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私生活被搬上檯面,獵巫的風氣四起,我們忽略的是每個人發展自身情慾的權利。從先前男藝人的私密照片遭上傳曝光做為思考的引子,這樣的故事其實和前年珍妮佛裸照外流別無兩樣,這不是醜聞,而是不容忽視的性別暴力。

根據媒體報導,日前一位男藝人的私密生活影像遭他人上傳至社群網站上。由於影像涉及性行為,媒體紛紛以「沾腥」、「不雅」或是「崩壞」這類的字詞描述男藝人,網路上也有許多留言批評男藝人的行為,認為男藝人「不檢點」、「噁心」。

在媒體報導和網友評論的過程中,當事者的私生活、交友狀況甚至性傾向成為討論焦點,眾人也不忘翻出男藝人過去的「事蹟」,男藝人可以說是幾乎成為了「獵巫」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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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們必須問,成年人之間合意的性行為為什麼是「崩壞」與「不檢點」呢?縱使身為藝人,也不代表個人的私生活必須受到無限放大的檢視;只要是在雙方皆知情與同意的情況下,個人如何發展自身的情感關係與性生活,都是個人的自由,不應該成為媒體與觀眾消費的對象。

有人認為男藝人身為公眾人物,又是兒童節目主持人,應該重視「形象」,然而根據報導,男藝人對拍攝一事並不知情,更未曾同意對方將影片上傳。顯示在這起事件裡,男藝人其實是不折不扣的隱私權侵犯和性別暴力的受害者,而真正該被譴責的,是傷害他人隱私的暴力加害者!

是性暴力、性犯罪,不是醜聞

運用網路曝光他人的隱私影像,幾乎成為當代最常見的性別暴力類型之一。去年好萊塢多位女明星的雲端帳戶遭到駭客入侵,許多私密生活照與裸露照片因而曝光;除此之外,情侶分手後以公布對方裸照或是性行為影片為報復手段的事件也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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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佛勞倫斯

「裸露」與「性」經常被當成羞辱的工具,而且不成比例地對女性和性少數族群們造成傷害。由於父權社會對女性身體與性慾的箝制,以及對性少數(如同志)仍存在的汙名,這些個體的性經常被當成獵奇、刺探、消費和批評與攻擊的主題。這樣的暴力不僅再次壓迫了女性與性少數的性自由與平等,我們的社會也經常透過這樣的暴力威脅、懲罰他們,迫使他們在其他的公共領域中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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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怪受害者的態度,是性別暴力的幫兇

此外,每每遇到性別暴力事件,我們的社會總是瀰漫著「責怪受害者」的風氣。

例如在女性受性侵害的案件中,總是可以看到檢討女性服裝(是不是穿太少)與舉止(是不是喝醉了)的言論;面對隱私照遭洩漏的當事人時,我們更經常說出「如果不想發生這樣的事,一開始就不應該拍照」這樣的話,例如數年前的李宗瑞案件中,照片中的女性當事人們也遭到許多批評,更有許多人篤信受害女性們「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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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樣的言論是不公平,更是危險的。首先在這類案例中,許多當事人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攝照片;再者,即使當事人是自願拍攝照片或影片,也是個人的自由,更不代表他人有權利侵害他們的隱私權益,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散佈影像。

更重要的是,這類「責怪受害者」的言論,掩蓋了這些事件並非單一獨立的,而是壓迫與保守的性別觀念下產生的結構性暴力,特定性別、性別特質與性傾向的人,經常因為這樣的身分受到傷害。這類言論粉飾了性別暴力問題的嚴重性,更混淆了性別暴力防治工作真正的責任是究責加害者、推廣正確與平等的性別觀念、反省造成性別暴力的結構因素,而非檢討受害者的身分與行為。例如女性主義者們在宣導反性別暴力時經常使用的一句標語便是:「別教導我該如何穿著,教導他們別強暴」。

若我們一味地把責任轉移到受害者身上,而不去探討性別暴力的生成原因,只會造成性別暴力更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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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他們不要強暴

去年受到好萊塢駭客事件波及、親密私人照片遭流出的女明星珍妮佛勞羅斯(Jennifer Lawrence)在事件發生後接受訪問時表示:「這不是醜聞,而是性犯罪。」並表示她認為自己無需道歉,她對自己的身體應該要有選擇權。未經他人同意而擅自公開他人的私密影像是對他人隱私權和性自主的嚴重侵害,除了停止責怪受害者外,我們更該拒絕利用這些隱私資訊消費甚至羞辱他人,別讓自己成為性別暴力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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