說,是當時覺得好像在一起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樣子…。」我記得當他說出這段話的時候,我前額幾乎糾結地昏熱了一陣。

她可以說他變得不愛我了,也可以說她愛上了別人,這些我都可以接受,可是這種「無所謂」式的回答,讓我覺得自己很不值得,畢竟對她來說,生命裡有沒有我,都沒有很大的不同。

遺憾的是,我們所生存得地方,的確血淋淋地存在著許多消失熱情卻不放下的感情,存在著許多有名無實的婚姻,像雞肋一樣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四個關於需求的問題】

正如同醜小鴨會變天鵝,雞肋有一天也可能變成鵝胸,鴨賞,或豬蹄膀(?)。

我們的愛情並非總是這麼缺乏控制感的。一般來說,還是有一些方式可以協助你確認,辨識,早期發現與了解,他的心是不是還在你身邊,或者讓他繼續留在你身邊。無聊著挖鼻孔摳指甲的時候,你可以問問看自己下面這些問題(Drigotas & Rusbult, 1992):

對他來說,什麼需求是重要的?

而你,是否滿足了這些需求?

是不是也有其他的人,同時也滿足了這些需求?

而他(們),滿足了多少?

以前我們都以為,維繫關係的最佳方式是滿足對方的所有需求(Need),畢竟如果把她呵護在長心照顧得無微不至,他又怎麼有能力離開你?

Drigotas & Rusbult(1992)卻發現,重要的並不是你給了他什麼,她得到了什麼,又缺乏什麼,而是--你是否給了她真正需要、對他來講真正重要的東西,而且你的給噢,是否真的與別人有所不同?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劈腿

許多大老婆(或大老公)常常納悶,為什麼她都已經有了我,卻還要找別人?而且,如果她真的比較愛他,為什麼不乾脆放我自由,還要玩三角習題?

另一方面,第三者也常常不懂,對方口口聲聲說比較愛我,跟元配只是虛應故事,那為什麼不願意給我一個承諾,只是一再的拖延,敷衍,哄騙?

而我,是否又該等待他那些遙遙無期的支票?相信她一次又一次的謊言?
答案很簡單,那是因為妳和她滿足了他生命中重要的,不同面向的需求。

也就是說,雖然演化或人格的研究上都指出,大部分的劈腿行為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Gordon & Baucom, 1998; Harris, 2003; 張榮富, 陳怡秀, & 吳杭彌, 2011; 黃貴美, 1991; 蘇巧因, 2008),是否要繼續相信他還是得問問「失主」你自己的能耐--在你能夠完全取代對方之前,永遠都有再傷心的風險[4]。

【六種依賴需求】

那麼,究竟我該滿足他哪些需求呢?

按照一般科普書的寫法,就是搞個一二三四五六,所以聰明如你,應該會訝異為何這段的標題為什麼直接從「四」跳到「六」。

關於這點,Drigotas & Rusbult (1992)可能會無奈地告訴你,本來應該是「五」的。

或許你曾讀過多年前的文章「你是不是不愛我了」中,Gary Chapman區分出五種人類的基本動機,無獨有偶地,Drigotas & Rusbult一開始也票選出一般大學生最重視的五種需求(c.f.,Drigotas & Rusbult, 1992):

親密(intimacy,20.32%):分享非常私人的感覺,想法與秘密,話題橫跨過去,現在和未來。

性(Sex,13.96%):從牽手愛撫擁抱到胸部固定術(被揍飛)與性交。

情緒投入(Emotional investment,18.05%):當對方難過的時候也跟著難過,當對方開心的時候也一起開心。當對方的事情讓你歡喜也讓你憂,就表示你的心已經深深地依賴於他。

陪伴(Companionship,20.56%):一起做事情,一起燃燒時間,吃飯聊天燃燒時間。

安全感(Security,12.59%):覺得對方是可以依靠的對象,和她在一起讓你感到舒服與愉快。

整體來說,如果他能滿足上述所有,或是至少能做到且做好陪伴、親密、和情緒投入,大抵上來說已經滿足了你約60%的幸福。

本來寫到這裡就夠了,可是Drigotas & Rusbult在後續的研究中發現,還有一件事情可能也很重要:自我價值的提升(Self-esteem Enhancement,14.51%)(Drigotas, 2002; Drigotas, Rusbult, Wieselquist, & Whitton, 1999; Rusbult, Finkel, & Kumashiro, 2009; Rusbult, Kumashiro, Kubacka, & Finkel, 2009)。

這並不是說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就可以有一段美好幸福的關係(雖然很多時候是這樣(e.g.,Horberg & Chen, 2010; Marigold, Holmes, & Ross, 2010; Waller & MacDonald, 2010)),而是指--
「喜歡你,也讓你更喜歡你自己的人,還有,更重要的是讓你以自己喜歡的方式來愛自己的人,就是妳會依賴的人」(c.f.,Drigotas & Rusbult, 1992)。

我一直很喜歡森山大道在《晝的學校。夜的學校》裡曾說的話:
「雖然世界不會因為我在攝影而有所改變,但是如果我不持續拍照的話,我會連我自己都看不到了。」

我們透過一些自我價值得肯定,確認自己在世界上的意義;而這時如果有一個人能夠跟你一樣肯定你所在乎的事情,重視的觀念,你會感受到更多的開心(Gable & Reis, 2010; Reis et al., 2010)。

相信自己的可能,尋找與妳一樣相信這個可能的人,並試著去理解與在乎,她所存在的世界。信任與依賴得來不易,在失去之前,我們都要趁早,趁早學會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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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當然也有例外,例如有些研究發現身邊的親人朋友往往會左右你在關係裡的去留(Buunk, 2006; Klein & Milardo, 2000; Zhang & Kline, 2009),詳請參閱「愛朋友比愛我多」一文。
[2]有一種例外是羅密歐與茱麗葉效應,指的是受外力干擾而無法繼續再一起。
[3]詳請參閱「親密關係與依戀一(Lee&Sternberg)」一文。
[4]所有實驗數據結果包括性別差異,均僅描述平均值,尚須注意個別差異。

參考文獻:來源
圖片來源: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