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並不是為了討好權威而活,聽聽作者在做替代役的故事,也讓我們反思如何改變「群眾為虛假而喝采」的常態。

在監獄裡面服役超過半年,我一向見到長官都會很有朝氣地大聲問好,一方面覺得喜歡能夠帶給別人精神的自己,另一方面,覺得這是對職場裡的前輩基本的尊重與禮貌,或許吧!但有一件事令我非常不解,關於禮貌,在我們監獄裡有個不成文的奇妙規定。

每當典獄長進來戒護區巡視時,會有幾個人衝上前,搶在他之前到門口就位,代替他把鐵門打開,然後大聲問好,就連原本坐在辦公室工作的人也丟下手邊的工作,從座位上跳起來,走到辦公室外肅然直立,接連大聲問好,我不解的是,這樣的動作究竟是一種禮貌的表現,或只是包著禮貌外皮的「尊權」行為,尊權與禮貌,這兩者的界線到底該如何劃分?

這樣的習俗,除了是不是在塑造長官的權力感呢?如果是在收容人面前需要維持一種權威的形象,加強管教的嚴正性,那倒還說的過去,但是案發現場是中央控制台,離收容人居住的場舍還有一段距離,除了塑造「權力感」外,難道還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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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沒有標準答案,但面對這件小事我自己選擇這麼做,如果手邊沒有重要的事情,我也會參與並協助這打招呼的「例行儀式」,以示尊重。如果手邊有工作正在進行,我會待在辦公室裡、不動如山,我是這樣想的,與其花時間塑造長官的權力感,不如把自己微不足道的小工作做好,這是做給自己看的、不是做給長官看的,一位英明的長官,會希望自己的下屬花多一點時間專注在做對的事情,還是用盡心思、想盡辦法來討好自己呢?

有次某位同仁好奇問起:「監獄的首長都怎麼選拔的阿?」某長官語重心長:「拍馬屁阿,會拍馬屁的就會升官,所以愈上高層阿,『玩口水』的功力,遠比做事的能力重要多了,反正就是做給長官看就對了!」

另一位同仁分享了一個真實的趣事,有位監獄首長自認為非常善於治理,從原本的監所被調到小單位時很不開心,覺得新的單位做事情不但沒有效率、也很沒有方法,常常話提當年勇,說自己的原單位有多會做事、有多棒之類的,結果新單位同仁虛心求教,特地撥電話回他的原單位詢問,意外得到了這般回應:「喔~那些政策喔,在他離開之後全部都沒執行了阿,還不都是做給他看的,既然他走了,誰管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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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在辦公室裡,單位長官轉過頭來問我:「茄子阿~最近監獄要提一些興革事項,看你平常鬼點子挺多,有沒有什麼好點子? 」我提了幾個問題後仍不得要領,自然回答:「報告長官,如果想不到的話,就不要提阿!」換來了這樣的回應:「不行拉,這是典獄長要看的!」這也挺好玩的,我本來以為創新的本質是發現還待改進的問題,或是創造還沒實踐的卓越價值,但是在這裡,創新的唯一理由,竟是「因為長官要看」。

根據我半年來的觀察,我們的單位長官已經是做事認真無比,有責任、有肩膀又不喜歡拍馬屁的優良代表了,這樣的話從他口中說出來,可能代表著阿諛及奉承的基因已經深層內化在整個組織文化裡,成了難以驅除的惡毒習氣。工作的動力是,背後有長官在看;創新的理由是,因為長官要看;升遷的捷徑管道是,用心了解長官想要看什麼,然後做給他看;維持組織順暢運作恆久不變的鐵則與紀律:因為長官要看、因為長官要看、因為長官要看!

但顯然不是每一個長官都愛看,我們監獄的典獄長就挺英明的。有人要護送他出戒護區時,他會主動拒絕,揮手示意同仁回崗位專心做事,他也特別叮嚀交代各場舍主管,在他巡視的時候千萬不要離開崗位,更不要衝出來幫他開鐵門,「大家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就好。」英明的長官點頭說道。但是說也奇怪,如果我們的「長官」並沒有想要看這麼多的表演,那麼眾演員們「因為長官要看」而做的賣力演出,到底在演哪一齣?又是演給哪一位長官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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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小時候讀的童話故事——「國王的新衣」,裁縫告訴國王:「只有有智慧的人才能看到這件衣裳」,所以國王自己因怕被嘲笑愚笨,不敢懷疑穿在身上的空氣大衣,奸臣們怕失寵,也假裝看的見光著身子的國王身上的透明大衣,就連平時誠實的忠臣,也因為大家都假裝看的見,反過來檢討自己:「是不是因為我太笨了,所以才看不見這美麗的大衣?」然後黯然辭職,大家是不是很習慣了,這一種「群眾為虛假而喝采」的生活方式呢?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弄假成真、以假亂真,這一篇監禁日記絕不是一篇諷刺文或歌頌文,請「無心人士」不要亂加工利用,本意是,請包含我自己在內的每一個我們對號入座,用心反思:我們工作、我們生活,到底是做給誰看的?或許在各領域改革聲浪風起雲湧的當代台灣社會,我們真正需要改革的,是「人們為了什麼而活」吧 ?

我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為了什麼而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